第1题: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概念及其与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人作为民事权利主体,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是: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因为法律以自然人生命的存在作为赋予民事权利能力的依据。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则从成立时发生,至撤销或解散时消灭。
(2)法人不享有与公民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专属公民的某些权利能力的内容,法人不可能享有。因为法人为社会组织,其所以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乃出自法律的拟制,故其民事权利能力受较大限制。
(3)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平等、普遍和一致的。
第2题:
简述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联系和区别。
第3题:
简述法人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第4题:
简述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
第5题:
简述公民和法人在权利能力方面的区别。
第6题:
试比较权利能力与权利的区别。
(1)权利能力是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和前提;权利是自然人凭籍权利能力进行动的结果。两者是前提与归宿的关系。
(2)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两方面的资格;权利则通常与义务概念相对。
(3)自然人自出生至死亡,始终具有权利能力,权利则相对具有期限性,通常一旦实现即告消灭。
(4)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离;除人身权之外的权利皆可转让或抛弃。
第7题:
第8题:
简述公民和人民的区别。
第9题:
简述美国人在待人接物方面的特点。
第10题:
简述公民和法人在行为能力方面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