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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为保证学生的交通安全,某学校向所在地公安局行文,请求更新校大门交通标志,应使用()。A 请示  B 决定  C 报告  D 函

题目
单选题
为保证学生的交通安全,某学校向所在地公安局行文,请求更新校大门交通标志,应使用()。
A

请示  

B

决定  

C

报告  

D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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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责无旁贷。但做好校园安全工作,要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下列符合上述要求的是()。

A、某校规定低年级学生不得到室外上活动课

B、校礼堂年久失修,但校方长期不予维护

C、某校邀请交警来给学生上交通安全课

D、老师让在课间追逐打闹的学生到操场罚站


参考答案:C

第2题:

A区公安分局以黄某教唆他人殴打王某为由,对其作出了7天的拘留处罚。黄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黄某构成扰乱公共秩序,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维持了分局的处罚决定。黄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B.被告为区公安分局,黄某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C.被告为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D.被告为市公安局,黄某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参考答案:CD

第3题:

四、分析题(5分)

第 12 题 天津某校一次单元考试之后,学生陈欣然只考了58分,泪流满面地向老师请求“借”2分,因为考不及格回家要挨打,保证以后多考分还分。假如你是这个学生的老师,你将怎么办?为什么?


正确答案:

第4题:

焦某为县公安局民警,与李某为好友。在一起案件侦破中,焦某怀疑系本县村民王某所为。李某举报王某正在非法贩运药品,焦某遂将路途中的王某截住并带回公安局审查。此后,焦某将王某车内的药品私自交给李某到外县卖掉,将所得钱财与李某平分。后经县医院举报,查明此药品系县医院委托王某运送,并非王某非法贩运。则本案中(  )。

A.县医院可以向焦某所在公安局请求国家赔偿,因为焦某违法行使职权并给县医院造成了损失
B.县医院不能向焦某所在公安局请求国家赔偿,因为焦某的行为不是行使职权的行为,而是个人行为
C.县医院能向焦某所在公安局请求国家赔偿,因为公安局是焦某所在单位
D.县医院不能向焦某所在公安局请求国家赔偿,因为县医院的损失是由焦某的职权行为与李某的共同行为造成的

答案:B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5题:

××市公安局与××市工商局联合行文禁止非法传销活动应使用公告。( )


答案:错
解析: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所以本题判断错误。

第6题:

在不影响本市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前提下,可以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第7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赔偿请求人只能向邢某所在公安局提出赔偿请求

B.赔偿请求人可以先向邢某所在公安局提出赔偿请求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赔偿请求人可以同时向邢某所在公安局和人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

D.赔偿请求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正确答案:B
受害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要求的,应先向行政义务机关提出,在赔偿机关不予履行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时,赔偿请求人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案中,邢某所在公安局是义务赔偿机关,所以应该先向邢某所在公安局提出赔偿请求。当邢某所在公安局不予履行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选B。

第8题:

向同级的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应当使用上行文。 ( )


正确答案:B
向同级的主管部门请求批准或主管部门答复审批事项,应当使用平行文。故选B。

第9题:

区公安分局以李某教唆他人殴打王某为由对其作出了7天的拘留处罚。李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李某构成扰乱公共秩序,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维持了分局的处罚决定。李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B.被告为区公安分局,李某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C.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D.被告为市公安局,李某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答案:A,C
解析:
本题是综合考查行政诉讼被告和管辖的试题,而管辖又涉及特别地域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而《行诉解释》第22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本案中,复议机关虽改变了原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条款依据,且对定性产生了影响,但最终维持了区公安局对李某的拘留决定,不属于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因此,仍属于复议维持。故,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故BD错误。同时,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和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综合分析,AC是正确的。另外,值得的注意的是,由于处罚是行政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因此,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BD后半段的说法是正确的。但前半段的说法是错误的。

第10题: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学校同时为其()。


正确答案:保留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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