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当事人将产权证件交办理产权证的机关保管。
税务机半可以责令当事人将产权证件交税务机关保管,同时可以向有关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机关在扣押、查封期间不再办理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过户手续
有关机关在扣押、查封期间可以办理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过户手续。
税务机关在扣押、查封期间不再办理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过户手续。
第1题:
采取查封、扣押有产权证件的动产或者不动产措施时,应当依法向有关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其在查封、扣押期间不再办理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过户手续。
第2题:
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管法》第37条、第38条、第40条的规定,实施扣押、查封时,可以责令被执行人将有关财产权属证明文件交有关部门保管。
第3题:
第4题:
关于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5题:
税务机关行使《税收征管法》第54条第(一)项职权时,可以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业务场所或生活场所进行。
第6题:
对扣押、查封的有产权证的动产或者不动产,税务机关在扣押、查封期间不再办理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过户手续。
第7题:
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扣押、查封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参照同类商品的()、()或者()估算。
第8题:
第9题:
在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中,对扣押、查封的物品《实施细则》是如何规定的?
第10题:
依法查封、扣押有产权证件的动产或者不动产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