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S专题

多选题王某从美国取得偶然所得2000元,已纳个人所得税100元,从美国取得稿酬所得5000元,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600元,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在我国不需补税B境外抵免限额为960元C境外所得采用分国不分项计算抵免限额D境外所得采用分国又分项计算抵免限额

题目
多选题
王某从美国取得偶然所得2000元,已纳个人所得税100元,从美国取得稿酬所得5000元,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600元,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

在我国不需补税

B

境外抵免限额为960元

C

境外所得采用分国不分项计算抵免限额

D

境外所得采用分国又分项计算抵免限额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关于王教授取得的稿酬和讲课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 128元 B.讲课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80元 C.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 040元 D.讲课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20元


正确答案:AD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②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每次收入额×20%=每次收入额×(1-20%)。
得出:19 000×(1-20%)×20%×(1-30%)=2 128元。
劳务报酬所得: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②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每次收入额×20%=每次收入额×(1-20%)。
得出:(3900—800)×20%=620元。故选AD。

第2题: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 )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A.稿酬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其他收入所得

D.偶然所得


正确答案:B

第3题:

李某2009年12月从中国境内取得年终不含税奖金48000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2000元,从美国取得股息收入10000元,已按美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150元,则李某2009年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元。

A.8023.52

B.8425.88

C.8323.53

D.7075


正确答案:C
解析: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48000÷12=4000(元),适用税率15%,速算扣除数是125元
应纳税所得额=(48000-125)÷(1-15%)=56323.53(元)
56323.53÷12=4693.63(元),适用税率15%,速算扣除数是125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56323.53×15%-125=8323.53(元)
从美国取得股息收入在境内税款扣除限额=10000×20%=2000(元)
在美国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2150元,所以,稿酬所得在境内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4题:

某大学于教授受某企业邀请,为该企业中层干部进行管理培训讲座,从企业取得报酬5000元。该笔报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稿酬所得

D.偶然所得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税目范围。根据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包括:翻译、审稿、书画、咨询、讲学等29项具体项目。

第5题:

张某是我国居民,2008年张某的一篇小说在美国发表,取得稿酬折合人民币40000元,并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4500元,同年从美国取得股息收入折合人民币2000元,按美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元;当年,张某将另一作品的手稿原件在英国公开拍卖,取得拍卖收入50000元,在英国缴纳个人所得税7200元。2008年张某应在我国补交个人所得税( )元。

A.0

B.180

C.800

D.980


正确答案:D
解析:张某在美国取得所得应补税额=40000×(1-20%)×20%×(1-30%)+2000×20%-4500-200=180(元);将手稿原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应该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我国税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20%=8000(元),在英国缴纳7200元,补税800元;合计应在我国补交个人所得税 180+800=980元。

第6题:

关于王教授取得的稿酬和讲课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28元

B.讲课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80元

C.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40元

D.讲课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20元


正确答案:AD

第7题:

某高级工程师2008年11月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0元,该收入在A国已纳个人所得税3000元;同时从A国取得股息收入1400元,该收入在A国已纳个人所得税300元。该月从B国取得发表论文的所得3000元,已纳个人所得税280元。该工程师当月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 )元。

A.0

B.208

C.180

D.280


正确答案:B
解析:纳税人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准予在计税时予以抵免,但最多不能超过境外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抵免限额。该工程师当月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额=[20000×(1-20%)×20%+1400×20%]-(3000+300)+(3000-800)×20%×(1-30%)-280=208(元)。

第8题:

关于稿酬和讲课报酬,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人为一次 B.王教授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由科普出版社代扣代缴 C.王教授讲课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由科技公司代扣代缴 D.稿酬所得和讲课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由王教授自行缴纳


正确答案:ABC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基本上采用代扣代缴的源泉控制办法。故选ABC。

第9题:

张某是我国居民,2008年张某的一篇小说在美国发表,取得稿酬折合人民币40000元,并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4500元,同年从美国取得股息收入折合人民币2000元,按美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元;当年,张某将另一作品的手稿原件在英国公开拍卖,取得拍卖收入50000元,在英国缴纳个人所得税7200元。2008年张菜应在我国补交个人所得税( )元。

A.0

B.180

C.800

D.980


正确答案:D
张某在美国取得所得应补税额=40000×(1-20%)×20%×(1-30%)+2000×20%-4500-200=180(元);将手稿原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应该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我国税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20%=8000(元),在英国缴纳7200元,补税800元;合计应在我国补交个人所得税180+800=980元。

第10题:

李某为中国居民,2008~2009年在国外取得以下所得:

(1)2008年从A国取得股息所得折合人民币8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l500元;从A国取得财产转让所得折合人民币l2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600元。

(2)2009年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折合人民币25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4800元;从A国取得财产租赁所得15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800元。

要求:计算李某2008年和2009年在应在我国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对在境外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我国税法规定的限额内据实抵扣超过限额的部分不得在应纳税额中抵扣,但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仍来自该国家或地区的不足限额中补扣。
(1)2008年来自A国所得抵免限额=8000×20%+12000×20%=4000(元)
在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2600=4100(元),4100-4000=100(元)可在以后年度抵扣。2008年不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2)2009年来自A国所得抵免限额=25000×20%+15000×20%=8000(元)在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4800+2800=7600(元),2008年超过限额的部分l00元可在2009年扣除。
2009年应补缴个人所得税=8000-7600-100=300(元)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