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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文书种类划分的意义。

题目
问答题
简述文书种类划分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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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烟用物料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划分为多种类别,请简述划分依据和对应种类。


正确答案:(1)依材料用途可以分为: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2)依加工与否可以分为:素材和成型材(3)依来源可以分为:外购材料、委托外加工半成品和自制半成品

第2题:

简述外部性的含义和种类划分。


参考答案:

外部性的定义:某些经济主体的行为,影响了其他经济主体,却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或没有获得应有补偿的现象。用最简单的话来定义外部性是指某个人的行为对他人福利造成的影响。
种类:(1)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
(2)生产性外部性与消费性外部性;
(3)直接的外部性与间接的外部性;
(4)公共外部性和私人外部性。


第3题:

简述侦查文书的意义。


参考答案:

侦查文书的意义主要有:侦查活动的产物,可以体现出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有效。案件事实是否确实、充分,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第4题:

简述规范类文书的分类意义。


正确答案: (1)一是明确其不同的制发主体;
(2)二是便于按不同技术特点制发;
(3)三是按照不同效力登记发挥效用。

第5题:

简述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种类。


正确答案: 法律文书是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及劳改机关等)、公证机关、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按照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侦查文书、检察文书、裁判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等;
按照文书名称和用途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决定类文书、裁判类文书等;
按照表达方式和表现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笔录式文书和表格式文书;
按照文书体例的不同,可分为信函式文书、致送式文书、宣告式文书等。

第6题:

简述文书学研究的意义。


正确答案:知识点:搞清楚学习文书学的意义,这是学好文书学的前提。  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A.有利于了解和掌握文书工作的规律;(2)有利于提高文书工作的效率;  (3)有利于文书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7题:

简述档案的种类的划分。


正确答案: (1)按来源标准:国家机关档案、党派团体档案、企业档案、事业单位档案、名人档案
(2)按内容标准:一是直接分为党务、行政、诉讼、军事、外交、科学技术、会计档案等。二是先分为普通档案和专门档案,再具体分;
(3)按载体标准:金石、甲骨、泥板、缣帛、纸质、胶片、磁带档案等;
(4)按记录信息方式:文字、图形、音像档案等;
(5)按时间标准:古代档案、近代档案、现代档案
(6)所有权标准: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个人所有档案
(7)常见划分方式:文书档案、科学技术档案和专门档案
文书档案:在党群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档案。
科技档案:不是人类自我管理活动的记录,而是人们在科技、生产活动中形成的由纯业务性的科技文件材料转化而成的档案。
专门档案:除文书档案和科技档案之外的,所有在专门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如诉讼档案、医院的病历档案、婚姻登记档案等。其反应的活动一般具有特定的流程,或记录的方式有一定的特殊性。

第8题:

简述行政诉讼文书的含义、用途及种类。


参考答案:1.含义行政诉讼文书,是司法机关为处理各类行政案件及当事人、律师为解决行政纠纷,提起行政诉讼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2.用途行政诉讼文书既是司法机关行使法权,适用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工具,也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凭借。3.分类1)按制作主体划分,有司法机关在处理各类行政案件时制作的文书及当事人、律师为解决行政纠纷而制作、使用的文书,前者被称为行政司法文书,后者则被称为民用行政诉讼文书。人们通常所说的行政诉讼文书,主要是指后者也即各类行政诉讼状而言的。2)按写作形式划分,可以分为叙述式、填空式、笔录式、表格式行政诉讼文书。

第9题:

简述法律文书的概念、种类及其与司法文书、诉讼文书的联系与区别。


正确答案: 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司法机关(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缉私机关、检察院、法院及监狱等机关,下同)、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标准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1)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2)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3)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联系和区别:一是司法文书这一名称,这一文书述语是我们以前曾经长期使用过的,并以它作为我们这一教材的总称。但是严格意义上的司法文书,应该是指导司法机关处理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而不应包括公证文书和仲裁文书,更不包括民用的法律文书。因为公证文书一般不具有处置性,而只具有法定的证明力;仲裁文书虽具有裁处作用,但是它又要受到当事人原有协议的制约,它的约束力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这两部公文书与司法文书的作用和效力,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但是这部分文书在启动和推进法律活动中却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是独立于司法文书之外的民用法律文书。二是诉讼文书这一名称,它也是某些司法机关经常使用的一个文书述语。顾名思义,诉讼文书应该是专指涉及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既包括司法文书,也包括涉及诉讼的民用法律文书,如案件当事人自书或律师代书的各类诉状等法律文书就是其中的主要部分。而民用法律文书中的非诉讼文书以及公证文书、仲裁文书等自然应该排除在诉讼文书这外。总之,学生在了解法律文书这一概念内涵的同时,也应了解法律文书与司法文书、诉讼文书这两个与法律文书相关名称间的交叉或包容的错综关系。

第10题:

简述文书立卷意义。


正确答案: 办毕文书转化为档案利于各项作用充分发挥。既能够使每一门类相对独立地反映机关某段时间、某一局部、某项具体工作活动的来龙去脉,又彼此联系,互为补充,清晰再现整个机关工作的真实历史面貌。分散化为集中,凌乱化为系统,从而便利机关内各部门查找利用。还可进一步使社会各机关、单位,各方面长远利用成为可能,适应社会需求。文书转化为档案新增生出综合证事作用,这种作用有助于科学研究,而且新增生证事作用,使档案的整体作用,大于构成档案前身的全部单篇文书作用的总和。可见,将办毕文书转化为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