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S专题

单选题甲欲杀乙,对乙实沲暴力致乙休克后,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了隐匿罪证,将乙扔至水中,实际上乙是溺水而死。对甲该如何定罪处罚?( )A 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B 故意杀人罪既遂C 过失致人死亡罪D 故意杀人罪未遂

题目
单选题
甲欲杀乙,对乙实沲暴力致乙休克后,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了隐匿罪证,将乙扔至水中,实际上乙是溺水而死。对甲该如何定罪处罚?( )
A

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B

故意杀人罪既遂

C

过失致人死亡罪

D

故意杀人罪未遂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B系统解析:行为人的第一个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未中断,仍应肯定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且现实所发生的结果与行为人意欲实现的结果完全一致,故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故B项正确。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甲拐卖妇女乙,并在拐卖的过程中,对乙实施强奸,对甲应该 以拐卖妇女罪一罪定罪处罚

B.甲拐卖妇女乙,并在拐卖的过程中 ,造成被拐卖的妇女死亡,对甲应以拐卖妇女罪一罪定罪处罚

C. 甲拐卖妇女乙,并在拐卖的过程中,故意将乙杀害,对甲应该以拐卖妇女罪一罪定罪处罚

D. 甲拐卖妇女乙,并在拐卖的过程中,对乙进行非法拘禁,对甲应该以拐卖妇女罪一罪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C
【答案】C
【详解】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可见答案为C,选项C应当数罪并罚, 成立拐卖妇女罪与故意杀人罪。遇到这类题,要仔细审题,选择最优项,建议不论多么有把握,先把题全部看一次再做结论。

第2题:

甲欲杀乙,用菜刀对乙的胸部砍击,乙倒地后甲误认为乙已经死亡,便迅速逃离。乙被送到医院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但因护士在输液时用错药物致乙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未遂)

B.故意伤害罪

C.故意杀人罪既遂

D.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犯罪未遂。本案中,甲的行为属于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要件的行为,并且自认为已经将实现犯罪意图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达到既遂状态的犯罪未遂形态。例如:行为人持枪向被害人射击,被害人应声倒地,行为人误认为被害人已经中弹死亡,持枪逃离犯罪现场,实际被害人可能只是受了轻伤。

第3题:

甲酒后驾驶单位的轿车在某市区行使时,将正在正常通过斑马线的乙撞倒致其重伤。立即将乙扶上车并准备开往附近的医院抢救,乙在途中陷入昏迷。甲误以为乙已经死亡,便将车开到较远的河边,趁没人的时候将乙抛往河中后逃离。乙因伤无法自救而被淹死。问:甲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应如何处罚?


参考答案:①甲酒后驾车将正常行走的乙撞倒致其重伤的行为成立交通肇事罪。②甲误以为乙已经死亡并将其抛往河中导致其死亡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③对甲的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第4题:

下列选项中的甲,成立犯罪中止的有:

A、甲侵入某仓库后发现财物过多,打算回去开车来窃取。但半路上遇到警察而被抓获
B、妻子甲为了杀害丈夫乙,在乙睡觉时将煤气阀门打开,然后到邻居家。20分钟后,甲估计乙已经死亡,于是回到家。发现乙躺在床上表情痛苦,顿生悔意,将乙送往医院抢救脱险
C、乙托甲购买胃药,甲却将毒药交于乙。后,甲产生悔意,第二天到乙家欲取回该药,而乙谎称已经服完,甲便回家。几天后,乙服用该药死亡
D、甲开枪向乙射击,乙受惊吓而昏厥。甲误以为乙中弹倒地,顿生悔意,将乙送往医院急救,乙最终平安无事

答案:B,D
解析:
A项中的甲并未打算彻底放弃犯罪,而只是暂时中断,不成立中止,而是未遂。
B项中的甲基于悔意实施了抢救行为,有效地避免的损害后果,成立犯罪的中止。
C项中的甲虽然实施了一定的避免结果出现的努力,但最终结果仍然出现,不符合中止“有效性”的条件。
D项中的甲基于悔意实施了抢救行为,而且结果最终没有发生,虽然结果未发生与甲的抢救行为没有因果关系(甲不救乙,乙也死不了),也不影响甲成立中止。可以这样理解:如果甲开枪打中了乙,导致乙受伤,甲积极抢救,最终乙没有死,甲可以成立中止。那么当甲未导致乙受伤的前提下,积极抢救更应该成立中止。(“举重以明轻”)

第5题:

甲欲杀乙,一天夜里闯进乙的房间向躺在床上的乙连砍数刀后逃走,后经查明,乙遭到甲的杀害前已经死亡。甲的行为是杀人未遂。 (  )


答案:对
解析:
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甲的行为构成杀人未遂。

第6题:

下列选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甲欲杀死乙,用刀捅了其一刀,后感到后悔,又返回原处,将倒在血泊中的乙送往医院,乙得以脱险,甲成立犯罪中止

B.甲为了抢劫乙而尾随乙,结果被发现,该行为是抢劫未遂

C.甲欲前往公司盗窃珠宝,但半路上,甲放弃了犯罪,事后得知,当时珠宝并不在公司,甲构成犯罪未遂

D.甲欲杀乙,于是在乙的食物中下毒,乙中毒倒地,甲后悔,将乙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乙死亡,甲构成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ABC
A项中是实行行为结束后的补救行为,成立犯罪既遂;B项中甲尚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故成立犯罪预备,而非犯罪未遂;甲放弃了“自认为”可以完成的犯罪,虽然在客观上不能完成,但仍成立犯罪中止。 

第7题:

第 16 题 下列关于拐卖妇女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A.甲拐卖妇女乙,并在拐卖过程中,对乙实施强奸,对甲应以拐卖妇女罪一罪定罪处罚

B.甲拐卖妇女乙,并在拐卖过程中,造成被拐卖妇女乙死亡,对甲应以拐卖妇女罪一罪定罪处罚

C.甲拐卖妇女乙,并在拐卖过程中,故意将乙杀害,对甲应以拐卖妇女罪一罪定罪处罚

D.甲拐卖妇女乙,并在拐卖过程中,对乙进行非法拘禁,对甲应以拐卖妇女罪一罪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C
[考点]吸收犯;拐卖妇女、儿童罪
[答案及解析]C。(1)根据《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对被拐卖的妇女实施奸淫、造成被拐卖的妇女重伤、死亡的,属于加重犯,法定刑升格,仍以拐卖妇女罪一罪定罪处罚。但不包括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行为,如果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进行故意杀害、伤害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实行并罚。(2)对拐卖妇女中的非法拘禁行为,可以按照吸收犯,不再评价。故,ABD三项正确,C项错误。

第8题: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甲故意伤害乙并致其重伤,乙被送到医院救治。当晚,医院发生火灾,乙被烧死。甲的伤害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B.甲以杀人故意对乙实施暴力,造成乙重伤休克。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隐匿罪迹,将乙扔入湖中,导致乙溺水而亡。甲的杀人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向乙的胸部猛推一把,导致乙心脏病发作,救治无效而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则应视甲主观上有无罪过而定

D.甲与乙都对丙有仇,甲见乙向丙的食物中投放了5毫克毒物,且知道5毫克毒物不能致丙死亡,遂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添加了5毫克毒物,丙吃下食物后死亡。甲投放的5毫克毒物本身不足以致丙死亡,故甲的投毒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D
【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解析】A项中甲的伤害行为跟乙的死亡有一定的联系,但二者之间并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为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被火灾所切断。B项中应该把甲的犯罪行为看成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包括其杀人后抛尸行为。整个行为都是在一个杀人故意下实施的,甲的杀人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刑法中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客观联系,因果关系的有无与行为人主观能否预见无关。同时,对结果负刑事责任除需要因果关系之外,还需要行为人主观上有罪过。c项的说法正确。D项中甲以杀人的故意,利用了乙不知情的“有利条件”投毒杀人,所以甲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

第9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医生甲意欲杀害患者丙,将毒药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让乙给丙注射。乙接过药品后发现是致命的毒药,但仍给丙注射,致丙死亡,甲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
B: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作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对乙的死亡应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C:甲乙有仇,甲扬言要杀乙,乙逃往他乡后,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但是没有人杀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D: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甲属于教唆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答案:A,C,D
解析:
【考点】教唆犯。详解:关于A选项。教唆犯是共犯的一种,是指教唆引起他人犯意的共犯人。甲利用不知情的护士乙的行为来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与乙没有达成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是单独犯罪。护士乙在知情后仍然实施犯罪行为,属于片面的帮助犯,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甲并不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A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关于B选项。间接正犯又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做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的真实意图是借丙之手杀乙,甲属于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所以B选项的说法正确,不选。关于C选项。教唆犯的成立一般要求有明确具体的教唆对象,否则不成立教唆犯。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并没有具体的对象,不成立教唆犯。所以C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关于D选项。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此时乙的行为已经从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属于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问题。甲应在盗窃罪的犯罪内承担教唆犯的刑事责任,且属于教唆犯既遂。所以D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第10题:

甲非法拘禁乙致乙死亡,但对甲仍然按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的情形有(  )。
A.乙因捆绑过紧窒息而死亡
B.甲非法拘禁乙后殴打、侮辱乙,乙自杀
C.甲非法拘禁乙后使用暴力殴打乙致轻伤,乙心情难受引发心脏病而死亡
D.甲非法拘禁乙后使用暴力殴打乙致乙当场身亡


答案:A,B,C
解析:
解析:非法拘禁罪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应当具备两个条件:(1)行为人必须是以暴力方法犯非法拘禁罪,即行为人的行为具备非法拘禁罪的基本构成,而且客观上以暴力为手段,主观上行为人也认识到自己以暴力为手段实施非法拘禁的行为。(2)客观上必须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结果的发生,至于行为人主观上对于重伤、死亡结果的发生是故意还是过失,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应该认为无论行为人主观上对重伤、死亡结果的发生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行为人故意使用暴力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死亡的,就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但是必须注意:(1)客观上要求直接或足以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结案的发生,如果是非法拘禁后使用暴力殴打被拘禁人后被拘禁人自杀的,不能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仍然按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2)行为人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因为拘禁的方法不当,过失造成被拘禁人伤亡结果的,仍然认定为非法拘禁罪,死亡结果作为非法拘禁罪的法定加重结果。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