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外债账户资金是否可纳入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进行集中运作?
第2题:
国际、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内资金是否可以做账户质押?
第3题:
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中除通道资金以外所涉外汇账户的境内资金收入,是否需要进行境内收入申报?
第4题:
境内银行通过国际外汇资金主帐户吸收的存款,在规定比例内结售汇,相关头寸不纳入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
第5题:
如何理解36号文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境内银行通过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可在前六个月日均存款余额的10%比例范围内结售汇,相关头寸纳入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结汇资金如何保留?
第6题:
成员公司是否可将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资金下划至池内其经常项目账户后进行结汇?该资金是否也可划入他行同名账户进行结汇?
第7题:
第22条有关意愿结汇。企业和银行是否有真实申报和审核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内资金性质以便办理后续结汇手续的义务?
第8题:
主办企业在进行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使用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时,货物贸易出口收入是否需进入待核查账户?
第9题:
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资金是否可划至具有结售汇银行资格的银行进行结售汇?
第10题:
境内银行通过国际外汇资金主帐户吸收的存款,可在日均存款余额的()比例范围内结售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