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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论述如何完善互联网监管立法的完善?

题目
问答题
论述如何完善互联网监管立法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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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如何完善我国再保险监管体系?


答案:
解析:
第一,完善法定分保的市场化。
第二,贯彻落实国内优先分保政策。
第三,提高境内分人分保的供给能力。
第四,建立再保险交易中心。
第五,再保险中介监管。
第六,再保险信息监管。

第2题:

为维护网络秩序及网络健康发展,必须从()方面改善我国互联网监管立法。

  • A、坚持正确的立法思想
  • B、坚持立法的科学性、法治与德治并举
  • C、重视国际合作
  • D、明确政府监管责任,完善相应救济机制

正确答案:A,B,C,D

第3题:

简述如何完善我国的行政立法程序。


参考答案:(1)建立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分析制度
(2)完善听证程序
(3)审议阶段建立行政立法责任制度

第4题:

完善互联网建设的法律法规工作有()

  • A、完善目前互联网建设的法律法规
  • B、制定治理互联网不良信息的专门性法律法规
  • C、提高互联网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 D、健全互联网的立法体制

正确答案:A,B,C,D

第5题:

论述如何完善中国政府采购制度。


正确答案: 我国政府采购的规模越来越大,政府采购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然而我国《政府采购法》颁布施行以来,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1)《政府采购法》的具体规定应当明确化。《政府采购法》中存在诸多含义模糊的概念,这对于防止法律规避者非常不利。例如,《政府采购法》第10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这里就“合理的商业条件”来看,后文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解释。
(2)增加《政府采购法》的可操作性。《政府采购法》中,一些法律条文在规定上过于笼统,虽体现了立法者的政策意图,但实践中却难以操作。例如《政府采购法》第9条规定:“政策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作为采购当事人来讲,很容易理解立法者保护民族产业的意图,但如何具体操作却难以把握。
(3)扩大《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一般而言,凡是使用公共资金进行采购的主体都可能成为《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而我国仅将主体限定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能适应政府采购的实践需要。
(4)供应商市场准入制度缺失。我国《政府采购法》未对供应商的市场准入制度作出规定,应当逐步完善供应商的资格标准规定、资格预审程序规定、资格瑕疵规定等。
(5)政府采购方式的规范尚不完善。政府采购方式是政府采购的核心内容,然而我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也存在较多的问题:
一是没有对各种方式的配合适用作出规定;
二是对某些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规定得过于严格,从而不当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适用;
三是已有的规定不明确或不严密;
四是对某些采购方式的程序规定过于简单,如单一来源方式。
(6)逐步与WTO政府采购协定接轨。我国已提交政府采购市场清单,开始加入WTO的《政府采购协定》的谈判,这就决定了我国现行的《政府采购法》事实上具有过渡性质。而我国的《政府采购法》与WTO的《政府采购协定》在基本原则、基本目标、适用范围、政府采购方式乃至救济程序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别。我国应当完善《政府采购法》,逐步实现与WTO的《政府采购协定》接轨。

第6题:

试论述如何完善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


正确答案: (1)中国人民银行要真正地成为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核心和领导。首先,中央银行必须有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国家行政部门不能对其过多地进行干预。其次,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核心和领导作用,主要不是靠中央政府赋予的行政领导和管理权实现,而要靠经济手段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施加影响。最后,现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还不完善,各种机制尚不健全,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不应以盈利为目的。
(2)国有商业银行要真正成为我国金融机构的主体:
a完成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造
b进行银行自身经营机制的改造
c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3)广泛开展金融领域的有序竞争,打破专业银行分工垄断的局面,准许专业银行业务适当交叉。
(4)建立为直接金融服务的规范化机构。

第7题:

主动净化互联网环境,解决互联网安全问题的根本的策略是()

  • A、坚持立法的科学性
  • B、重视国际合作
  • C、明确政府监管责任,完善相应救济机制
  • D、法治与德治并举

正确答案:D

第8题:

保险监管改革不包括()。

A.完善监管理论

B.完善监管方式

C.完善监管方式

D.完善监管机制


答案:A

第9题:

论述如何完善互联网监管立法的完善?


正确答案: 为维护网络秩序及网络健康发展,保障网络主体合法权益,充分实现网络自由,必须从以下方面改善我国互联网监管立法。
第一,坚持正确的立法思想。立法活动是以一定理论为指导的自觉活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建立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互联网健康发展要求的互联网监管法律体系的根本指导思想。立法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在立法实践中,解决不同意见的方法就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行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最后从国情和实际出发,按照理论进行分析,做出判断。
第二,坚持立法的科学性。这有益于尊重立法规律,有益于提升立法质量,克服立法中的主观随意性和盲目性,也有利于在立法中避免或减少错误和失误,降低成本,提高立法效益。遵循立法科学原则:第一,需要实现立法观念的科学性;第二,要建立科学的立法权限划分、立法主体设置和立法运行体制;第三,互联网立法应当有适当的前瞻性。
第三,重视国际合作。互联网的虚拟性使其在世界范围内的充分发展极大地淡化了地理意义上国家疆域的概念,世界在互联网空间中成为一个相互连通的整体。互联网空间的全球一体化对政府互联网监管提出了国际化的要求,这必然成为完善政府互联网监管立法所必须考虑的因素。我们应加强与国际互联网协会(ISOC.等互联网国际性组织的联系,解决互联网纠纷以及在互联网协议、互联网规范制定上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国际互联网立法和管理的动向,积极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为我所用。
第四,明确政府监管责任,完善相应救济机制。权利的天然膨胀性以及传统管理模式极易使政府在互联网监管中滥用权力,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完善政府的责任体系,不仅要完善民事责任体系和国家赔偿体系,还必要建立追究有关领导及主管人员的行政责任制度。同时建立相应的救济机制,保护在互联网监管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一方面可以完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加强因违法监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互联网主体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救济途径;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国家赔偿法建立因互联网监管侵害合法权益的国家赔偿细化方案。
第五,法治与德治并举。“途法不足以自行”。法治规范人的外部行为,德治规范人的内心世界,只有两者相辅相成,才能从根本上巩固社会稳定。对于互联网的治理,同样应采取法治与德治并举的办法。第一,加大互联网道德宣传力度。第二,倡导互联网信息环保意识。第三,要培育正确的网络价值观。第四,保持心理健康和人格健全。

第10题:

互联网监管立法的完善必须包括()

  • A、坚持正确的立法思想
  • B、坚持立法的科学性
  • C、加快互联网的发展
  • D、重视国际合作

正确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