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S专题

单选题刑事裁判涉及财产部分,由()执行。A 一审法院B 二审法院C 再审法院D 财产所在地法院

题目
单选题
刑事裁判涉及财产部分,由()执行。
A

一审法院

B

二审法院

C

再审法院

D

财产所在地法院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中的财产部分,由()执行。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监狱机关

D.财政部门


参考答案:A

第2题:

由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裁决、裁定的财产部分,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


参考答案:错误

第3题:

下列法律文书可以由民事审判庭直接移送执行机构执行的有( )。

A.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医药费的案件

B.刑事裁判中涉及财产执行内容的案件

C.涉及国家、集体重大利益的经济纠纷案件

D.人民法院宣告终审判决时,义务人表示拒不执行的案件

E.行政判决中涉及财产执行内容的案件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案件的执行程序。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在以下情况下,承办该案的审判组织将法律文书直接移交执行:(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医药费的案件;(2)刑事裁判中涉及财产执行内容的案件;(3)涉及国家、集体重大利益的经济纠纷案件;(4)人民法院宣告终审判决时,义务人表示拒不执行的案件。选项,E是明显的干扰项。

第4题:

关于生效裁判执行,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甲被判处管制1年,由公安机关执行
B.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C.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5个月,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D.丁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没收财产部分由公安机关执行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据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64条第2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据此,C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72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据此,D选项错误。本题选B。

第5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的执行法院说法正确的是 ( )。

A.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B.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可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执行

C.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可以由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D.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应由基层法院执行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执行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选项B、C错误,针对的是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管辖。选项D,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一定是基层法院,表述为应当由基层法院执行是错误的。

第6题:

下列哪一生效裁判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

A.没收财产的判决

B.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判决

C.死刑立即执行的裁判

D.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正确答案:B
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监狱负责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l年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的执行。本题正确答案是B。

第7题:

法院作为刑事执行机关负责执行对()判决的执行。

A、无罪

B、免予刑事处罚

C、罚金和没收财产

D、死刑立即执行


参考答案:ABCD

第8题:

由人民法院作出的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裁决、裁定的财产部分,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第9题:

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对侦查机关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法院执行时可直接裁定处置,无需侦查机关出具解除手续
B.法院续行查封、冻结、扣押的顺位无需与侦查机关的顺位相同
C.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裁判内容应明确具体,涉案财产和被害人均应在判决书主文中详细列明
D.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应由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执行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财产执行。《财产执行若干问题》第5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人民法院执行中可以直接裁定处置,无需侦查机关出具解除手续,但裁定中应当指明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事实。”故A正确。《财产执行若干规定》第5条第1款第2句规定:“人民法院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顺位与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顺位相同。”故B错误。《财产执行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裁判内容,应当明确、具体。涉案财物或者被害人人数较多,不宜在判决主文中详细列明的,可以概括叙明并另附清单。”故C错误。《财产执行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故D错误。本题选A。

第10题: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哪些事项的执行?( )

A.罚金、没收财产
B.责令退赔
C.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
D.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

答案:A,B,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事项的执行:(1)罚金、没收财产;(2)责令退赔;(3)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4)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5)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相关事项。刑事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