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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我是合法生育二胎,现怀孕9个月在家待产。不知产假及产假工资如何规定?

题目
问答题
我是合法生育二胎,现怀孕9个月在家待产。不知产假及产假工资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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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王女士,深户,26周岁,现为深圳某企业职员,已经怀孕8个多月,现打算申请休产假,不知道产假天数如何计算?最长有多少天?产假期间待遇怎么算?补充说明,这是王女士生育的第一个孩子。


正确答案: 1、根据深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深圳单位职员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且属于计划内生育则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享受产假。根据上面描述,王女士符合条件享受产假。
2、根据深圳产假规定,深圳市女职工生一胎可享受98天产假,产前还可以休假15天,实行晚育者增加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35天,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晚婚晚育者增加15天。所以王女士若满足上述要求则最长可以享受178天产假。如不能则相应减少产假天数即可,例如不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则减少产假35天。
3、根据深圳《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发放。所以王女士休产假期间其工资正常发放。

第2题:

下月老婆即将生育二孩,不知我是否可以休陪产假?可以休多少天?休假期间是否有工资?


正确答案: 你可以休20天陪产假,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3题:

我是合法生育二胎,现怀孕9个月在家待产。不知产假及产假工资如何规定?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如果是再生育子女、单胎、难产、纯母乳喂养最多休产假约143天,如果单胎、顺产、不是纯母乳喂养,就只能休产假98天。产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应照发,生育一孩和两孩没有区别。

第4题:

职工生育保险正常产假假期是如何规定的?难产、多胞胎生育及流产产假又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第5题:

王女士,28岁,北京某企业员工,已经参加社保3年。现生育第一胎,已经怀孕7个月,打算产前半个月开始休产假。王女士想知道她可以休多长时间产假?产假工资怎么计算?


正确答案: 1、根据规定享受北京生育保险待遇需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计划内生育,二是连续缴存生育保险费用9个月以上。王女士属于第一胎,且缴纳生育保险3年,所以符合条件享生育保险待遇,可以休产假。
2、按照规定,北京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8天,晚育者增加30天,因为王女士属于晚育者,所以王女士可以享受最低128天的产假。因为如果难产或者多胞胎生育等情况还可以增加产假天数。
3、按照规定,北京女职员生育期间的生育津贴为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其计算公式如下: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第6题:

刘女士,26周岁,北京某企业职员,已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2年。现怀孕8个月,下个月即将休产假。不知能否享受晚育产假?晚育产假多少天?可以申领晚育津贴吗?如何申领?晚育津贴怎么计算?这是刘女士的第一胎。


正确答案: 1、根据北京生育保险政策规定,计划内生育,按照规定连续缴存生育保险费用9个月以上,且满足晚育年龄,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晚育产假,申领生育津贴,包含晚育津贴。所以刘女士可以享受晚育产假,可以申领晚育津贴。
2、现行北京正常产假为98天,晚婚晚育产假为30天,因此刘女士至少可以休128天产假,如出现难产等情况则适当增加产假天数。
3、申领北京晚育津贴流程比较简单,单位经办人携带《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前往北京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
4、现行北京晚育津贴是按照申领当月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确定的,计算公示如下:晚育津贴=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X产假天数。
5、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010-12333。

第7题:

生育前平均工资3000左右,现打算休产假,不知能领取多少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按照正常产假98天计算,您大概可以领取9800元生育津贴,计算如下:3000元/30天X98天。

第8题:

单独二孩产假有吗?产假天数如何规定?产假工资怎么规定?


正确答案: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9题:

女工生育第一胎时,已领取独生子女证,已享受产假,现超生第二胎,能否继续享受产假及待遇?


正确答案: 依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有关规定,职工生育须符合国家计生政策规定,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并且单位继续为其缴费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以超生二胎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10题:

我跟老公都是独生子,现打算生育二胎,不知能否休产假?有多少天?


正确答案: 可以,现行成都计划内生育二胎可以休产假,正常产假为98天,如出现难产等情况适当增加产假天数,但不能休30天晚育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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