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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同居家庭中的同居关系可以收到法律保护。A 对B 错

题目
判断题
同居家庭中的同居关系可以收到法律保护。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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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未婚同居一般不属于婚姻法调整的范围。下列因同居产生的纠纷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的是()。

A.当事人双方都未婚,一方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

B.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请求解除同居关系

C.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

D.当事人请求确认同居关系


参考答案:B, C

第2题:

男女同居,一方是否可要求人民法院解除同居关系?


参考答案:

同居关系分为“一般同居关系”和“特殊同居关系”两种,人民法院在处理这两种不同的同居关系时,做法不同。
1.作为“一般同居关系”的处理。所谓“一般同居关系”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非婚同居”,即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单身男女共同生活在一起。对于这种单纯的同居关系,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解决的办法只能依靠双方协商处理。但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
2.作为“特殊同居关系”处理。所谓“特殊同居关系”是指同居中的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情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是婚姻法明文禁止的行为,又有违于社会主义道德观和法制观。因此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的,一方或双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第3题:

多年同居关系()《婚姻法》所指的婚姻关系。

A、构成

B、不能构成


参考答案:B

第4题:

同居男女在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处理?


正确答案: 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同居关系,双方不享有夫妻权利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以共同劳动所得购置、经营和管理的财产,按共有财产处理。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外,视为按份共有。同居关系不是家庭关系,因此,如果同居男女没有约定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就按照在购买时各自的贡献份额(按份共有)来分割。

第5题:

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子女的抚养应怎样?


正确答案:①双方可协商,不成,法院按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判决;
②哺乳期内的,原则上由母亲抚养;
③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还应当征求其意见;
④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承担抚养费;
⑤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第6题:

未婚同居当事人签订的忠诚协议能否受到法律保护?


参考答案:

不能,对这类纠纷起诉到法院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因为《婚姻法》是规范合法夫妻关系的,未婚同居关系不是婚姻法调整的范围,恋爱是自由的,恋爱时不得脚踏两只船只是道德范畴的要求。


第7题: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关系期间的财产按照()处理。

A:家庭共有财产
B:完全的共有财产
C:一般共有财产
D:完全个人财产

答案:C
解析: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第8题:

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参考答案: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长久、持续共同生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不了结婚登记,或者不愿意补办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9题:

同居家庭中的同居关系可以收到法律保护。


正确答案:错误

第10题:

未办结婚登记,男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多年,这样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如补办结婚登记,婚姻从何时开始受法律保护?


正确答案: 这种行为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法律给予保护。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婚姻从以夫妻名义同居且双方均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时起算;未补办登记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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