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
独立的姓名权
人身自由权
实行计划生育
第1题: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人身关系方面的权利义务有()。
A.夫妻各有独立的姓名权
B.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C.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D.夫妻双方都有抚养教育自己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E.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2题:
下面哪项不属于男女平等原则要求的内容()
A.男女双方在离婚问题上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
B.夫妻在人身关系上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
C.夫妻应从事同等的家务劳动
D.男女双方在结婚问题上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
第3题:
夫妻间有哪些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夫妻人身关系,是指没有直接财产内容、夫妻在身份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包括: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和干涉;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子女和管教、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财产关系,是指夫妻之间在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夫妻人身关系引起的法律后果,直接体现一定的经济内容。
夫妻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包括:
(1)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里所说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有,包括这期间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继承的财产、接受赠与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收入。但夫妻婚前财产和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2)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3)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4题:
人身关系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表现在()。 ①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③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助的义务④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5题:
在夫妻关系中,包括夫妻的()和().夫妻的人身关系 和 财产关系是()不可分的。
第6题:
简述离婚在夫妻(当事人)人身关系方面的后果?
后果:
①共同生活的权利义务解除。
②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终止。
③法定继承人的资格丧失。
④双方有再婚的自由。
第7题:
台湾地区夫妻人身关系包括哪些内容?
第8题:
夫妻关系包括夫妻的().
A.人身关系
B.婚姻关系
C.财产关系
D.亲属关系
第9题:
夫妻在人身关系方面的权利义务包括()。
第10题:
夫妻间的人身关系包括抚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