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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自诉案件第一市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题目
问答题
自诉案件第一市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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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关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二第23题)

A.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B.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自诉案件

C.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只是说法不同.含义相同

D.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二者之间没有关系


正确答案:A

第2题:

第 48 题 关于自诉案件的第二审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第二审中,自诉人可以提出第一审未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B.二审期间,也可以对自诉案件进行调解

C.自诉案件在第二审时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

D.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在第二审期间提起反诉


正确答案:ABCD
[考点] 二审反诉的处理;二审调解
[答案及解析] ABCD。《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66条规定:“在第二审案件附带民事部分审理中,第一审民事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第一审民事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所以选项A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63条规定:“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所以选项BC正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65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所以选项D正确。

第3题: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变更为适用普通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可以决定直接变更为普通程序审理,不需要将案件退回检察院

B.对于自诉案件变更为普通程序的,按照自诉案件程序审理

C.自诉案件由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时原起诉仍然有效,自诉人不必另行起诉

D.在适用普通程序后又发现可适用简易程序时,可以再次变更为简易程序


正确答案:BC
[考点]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的转化[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刑诉解释》第229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以下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一)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二)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三)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越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四)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五)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由上述条文可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自诉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有不得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整个程序变更的过程中不涉及自诉人另行起诉问题,选项B、C皆表述正确,为应选项。《高检规则》第314条规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将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退回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应当从收到人民法院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计算。”《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将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退回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在收到上述材料后五日内按照普通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法定要求,向人民法院移送有关材料。”据此,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法院在决定中止审理后,应将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退回检察院。选项A说法错误。我国刑事诉讼立法中只规定了简易程序可以转化为普通程序,未规定普通程序可以转化为简易程序,因此案件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后即不可向简易程序转化.选项1)说法错误。[难度系数]**

第4题:

自诉案件的审理特点。


正确答案: (1)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自诉人在判决宣告前法院应当准许;对于审查后认为自诉人系被强制、威吓等原因而被迫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4)前述自诉案件的范围中的前两类案件的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第5题:

自诉案件中被告人的辩护律师除按一般规律辩护以外,还应根据自诉案件审判程序的特点,如适用调解、和解、撤诉、反诉等,确立辩护工作的重点。()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6题:

关于自诉案件的审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二第72题)

A.甲、乙系一起伤害案件的自诉人,案件审理中甲撤回起诉,法院继续案件审理

B.某伤害案,因捡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入提起自诉,审理中自诉入与被告人和解而撤回自诉,法院经审查准许

C.某遗弃案,被告人在第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法院予以受理并与原自诉合并审理

D.某侵犯知识产权案,第二审中当事人和解,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一审判决


正确答案:ABD

第7题:

自诉案件审判程序的特点有()

A、法院审理可以进行调解

B、自诉人在宜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自诉

C、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

D、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参考答案:A,B,C,D

第8题: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变更为适用普通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二第71题)

A.法院可以决定直接变更为普通程序审理,不需要将案件退回检察院

B.对于自诉案件变更为普通程序的,按照自诉案件程序审理

C.自诉案件由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时原起诉仍然有效,自诉人不必另行起诉

D.在适用普通程序后又发现可适用简易程序时,可以再次变更为简易程序


正确答案:BC

第9题:

下列哪些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A.可能判元期徒刑的案件

B.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C.被告人做无罪辩护的自诉案件

D.被告人是盲、聋、哑的自诉案件


正确答案:ABCD
[考点] 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答案及解析] ABCD。《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22条:“人民法院审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案件,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一)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二)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三)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四)辩护人作元罪辩护的;(五)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所以CD项正确。由于AB项都是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而简易程序只能出现在基层法院。所以AB项也不适用。

第10题:

哪些案件属于自诉案件?


正确答案: 《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