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三人的过错可以作为被告的抗辩理由。
第2题:
下列关于美国产品责任的诉讼依据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以被告存在疏忽而起诉不需要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B、原告以违反担保起诉必须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
C、原告可以违反条件而提起产品责任诉讼
D、以严格责任为由提起诉讼是一种侵权行为之诉
第3题:
本案中,被告对原告可以提出的抗辩理由有( )。
A.本合同无效,约定定金及违约金的条款均无效
B.原告向纱厂所承担的违约责任是其在订约时不可预见的
C.6万元违约金属于另一合同关系中的问题,原告不得要求被告为其向纱厂支付6万元违约金
D.原告与被告约定的定金数额的上限应为4.4万元,超过部分应作为预付款
E.合同未届履行划限,原告无权请求被告实际履行,也不能追究被告的违约责任
第4题:
美国产品责任法中,可作为被告的抗辩理由的有()
第5题:
按照美国法院的判例,在产品责任诉讼中,原告可以向被告要求精神上的痛苦和苦恼。
第6题: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抗辩事由)有哪些?
第7题:
在美国产品责任诉讼中,当原告以疏忽为理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时,原告必须提出的证据,证明有()
第8题:
根据香港相关刑事条例的规定,被告人有以抗辩理由提出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权利,而这些抗辩理由中,()并非当然的抗辩理由。
A.精神错
B.自动症
C.被胁迫
D.自卫
第9题:
企业在责任诉讼案中可以运用哪些理由进行抗辩?
第10题:
根据香港相关刑事条例的规定,被告人有以抗辩理由提出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权利,而这些抗辩理由中,()并非当然的抗辩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