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承保实务中,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的几种情形。
第2题:
简述保险欺诈的几种情形及其法律后果。
第3题:
简述无权代理的产生原因及其法律后果。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所实施的代理。无权代理产生的原因包括:
(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1)被代理人享有追认权。无权代理行为经被代理人追认,即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本人不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则可视为同意。
(2)相对人享有催告权和撤销权。即相对人有权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定期间内做出是否追认的意思表示,或者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与无权代理人所为民事行为的权利。
(3)被代理人不予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无权代理人对其无权代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4题:
简述社会保险给付的几种情形。
第5题:
简述定位销失效的几种可能及其带来的不良后果。
第6题:
试述保险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及其后果。
第7题:
简述被保险人单方放弃对第三人追偿的法律后果。
第8题:
第9题:
简述保险欺诈及其法律后果
第10题:
简述行政行为被废止的情形及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