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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赠与的房产考核年限可以按照赠与前房产证日期。A 对B 错

题目
判断题
赠与的房产考核年限可以按照赠与前房产证日期。
A

B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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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一方反悔要求撤销赠与可以吗?


参考答案:

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离婚时赠与房产的一方主张撤销赠与,另一方主张继续履行赠与合同,请求法院判令赠与房产一方办理过户手续。在此问题的处理上,各地法院裁判的结果不同,很有必要进行统一规范。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三种夫妻财产约定的模式,即分别所有、共同共有和部分共同共有,并不包括将一方所有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的情形。将一方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也就是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虽然双方达成了有效的协议,但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一节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合同法对赠与问题进行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如:“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赌与”;“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婚姻家庭领域的协议常常涉及到财产权属的条款,对于此类协议的订立、生效、撤销、变更等并不排斥合同法的适用。在实际生活中,赠与往往发生在具有亲密关系或者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合同法对赠与问题的规定并没有指明夫妻关系除外。一方赠与另一方不动产,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是完全可以撤销的,这与婚姻法的规定并不矛盾。因此,尚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赠与,房产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对赠与房产一方离婚时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应予支持。
需要指出的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重点在于明确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如果赠与的房产已经登记过户,但受赠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行使法定撤销权。行使任意撤销权的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条件是赠与房产的产权未发生转移,不适用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权是基于法定事由,由赠与人行使的撤销赠与的权利。


第2题:

下列赠与行为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

A.张先生将房产赠与儿子

B.李女士膝下无子,将房产赠与对其赡养的侄子

C.刘先生将房产通过国家机关赠与希望工程基金会

D.丁女士将房产赠与其对她提供多年帮助的朋友


正确答案:D

第3题: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种形式的赠与,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A.朋友赠与金钱

B.父母赠与房产

C.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D.合伙人之间的赠与


正确答案:C

第4题:

购买满五年的房产一般以房产证发证日期为准,购房发票也可以。


正确答案:错误

第5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赠与合同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B.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C.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D.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亲属,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答案:A
解析:
选项A: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不得撤销。

第6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赠与人离有撤销赠与权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赠与人对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赠与

B.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C.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力,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D.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新属,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正确答案:A

第7题: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对于财产( )。 A.可以撤销赠与B.不可以撤销赠与SXB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对于财产( )。

A.可以撤销赠与

B.不可以撤销赠与

C.已经丧失所有权

D.不能损坏


参考答案:A

第8题:

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吗?


参考答案:

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离婚时赠与房产的一方主张撤销赠与,另一方主张继续履行赠与合同,请求法院判令赠与房产一方办理过户手续。在此问题的处理上,存在两种完全不同的做法:一是认为夫妻之间有关财产的约定,只要系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认定为有效且对双方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相对于《物权法》及《合同法》的规定,《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属于特别规定,应当优先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因其强烈的身份性不应适用赠与合同有关撤销权的规定,任意行使撤销权将使夫妻财产约定变成一纸空文,故夫妻之间有关房产赠与的约定无需经过物权变动手续,离婚时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受赠方所有,对赠与房产一方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不予支持。二是认为《婚姻法》规定了三种夫妻财产约定的模式,即分别所有、共同共有和部分共同共有,并不包括将一方所有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的情形。将一方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也就是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虽然双方达成了有效的协议,但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一节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合同法》对赠与问题进行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如:“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婚姻家庭领域的协议常常涉及到财产权属的条款,对于此类协议的订立、生效、撤销、变更等并不排斥《合同法》的适用。在实际生活中,赠与往往发生在具有亲密关系或者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合同法》对赠与问题的规定并没有指明夫妻关系除外。一方赠与另一方不动产,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是完全可以撤销的,这与《婚姻法》的规定并不矛盾。因此,尚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赠与,房产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对赠与房产一方离婚时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应予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采纳了第二种观点,规定:“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需要指出的是,该条重点在于明确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如果赠与的房产已经登记过户,但受赠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行使法定撤销权。行使任意撤销权的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条件是赠与房产的产权未发生转移,不适用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权是基于法定事由,由赠与人行使的撤销赠与的权利,其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第9题:

关于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时赠与的认定说法错误的是()。

A:如果房屋办理了登记而且登记在子女一人的名下,并且父母有明确表示赠与登记人的,则可以认定房屋所有权归登记人所有
B:如果父母在房产证上或房屋管理机关的档案中有明确赠与记载,或有赠与房产的公证书的,应认定赠与的效力
C:如果登记人因结婚后脱离共同家庭,而登记没有更改,则原登记仍具有权利推定效力
D:如果父母建造的房屋没有登记,即使当事人脱离原来共有家庭生活,而仍然单独使用该房屋的,也不视为该房屋属于父母赠与当事人所有

答案:D
解析:
父母购置或建造的房屋,子女又与父母居住在一起,则要区分情况认定房屋是赠与给子女或赠与给子女夫妻双方或者只是作为家庭共有财产存在。若父母建造的房屋没有登记,如果当事人脱离原来共有家庭生活,而仍然单独使用该房屋的,则视为该房屋属于父母赠与当事人所有。

第10题:

夫妻更名后出新的房产证如果办理出售手续可以按()计税。

  • A、原始购房合同
  • B、新房产证日期
  • C、原来房产证日期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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