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他人的账号信息
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
入侵他人的网络系统
通过网络交流人生理想
第1题:
下列行为哪些是社会互动行为()。
A、通信
B、工作往来
C、上网聊天
D、回答问题
E、朋友见面相互打招呼
第2题:
以下哪种行为是健康上网行为?()
第3题:
●关于匿名性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42) 。
(42) A.匿名性不会导致侵犯行为
B.上网要达到匿名(安全),有三个环节:本机、网络和被访问机器
C.IE的历史记录就破坏了本机上的匿名性
D.路由器或ISP可以记录上网的所有行为
第4题:
大数据中用户画像的核心是为用户()。
第5题:
在下列有关“不能沉迷网络”的倡议中,错误的是()
第6题:
A.不让他们在网上公开福利院的电话、地址
B.不让他们去网吧上网
C.积极创造条件让他们上网
D.不让他们上网
第7题:
下列不属于网民上网行为调查内容的是()。
第8题:
王某利用计算机知识获取某公司上网账号和密码后,以每3个月100元的价格出售上网账号和密码,从中获利5000元,给该公司造成4万元的损失。对此,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为5000元
B.王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为5000元
C.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为4万元
D.王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为4万元
答案:C
解析:《刑法》第265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构成盗窃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刑法第265条规定的:以牟利为目的,是指为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更为明确的规定,该解释第8条规定,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本题中,王某“获取某公司上网账号和密码”后,为了获利而出售该上网账号和密码让他人使用,构成盗窃罪。关于本题盗窃数额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1款第10项规定,明知是盗接他人的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盗窃数额按合法用户为其支付的电话费计算。……盗窃数额不能按照罪犯最终所得的数额认定,而是应按照被盗财物的实际价值认定,应认定该公司损失的4万元为盗窃数额。故本题选C项。本题中王某的行为并不构成诈骗罪,因为诈骗罪必须是被害人基于该错误认识而“自愿”地交付财物或处分财物。某公司并非因为对王某行为的错误认识而“自愿”处分上网账号和密码。
第9题:
对于上网时间,下列哪项描述是不正确的()
第10题:
关于《文明上网自律公约》,以下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