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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从前,野猪和马常常在一起吃草,但是野猪经常使坏,不是践踏青草,就是把水搅浑。马非常生气,一心想要报复他,便跑去请求猎人帮忙。猎人说除非马愿意套上辔头让他骑,才会帮助马惩治野猪。马报复心切,就答应了猎人的要求。于是,猎人骑在马背上打败了野猪。然后又把马牵回去,拴在马槽边。马终于成了被猎人奴役的工具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道理是什么?

题目
问答题
从前,野猪和马常常在一起吃草,但是野猪经常使坏,不是践踏青草,就是把水搅浑。马非常生气,一心想要报复他,便跑去请求猎人帮忙。猎人说除非马愿意套上辔头让他骑,才会帮助马惩治野猪。马报复心切,就答应了猎人的要求。于是,猎人骑在马背上打败了野猪。然后又把马牵回去,拴在马槽边。马终于成了被猎人奴役的工具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道理是什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对他人宽容,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就想去报复他人,否则会给自己带来不幸。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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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10 头牛和2 匹马每天吃草170 千克,4 头牛和10 匹马每天吃草160 千克,则每头 牛和每匹马每天各吃草多少千克?( )

A.15 10 B.10 15 C.20 10 D.10 20


正确答案:A

第2题:

请教野猪肚怎么烧治疗胃病。。。

野猪肚怎么烧才好吃啊?治疗胃病用。。。


治疗胃病就得煲汤,枸杞黄豆猪肚汤。
用煤饼炉,放露天阳台上开锅盖烧(适当加点黄酒),烧10--15小时后,等野猪肚的青草味渐渐散去,再加半两白胡椒,再烧一小时左右即可.食用时千万不能加盐、辣椒、花椒、芥末等,必须是加白糖食用。对胃有好处。
治疗胃病就得煲汤 枸杞黄豆猪肚汤

第3题:

非洲猪瘟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也可通过软蜱叮咬传播。主要传播途径有:家猪与家猪直接接触传播、野猪与野猪直接接触传播、()。

A.家猪与野猪直接接触传播

B.家猪(野猪)与受污染的食物、饲料、饮水等物品传播

C.人工授精

D.家猪(野猪)与软蜱传播


正确答案:ABCD

第4题:

下列各项资源属于森林资源的有( )。

A.林木
B.森林中的野猪
C.火烧迹地
D.森林中打猎的猎人
E.森林上空的空气

答案:A,B,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火烧迹地属于林地。

第5题:

河姆渡文化出土的陶器上野猪图案的变化证明了当时已经有了驯养野猪的现象.


参考答案:对

第6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是: ( )

A. 李家的公鸡啄伤儿童的眼睛

B. 张家的狗咬伤路人

C. 王家的马踢伤儿童

D. 野猪吃掉田里的麦苗


正确答案:D

第7题:

温州有养殖野猪的么,前景如何?

对于养殖野猪还不是很了解。求助帮忙。。。


只要你有销路,养野猪简直赚疯了。
特种野猪是经过人工驯化改良后的一个野猪品种,基因稳定...

第8题:

下列不属于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是( )

A、李家的公鸡啄伤儿童的眼睛

B、张家的狗咬伤路人

C、王家的马踢伤儿童

D、野猪吃掉田里的麦苗


参考答案:D

第9题:

当一只老虎衔着野猪、羚羊、鹿,由捕食地返回丛林时,其他老虎就会沿着它的行踪觅食,但是,如果这只老虎衔的是野兔,其他老虎就很少有这种行为,虽然老虎像吃其他动物一样也吃野兔。
以下哪一项最有助于解释上面所说的老虎捕食的习惯?( )

A.野兔生活的地方比较难找
B.老虎很少能够捕到野猪、羚羊、鹿
C.野猪、羚羊和鹿是群体活动,而野兔不是
D.野兔有保护色,而野猪、羚羊和鹿没有保护色

答案:C
解析:
C项暗示某只老虎捉到野猪、羚羊和鹿的地方可能还有其他的野猪、羚羊、鹿,这导致其他老虎聚集,而捉到野兔的地方可能不再有其他野兔,所以其他老虎不聚集,很好地解释了题干描述的现象,故C项正确。A项虽然也有一定的解释作用,但与C项相比,没有C项和题干的情景契合度高,故不选。B和D项均为无关选项。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第10题:

共用题干

张某,男,39岁,农民。一日,农民马某挖菜窖,占了张某家的地,张某便找马某讲理。马某不但不认错,反而倚仗自己身强力壮,打了张某。张某非常气愤,咽不下这口气,便伺机报复。第二天,张某见马某的15岁女儿在地里干活,便产生了报复马某女儿的念头,但又怕自己打伤小女孩而犯法,便找来自己13岁的小儿子替他报仇,叫儿子去打马某的女儿。小儿子受到父亲的怂恿,拿起一把铁锹冲过去,对准马某女儿的小腿就是一锹,顿时将其大动脉血管砍断,流血不止。终因流血过多,马某女儿抢救无效死亡。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张某与其儿子构成共同犯罪
B:张某属于间接正犯
C:张某属于教唆犯
D:张某应独立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B,D
解析:
【考点】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及其例外情形。详解:首先可以排除C项,因为《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属于告诉才处理的五种犯罪:侮辱罪、诽谤罪、虐待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和侵占罪。同时,分则还规定了例外情形:对于侮辱罪、诽谤罪,《刑法》第246条第2款规定:“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所以A项不正确;对于虐待罪,《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所以B项不正确;对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D项不属于例外情形,所以D项是正确的。


【考点】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详解:《刑法》第255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依此,题中情形下司马一的行为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


【考点】故意杀人罪的认定。详解:CD两项应分别认定为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


【考点】故意伤害罪。详解:从甲和乙的谈话中可知,甲只有伤害丙的故意,本来乙也表示同意,但是在共同伤害的过程中,乙超出了共同的犯罪故意的范围,实施了用砖头击伤丙头部的杀人行为。甲缺乏与乙共同的杀人故意。甲成立故意伤害罪,乙成立故意杀人罪。


【考点】非法持有枪支罪。详解:乙无杀人之故意;甲先有非法持有枪支的故意和行为,后产生杀人的故意和行为,前后两行为无牵连关系和吸收关系,应并罚。


【考点】过失致人死亡罪。详解:选项A:甲的行为显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甲应当预见到其行为可能导致孩子死亡。故,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选项B:凡是法律有特别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都不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本题构成非法拘禁罪。选项C:甲在乙屁股上踢了一脚,乙并未倒地,说明这一脚并未导致危害结果。因此,对于甲而言,乙的死亡是意外事件。选项D:甲并未对乙本人进行直接伤害,乙的死亡原因是自身伤心过度。因此乙的死亡与甲的行为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如果宠物狗很贵,甲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考点】间接正犯。详解:间接正犯不成立共犯。所谓间接正犯是指利用合法行为人或无责任能力者或无犯罪故意者来实行自己犯罪的情况。间接正犯在利用他人行为这一点上,类似共犯。但由于缺乏共同的犯罪故意,不能成立共犯,本案,张某的小儿子年仅13岁,属于无责任能力人,张某应对其儿子的故意伤人致死行为独立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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