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权强调的是:( )。
A.老年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和处理婚姻问题
B.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C.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能因为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放弃赡养义务
D.老年人的婚姻不需要跟子女进行商量
E.老年人的婚姻不需要征得子女的同意
第2题:
第3题:
A、老年人的子女
B、老年人的配偶
C、老年人的父母
D、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第4题:
父或母再婚后,子女是否就不再对其承担赡养义务?子女可否因与父母签订断绝父母子女关系协议而不再承担赡养义务?
第5题:
双方再婚前各生育一子女,子女都归对方带走抚养,身边现无子女,再婚后能否再生育?
第6题: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下列关于赡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子女可以通过放弃继承权的方法来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B.赡养义务的承担主体不包括养子女和与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
C.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D.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收益按比例在父母和自己之间分配
第7题:
离婚后,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否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
第8题:
犯有杀害、遗弃、虐待子女罪的父母,能否共求子女赡养?
从继承法的规定来看,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同样道理,犯有杀害、遗弃、虐待子女罪的父母原则上不再享有子女赡养的权利。因为让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的受害者再去赡养加害人,无论于法、于情、于理均说不过去。如果子女不计前嫌自愿赡养伤害过自己的父母,法律则不予干涉。
赡养义务是由特殊的身份关系所决定的,因此除了合法的变更身份,即通过收养成立新的父母子女关系从而解除原有的父母子女关系外,父母子女间不能通过协议来解除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有权向成年子女请求给付赡养费,并不以父母已经对子女实际承担义务为前提。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无期限的,只要父母需要赡养,子女就不能因为父母再婚或其他理由而拒绝承担赡养务。
关于子女不支付赡养费的例外情形,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从最高人民法院一些司法解释的规定精神来看,如果赡养权利人过去对子女有严重的虐待、遗弃、故意伤害等行为,由于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父母子女关系,伤害了子女的感情,故赡养权利人请求子女支付赡养费时,一般不予支持。在审判实践中,对此应予从严掌握。因为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的和无附加条件的,在目前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家庭主要承担养老育幼职责的现状下,不能轻易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鉴于子女与父母之间特殊的身份关系,也不能简单地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一般民法理念加以衡量。
第9题:
老年人再婚后能否要求子女赡养?
第10题: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