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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如何理解我国宪法的地位和基本原则?

题目
问答题
如何理解我国宪法的地位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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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如何理解我国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参考答案:

(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必须符合宪法,同宪法的内容保持一致。
(2)如果普通法律与宪法相抵触,就必须修改。否则,相抵触的部分无效。
(3)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枳和全体公民的根本的行为准则。


第2题:

如何理解我国宪法修正案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


参考答案:

人权,简言之,就是作为自然的和社会的人所固有的权利。它包含生存权以及国家赋予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权利自由,在法律上一般称之为公民权。人权的提出和发展经历了数百年的历史。
继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政治报告明确提出“尊重和保障人权”之后,我国将人权入宪,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奠定了法理基础,使人权在我国从政治宣言上升为宪法规范,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我们在国际人权事业中进行交流和合作。
宪法修正案将人权入宪,意味着向世人郑重宣示:宪法和法律已经写入的公民的自由和权利,都将得到国家的尊重和保障。同时,在如何落实对人权的保障问题上,新的宪法修正案特别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一规定为人权的保障进一步提供了物质基础。


第3题:

在宪法基本原则系统中,处于核心和主导地位的宪法原则是人民主权原则。()


参考答案:对

第4题:

如何理解我国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


答案:
解析:
国家的任何法律都有法律效力,但在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一般的法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法律地位。例如,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对此,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对此,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而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来讲,我国宪法也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我国1982年《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由上可见,我国宪法相比较于其他法律,具有最高法律地位。

第5题:

应该如何理解我国现行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公民基本义务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是指权利和义务互相依存、互相促进、互为条件的辩证统一关系。公民权利和义务统一性的具体表现是:(1)宪法要求公民既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又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宪法第33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一规定表明在我国公民享有权利就必须履行义务;公民履行义务才能享有权利。不允许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也不允许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现象存在。(2)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相互结合如劳动权、受教育权它们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3)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本质上反映了公民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在我国国家不仅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改革政治体制和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为公民行使权利和自由提供越来越多的物质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进一步得到保障就会更加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促进他们对义务的自觉履行;而公民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越高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越能向前发展国家就会更加富强昌盛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也就相应获得更多的保障。可见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民个人的、集体的、国家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人民的当前利益同长远利益是基本一致的6这样的一致性决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
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是指权利和义务互相依存、互相促进、互为条件的辩证统一关系。公民权利和义务统一性的具体表现是:(1)宪法要求公民既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又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宪法第33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一规定表明,在我国,公民享有权利,就必须履行义务;公民履行义务才能享有权利。不允许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也不允许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现象存在。(2)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相互结合,如劳动权、受教育权,它们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3)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本质上反映了公民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在我国,国家不仅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改革政治体制和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为公民行使权利和自由提供越来越多的物质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进一步得到保障,就会更加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促进他们对义务的自觉履行;而公民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越高,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越能向前发展,国家就会更加富强昌盛,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也就相应获得更多的保障。可见,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民个人的、集体的、国家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人民的当前利益同长远利益是基本一致的6这样的一致性,决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

第6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人在我国的司法鉴定地位?


参考答案:

我国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我国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高于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人的诉讼地位,低于大陆法系的法官辅助人的诉讼地位。)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司法鉴定人与诉讼代理人、证人、辩护人及翻译人员一样,为独立的诉讼参与人。
在我国司法鉴定人既不是法官的“科学辅助人”,也不是当事人任何一方的“技术顾问、专家证人”,而是帮助司法机关解决诉讼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的诉讼参与人。
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司法鉴定人履行鉴定职务时适用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司法鉴定人是具有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的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司法鉴定人因受到司法机关解决诉讼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为法庭审理提供科学证据而独立参与诉讼活动。


第7题:

如何理解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平等权的规定?(中南财大2010年研)


正确答案:(1)宪法上平等权的内容 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此条是关于平等权的宪法规定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禁止任何形式的不合理差别对待。平等权涉及到人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人的尊严以及人格即基于人的尊严的不可侵犯性以及人格的平等性任何人无论其身份、地位、性别等因素应当得到平等的对待禁止不合理的差别对待。宪法上的平等权理应包含如下内涵:①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强调国家在法律上平等的对待每一位公民不允许将公民进行等级或者其他不合理形式的划分这种划分或以身份或以财产或以宗教信仰或以性别等。②公民有平等的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或者机会。此项内容实属宪法上平等权之核心宪法上的平等权从本质上讲应属于一种资格权或者机会权。亦即公民凭借一定的资格或者机会从事某项行为的权利。③公民有权要求国家保障此种平等权的实现在此权利遭受侵犯时提供必要之救济。这是宪法平等权的保障依据。有权利必有救济没有救济的权利是苍白无力的呐喊。
(1)宪法上平等权的内容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此条是关于平等权的宪法规定,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禁止任何形式的不合理差别对待。平等权涉及到人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人的尊严以及人格,即基于人的尊严的不可侵犯性以及人格的平等性,任何人无论其身份、地位、性别等因素,应当得到平等的对待,禁止不合理的差别对待。宪法上的平等权理应包含如下内涵:①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强调国家在法律上平等的对待每一位公民,不允许将公民进行等级或者其他不合理形式的划分,这种划分或以身份或以财产或以宗教信仰或以性别等。②公民有平等的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或者机会。此项内容实属宪法上平等权之核心,宪法上的平等权从本质上讲应属于一种资格权或者机会权。亦即公民凭借一定的资格或者机会从事某项行为的权利。③公民有权要求国家保障此种平等权的实现,在此权利遭受侵犯时提供必要之救济。这是宪法平等权的保障依据。有权利必有救济,没有救济的权利是苍白无力的呐喊。

第8题:

如何理解公安决策执行的地位和作用?


参考答案:

公安决策执行是一个由精神成果转化为物质成果的过程,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1、公安决策制定与公安决策执行密不可分。
2、公安决策执行是公安领导者的重要职责。
3、公安决策执行结果是判断一个公安行政组织工作效果的标准。


第9题:

如何理解我国宪法对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


答案:
解析:
(1)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是指:
①每个公民都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②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③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
④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⑤有按宗教信仰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也有不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
(2)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就其本质来说,它是与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相对立的。我国之所以规定宗教信仰自由是因为:
①宗教是一种历史现象,有它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因此,马克思主义者应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对待宗教问题。
②宗教信仰属于思想范畴问题。对于公民的思想认识问题,只能采取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决不能强迫命令,粗暴压制。我们只能通过普及、提高文化科学知识,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世界观,不断提高公民的文化水平和思想觉悟,才能使人们从宗教的影响和束缚下逐步解放出来。
③宗教的存在具有长期性、国际性、民族性和群众性的特点。我国的宗教有悠久的历史,我国有10多个少数民族几乎都是信仰宗教的,所以信仰宗教具有民族性和群众性特点。同时,宗教也具有国际性,在世界范围内都有广泛的影响,因此,正确处理好宗教问题,对于民族的团结、国家的统一和国际交往,都有重要意义。
(3)为了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宪法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也规定不允许任何人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害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4)根据宪法对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我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界可以而且应当同各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互访交流。但必须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不允许国际上宗教干涉、控制、支配我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

第10题:

如何理解行为文化的含义和地位?
企业行为文化是企业人在生产经营、人际关系中产生的活动文化,是以人的行为为形态的企业文化。一方面不断向人的意识转化,影响企业精神文化的生成;另一方面又不断向人的物质活动转化,最终物化为企业的物质文化。它设计到企业经营、教育宣传、人际关系活动、文娱体育活动中所产生的一切文化现象。企业行为文化也是浅层文化。它是由目标体系和价值观念所决定的企业经营行为和由此产生的员工所特有的工作态度和行为方式,是企业文化的重要构成要素。它不仅表现为规章、制度、准则等成文的规定,更多地则表现为传统、习惯、禁忌、时尚等不成文的行为规范。它具有政治法律效应所不具有的积极示范效应和强烈的感应力、约束力,并体现企业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