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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1997年11月4日,四川成都市某县法庭公开审理了因学生流失学校状告家长一案。该县的某镇积极情况并不差,但每到开学总有学生流失。1997年秋季开学后,该镇中学又有6名学生没有报到,学校先后出动十多人次给这些学生的家长做动员工作,却无效果。学校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将这6名学生的家长推上了被告席。经过法庭审理,这些被告家长承认了错误,当场表示立即送孩子回学校学习。”不让或支持学生读书是违法的行为,上述材料说明法律规定了学生必须履行()义务。A 受教育B 劳动C 服兵役D 纳税

题目
单选题
“1997年11月4日,四川成都市某县法庭公开审理了因学生流失学校状告家长一案。该县的某镇积极情况并不差,但每到开学总有学生流失。1997年秋季开学后,该镇中学又有6名学生没有报到,学校先后出动十多人次给这些学生的家长做动员工作,却无效果。学校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将这6名学生的家长推上了被告席。经过法庭审理,这些被告家长承认了错误,当场表示立即送孩子回学校学习。”不让或支持学生读书是违法的行为,上述材料说明法律规定了学生必须履行()义务。
A

受教育

B

劳动

C

服兵役

D

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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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问答题
谢某是小学六年级女生,一天下午课间,因与同学吵架而私自离开学校。晚自习时班主任检查发现谢某不在教室,同桌报告说谢某与同学吵架,可能回家了,班主任信以为真,未予追查。原想等谢某回校后再予以批评教育。 第二天下午,班主任上课发现其仍未返校,这才与家长联系,但家长说谢某昨晚并未回家,经家长与亲友联系,仍无下落。无奈中家长报案,但至今仍无其下落。家长最后到法院状告学校,要求学校赔偿10万元。 问题: (一):谢某失踪,学校和谢某班主任是否承担责任?如果承担,学校和谢某班主任可能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二):本案例对我们的启示是什么?

正确答案: 问题(一):班主任老师代表学校行使教育教学职权时没有履行“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的义务。也 没有履行“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和“教育保护”职责。所以,对于谢某的失踪,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民 事法律责任。
问题(二):一是要强化依法治教的法律意识;二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严格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三是切实履行对学生的教育保护职责,杜绝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为推动教育的法制建设做出贡献。
解析: 暂无解析

第2题:

问答题
期末考试结束,某县一小学在工商银行办事处和镇政府门口张贴两张“成绩汇报”,除公布了本校部分学生的高分成绩外,还将该小学4名学生的不理想考分做了公布,引起4名学生及其监护人的不满。一周后,该小学又将此“成绩汇报”交给镇党政办公室。为此,4名学生状告学校侵犯名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问题:该县小学的做法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侵犯了学生的什么权利?

正确答案: 该县小学的做法不合法。该小学公开张贴“成绩汇报”,虽然主观上无侵害原告名誉权的意思,但在客观上公布了学生不愿公开的成绩,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和隐私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应该向4名学生赔礼道歉。
这是因为,首先,学生享有受他人尊重,保持良好形象及尊严的权利。被告在没有取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不愿公开的成绩公布于众,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尊严,对原告名誉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害。其次,学生有权要求拥有私人的、不愿或不便让他人获知或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被告由于公布成绩,损害了原告的名誉,泄露了原告的隐私,有不可推卸的过错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第3题:

单选题
每到开学,王老师就要求学生家长带礼品去,不带就把该学生的座位排后面,教师的行为(  )
A

正确,有利于促进家校合作

B

正确,有利于拉近师生距离

C

不正确,教师必须廉洁从教

D

不正确,此事应当避开学生


正确答案: B
解析:

第4题:

问答题
期末考试结束,某县一中学在工商银行办事处和镇政府门口张贴两张“成绩汇报”,除公布了本校部分学生的高分成绩外,还将该中学4名学生的不理想考分做了公布,引起4名学生及其监护人的不满。一周后,该中学又将此“成绩汇报”交给镇党政办公室。为此,4名学生状告学校侵犯名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问题:该县中学的做法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侵犯了学生的什么权利?

正确答案:
该县中学的做法不合法。该中学公开张贴“成绩汇报”,虽然主观上无侵害原告名誉权的意思,但在客观上公布了学生不愿公开的成绩,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和隐私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应该向4名学生赔礼道歉。
这是因为,首先,学生享有受他人尊重,保持良好形象及尊严的权利。被告在没有取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不愿公开的成绩公布于众,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尊严,对原告名誉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害。其次,学生有权要求拥有私人的、不愿或不便让他人获知或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被告由于公布成绩,损害了原告的名誉,泄露了原告的隐私,有不可推卸的过错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第5题:

山西运城市康杰中学近年来陪读成风,陪读客炒高了周边房价。学校在校内自建陪读楼,并严禁学生走读。此举引发家长强烈不满,部分家长质疑学校变相敛财。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支持家长们的质疑?( )

A.该学校规定,家长要陪读必须入住学校的陪读楼
B.严禁学生走读是为了学生安全考虑,家长陪读不利于学生培养自立自强能力
C.附近其他学校和康杰中学情况类似,但并没有严禁学生走读
D.陪读是家长们自愿行为,学校不鼓励家长陪读

答案:A
解析:
题干家长的质疑是:学校变相敛财;依据是:自建陪读楼,并严禁学生走读。A项,提供新的证据证明,家长如选择陪读必须入住学校陪读楼,支持了家长们的质疑;B项是无关项;C项通过对比只能说明学校严禁学生走读不合理,支持力度有限:D项削弱了家长的质疑。故答案选A。

第6题:

某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张某、李某强奸一案不公开审理,法院以下做法错误的是:( )。

A.该案虽然不公开审理,但仍应张贴庭审公告

B.在开庭审判时,当庭说明了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C.法院对该案通过阅卷的方式作出裁判,而没有开庭

D.法院没有公开宣告判决


正确答案:ACD
69.答案:A、C、D 考点:公开审判讲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故A错误。第126条规定:“审判长宣布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名称)及是否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故B正确。一审案件必须开庭审理,故C错误。判决一律公开宣告,故D错误。

第7题:

某中学两名初三学生因打闹打急了,老师及时批评并制止了他们。放学后,他们余怒未消,出了学校又打起来,一学生被打伤。事发后,受伤学生的家长认为学校管理不当,将学校告上法庭。请问,此事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 )

A、应该承担,因为学校没教育好他们;

B、不应承担,这是学生的过错,老师已尽了责任;

C、应该承担,因为矛盾是在学校里发生的。

D、学校和学生共同承担。


参考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