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销售方主要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销售方发货单
第1题:
A.收购免税农产品或废旧物资,以相关凭证所列金额及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B.企业如果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扣税凭证上未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其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只能计入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的成本
C.可以抵扣的金额一般以专用发票或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额为准
D.购进或销售应税货物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
第2题:
第3题:
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的抵扣凭证予以抵扣( )。
A.应纳税额
B.进项税额
C.扣除税额
D.销售税额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再生资源,应当凭取得的增值税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原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专用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
第7题:
第8题:
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被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