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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2009年6月25日,债权人甲公司申请债务人乙公司破产,7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乙公司的破产案件,同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丙会计师事务所拟派出注册会计师张某等负责相关工作。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界定为张某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有()。A张某与甲公司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B张某2007年曾经担任过甲公司的财务顾问C张某2005年曾经担任过乙公司的董事D张某的妻子现任甲公司的监事

题目
多选题
2009年6月25日,债权人甲公司申请债务人乙公司破产,7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乙公司的破产案件,同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丙会计师事务所拟派出注册会计师张某等负责相关工作。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界定为张某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有()。
A

张某与甲公司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B

张某2007年曾经担任过甲公司的财务顾问

C

张某2005年曾经担任过乙公司的董事

D

张某的妻子现任甲公司的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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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之一乙公司申请甲公司破产并被人民法院受理。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甲公司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

D.乙公司的连带债权人


正确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重整申请。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2题:

2009年6月20日,甲、乙公司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7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该买卖合同甲、乙公司均未履行完毕。 要求: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 问题:

对于甲、乙公司均未履行完毕的买卖合同,管理人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第3题:

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国有企业提出破产申请后,又与其达成清偿债务的协议,甲公司拟向人民法院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甲公司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为( )。

A.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乙企业破产案件前

B.人民法院宣告乙企业破产前

C.人民法院裁定进行破产财产分配前

D.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案件前


正确答案:A
解析:在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破产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准许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的,在撤回破产申请之前已经支出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第4题:

甲、乙两公司设立丙合伙型联营企业,甲公司因破产退伙后,丙的债权人丁公司可作为破产债权人参加甲公司的破产程序,接受清偿。( )


正确答案:√
破产企业与他人组成合伙型联营企业的,在退伙收回投资时(收回的财产计入破产财产);破产企业作为退伙人应当对退伙前联营企业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联营企业的债权人可以申报破产债权。

第5题:

2008年9月12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案件,在受理前乙公司欠甲公司货款150万元尚未归还,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后,乙公司受让丙对甲公司的债权300万元。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甲、乙两公司互欠的150万元债权债务可以相互抵销。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债权的抵销。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禁止抵销。本题乙公司受让丙对甲公司的债权300万元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发生的,因此是禁止抵销的。

第6题:

2008年6月20日,甲、乙公司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2008年7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该买卖合同甲、乙公司均未履行完毕。要求: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丙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需要支付相应报酬。下列说法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

A.该报酬应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从甲公司财产中优先支付

B.该报酬应当与其他债权人一同参与分配

C.如果甲公司财产不足支付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的,且没有人愿意垫付,丙会计师事务所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D.如果破产企业进入和解程序,管理人报酬方案内容应列入和解协议草案

E.如果破产企业进入重整程序,管理人报酬方案内容不列入和解协议草案


正确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报酬的相关规定。管理人的报酬应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管理人报酬和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但债权人、管理人、债务人的出资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愿意垫付上述报酬和费用的,破产程序可以继续进行。在和解、重整程序中,管理人报酬方案内容应列入和解协议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

第7题:

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指定乙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列属于共益债务的有:( )

A.乙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追回债务人财产花费的差旅费

B.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住宿费

C.乙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驾驶事务所的车辆参加债权人会议途中撞伤横穿马路的行人,受害人要求支付的赔偿金

D.甲公司继续营业,应向职工支付的工资


正确答案:CD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1条的规定可知,A选项属于破产费用。《企业破产法》第4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由此可知,CD选项属于共益债务。B选项中的费用由债权人自己负担。

第8题:

甲公司租赁乙公司的注塑设备1台,在租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进入破产程序。乙公司出租的该台设备,应由乙公司( )。

A.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B.向甲公司申请取回

C.向人民法院申请取回

D.向管理人申请取回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取回权。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第9题:

甲公司被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并确定债权申报期为60 日,甲公司的债权人乙公司因故未在申报期内申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无权补充申报

B.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乙公司有权补充申报

C.乙公司补充申报的,有权要求对此前已分配的财产补充分配

D.乙公司补充申报的,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破产费用


正确答案:B
《企业破产法》第56条第l款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由此可知B选项正确。

第10题:

甲企业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戊法院受理了案件,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前,拖欠乙公司货款10万元数年未还,甲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偿还了乙公司欠款,乙公司不知道甲企业已被申请宣告破产,甲企业的清偿有效
B:甲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向供电公司支付了电费,供电公司知道甲企业被宣告破产,该支付无效
C:甲企业作为丙公司的保证人,丙公司的债务到期不还,债权人将丙公司和甲企业列为共同被告起诉到法院,乙法院受理了案件,尚未开庭,在戊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乙法院应将该案件移送到戊法院
D:丙法院审理王某起诉丁公司侵权的案件,甲企业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了诉讼,在戊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丙法院应继续审理案件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破产案件受理的效果。详解:《企业破产法》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因此,不论债权人是否知道债务人被申请宣告破产,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应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必要开支,所以,A、B选项不正确。根据该法第20~2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因此,C、D项均错误。故本题正确的答案为A、B、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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