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所有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 )
第2题:
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有:
(1)“被代理人”(本人)有追认权从原则上说,无权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被代理人”认为无权代理行为符合自己愿望或利益时,则有权追认。经“被代理人”追认以后,该项代理行为便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
(2)无权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民法通则》规定:“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这里所指的承担民事责任,显然是指行为人对其无权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即行为人对无权代理行为所造成相对人和被代理人的财产损害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损失的范围适用民事责任赔偿范围的一般规定。
第3题:
关于无权代理及其后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第三人主观为故意,这是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
B.无权代理行为人的行为是违法的
C.在任何情况之下,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后果由代理人承担
D.无权代理经被代理人追认,即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与代理相同的法律后果
第4题:
第5题:
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及责任归属
无权代理进化论对被代理人抑或相对人均不发生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而仅产生损害赔偿的法律后果。无权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其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种形式:
1、被代理人追认
2、视为被代理人同意
3、表见代理
第6题:
因无权代理而订立合同导致的法律后果
无权代理,是指无权代理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简言之,是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无权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1.根本无权代理;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3.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的代理4.代理权消灭以后的代理.
(一)本人的承认,本人是否作出承认,是本人所享有的权利
(二)相对人的撤回权和催告权,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三)对善意相对人的保护,所谓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这类合同须有被代理人的追认方可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第7题:
简述无权代理的产生原因及其法律后果。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所实施的代理。无权代理产生的原因包括:
(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1)被代理人享有追认权。无权代理行为经被代理人追认,即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本人不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则可视为同意。
(2)相对人享有催告权和撤销权。即相对人有权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定期间内做出是否追认的意思表示,或者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与无权代理人所为民事行为的权利。
(3)被代理人不予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无权代理人对其无权代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8题:
下列关于无权代理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无权代理行为因为没有代理权而当然无效 B.无权代理行为经被代理人追认即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后果 C.为了保护善意第三方的利益,无权代理行为应有效,除非被代理人明确表示该行为无效 D.无权代理的民事责任由无权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共同承担
第9题:
无权代理中经过本人的追认,可以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