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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下列关于大陆法系的论述中,不正确的是()。A 罗马法的概念和原则对大陆法系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强烈和直接的影响B 以民法典的编撰为主发展起来C 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D 以制定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题目
单选题
下列关于大陆法系的论述中,不正确的是()。
A

罗马法的概念和原则对大陆法系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强烈和直接的影响

B

以民法典的编撰为主发展起来

C

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D

以制定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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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关于民法法系的下列判断中,不正确的是()

A.该法系的历史渊源是古罗马法

B.该法系又称为大陆法系、法典法系

C.属于民法法系的国家主要有法国、德国、印度

D.该法系的代表性文献是《查士丁尼民法大会》和《法国民法典》


参考答案:C

第2题:

关于重度胎盘早剥的临床表现的论述,下列不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D

第3题:

下列关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诉讼活动的描述正确的是

大陆法系开庭审理以案卷材料为主进行

大陆法系的判决书一般较长

英美法系实行辩论制,法官处于中立地位

适用法律时,大陆法系的法官首先要考虑成文法是如何规定的


大陆法系开庭审理以案卷材料为主进行

英美法系实行辩论制,法官处于中立地位

适用法律时,大陆法系的法官首先要考虑成文法是如何规定的

  • 大陆法系开庭审理以案卷材料为主进行
  • 英美法系实行辩论制,法官处于中立地位
  • 适用法律时,大陆法系的法官首先要考虑成文法是如何规定的

第4题:

下列关于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表述不正确的是()

A.大陆法系的正式渊源主要是制定法,而英美法系是判例法和制定法
B.大陆法系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而英美法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
C.大陆法系的诉讼模式采用当事人主义,而英美法系采用法官中心主义
D.大陆法系注重法典编纂,而英美法系注重判例

答案:C
解析:
A、B、D选项表述正确。英美法系的诉讼模式采用当事人主义,而大陆法系采用法官中心主义,C项表述错误,故选C项。

第5题:

关于大陆法系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大陆法系渊源于古罗马法,最后于19世纪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法系

B.大陆法系分为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两个支系

C.大陆法系法律基本结构是在公法和私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传统上公法指宪法、行政法,刑法及诉讼法,私法主要指民法和商法

D.大陆法系法官通常采用归纳法,即将法典中高度概括的法律原理进行具体化,然后适用于案件


正确答案:D
解析:大陆法系不承认法官造法,法官判案严格依照法律,将法典中高度概括的法律原则进行具体化,这是演绎推理方法,故D选项表述错误。

第6题:

关于大陆法系的描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在大陆法系国家,正式的法律渊源只是指制定法,法理、判例等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

B.公法和私法是大陆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

C.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往往以编纂而成的法典形式出现

D.在诉讼程序方面,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对抗制,实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裁判者的角色


正确答案:ABC
大陆法系的特点以及同英美法系的区别。在大陆法系国家,正式的法律渊源只是制定法,而法院的判例、法理等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大陆法系中法律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而英美法系中没有公法和私法的划分,主要是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在法典编纂上,大陆法系国家承袭古代罗马法的传统,一般采用法典的形式,英美法系国家的制定法往往是单行法律、法规。在诉讼程序上,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审理方式,奉行干涉主义,诉讼中法官居于主导地位,英美法系国家则采用对抗制,实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裁判者的角色。

第7题:

下述有关衣原体的论述中不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D
衣原体是原核微生物,以二分裂方式繁殖,不以复制方式繁殖。病毒以复制方式繁殖。

第8题:

以下关于大陆法系,说法不正确的是( )。A.大陆法系渊源于古罗马法,最后于19世纪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法系 B.大陆法系分为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两个支系C.大陆法系法律基本结构是在公法和私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传统上公法是指宪法、行政法、刑法及诉讼法,私法主要指民法和商法D.大陆法系法官通常采用归纳法,即将法典中的高度概括的法律原理具体化,然后适用于案件


正确答案:D
大陆法系法官适用法律通常采用演绎法。

第9题:

论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答案:
解析: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都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产物,其阶级本质是相同的,其法律的主要原则和内容也是相同的。但由于受不同历史条件的影响,在存在样式和运行方式上又各具特点,两者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它的法律渊源包括立法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机关颁布的各种行政法规以及本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但不包括司法判例。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而且,判例所构成的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2)法律结构不同。大陆法系承袭古代罗马法的传统,习惯于用法典的形式对某一法律部门所包含的规范作统一的系统规定,法典构成了法律体系结构的主干。英美法系很少制定法典,习惯用单行法的形式对某一类问题作专门的规定,因而,其法律体系在结构上是以单行法和判例法为主干而发展起来的。
(3)法官的权限不同。大陆法系强调法官只能援用成文法中的规定来审判案件,法官对成文法的解释也需受成文法本身的严格限制,故法官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创造法律。英美法系的法官既可以援用成文法也可以援用已有的判例来审判案件,而且,也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运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的技术创造新的判例,从而,法官不仅适用法律,也在一定的范围内创造法律。
(4)适用法律的方式和技术不同。大陆法系的法官在运用成文法规定审理案件时,采用的是演绎推理的方式,即从大前提(法条)到小前提(案件事实),再推导出结论(判决)。英美法系的法官则必须从以往的个案中抽象出一般原理,再将其适用于目前审理的案件,因此必须在归纳推理的基础上进行演绎推理。
(5)诉讼程序不同。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突出法官的职能,具有纠式诉讼程序的特点。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法官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而不能参与争论,与这种对抗式(也称抗辩式)程序同时存的是陪审团制度,陪审团主要负责作出事实上的结论和法律上的基本结论(如有罪或,罪),法官负责作出法律上的具体结论,即判决。
此外,两大法系在法律分类、法律术语、法学教育、司法人员录用和司法体制等方面,也有许多不同之处。

第10题:

下列关于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区别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大陆法系主要运用归纳型思维,英美法系主要运用演绎型思维
B.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采用当事人主义,英美法系采用职权主义
C.大陆法系以普通法与衡平法为基本分类,英法法系则分为公法与私法
D.大陆法系的正式法源主要是制定法,英美法系的正式法源是制定法和判例法


答案:D
解析: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如下:第一,在法律思维方式方面,大陆法系属于演绎型思维, 而英美法系属于归纳式思维,注重类比推理。第二,在法的渊源方面,大陆法系中法的正式渊源只是制定法, 而英美法系中制定法、判例法都是法的正式渊源。第三,在法律的分类方面,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都将公法与私 法的划分作为法律分类的基础,而英美法系则是以普通法与衡平法为法的基本分类。第四,在诉讼程序方面, 大陆法系与教会法程序接近,属于纠问制诉讼,而英美法系则采用对抗制诉讼程序。第五,在法典编纂方面, 大陆法系的主要发展阶段都有代表性的法典,特别是近代以来,进行了大规模的法典编纂活动。英美法系在 都铎王朝时期(16世纪左右)曾进行过较大规模的立法活动,近代以来制定法的数量也在增加,但从总体上 看,并不倾向进行系统的法典编纂。此外,两大法系在法院体系、法律概念、法律适用技术及法律观念等方面 还存在许多差别。故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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