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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某个体户甲被其所在区的公安分局干警张某、管某滥用职权非法拘留,对其损失的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区公安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B区公安分局向甲赔偿后,再向张某和管某追偿C张某和管某直接向甲赔偿D由市公安局直接向甲赔偿

题目
多选题
某个体户甲被其所在区的公安分局干警张某、管某滥用职权非法拘留,对其损失的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区公安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B

区公安分局向甲赔偿后,再向张某和管某追偿

C

张某和管某直接向甲赔偿

D

由市公安局直接向甲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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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A区公安分局以黄某教唆他人殴打王某为由,对其作出了7天的拘留处罚。黄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黄某构成扰乱公共秩序,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维持了分局的处罚决定。黄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B.被告为区公安分局,黄某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C.被告为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D.被告为市公安局,黄某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参考答案:CD

第2题:

某市A区申某与谢某在B区共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B区公安分局辖区内某派出所对谢某处以500元罚款,把申某移送到B区公安分局处理。B区公安分局对申某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

如申某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改为拘留5日。申某仍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查看材料

A.被告为B区公安分局,申某可以向A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B.被告为B区公安分局,申某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C.被告为复议机关,申某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D.被告为复议机关,申某可以向B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答案:C,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和管辖。参见《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第26条第2款,《行诉解释》第8条、第22条。

第3题:

第 51 题 某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犯罪将其拘留,后因证据不足,决定撤销对张某的拘留。其所在的企业以张某被抓为由将其开除。张某提出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张某须先请求确认拘留行为违法

B.张某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为自己消除影响

C.公安机关应当赔偿张某因被工厂开除遭受的经济损失

D.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张某赔偿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正确答案:BD
修正的《国家赔偿法》取消确认程序,且司法拘留巴被撤销决定,无须确认。故A项的说法错误。对违法拘留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应当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故B项正确。国家赔偿仅赔偿直接损失,故C项的说法错误。D项的说法正确,根据是《国家赔偿法》第23条的规定。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甲公司派其司机张某负责运送货物。张某在送货途中由于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拘留,致使乙公司未能按时收到货物,乙公司要求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赔偿乙公司损失的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

  • A、由张某承担
  • B、由甲公司承担
  • C、由于张某是甲公司的员工,因此由张某和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D、张某被拘留属于不可抗力,张某和甲公司无须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B

第5题:

张某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被干警采取刑讯逼供措施,造成张某身体伤害,后盗窃案件破获,证明与张某无关。张某因被抓被工厂开除,邻居也都对其说三道四,张某遂要求国家赔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应当获得刑事赔偿,因为县公安局违法行使职权
B:张某应当获得相应的救济,即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C:张某的人身权虽然受到损害,但不能因此得到精神损害赔偿金
D:对于参与刑讯逼供的干警,县公安局在赔偿损失后,应向其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答案:A,B,D
解析:
本题中县公安局的错误拘留行为即属于《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1项规定的“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的情形,因此,受害人对错误拘留的行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A项正确。《国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据此,B项正确,C项错误。《国家赔偿法》第31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一)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有前款规定情形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D项说法也正确。

第6题:

第 17 题 甲市乙区公安分局违反刑事诉讼法对孙某实施刑事拘留,孙某被释放后向乙区公安分局申请国家赔偿,后者拒绝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孙某在向乙区公安分局提出申请时,须递交书面申请书

B.乙区公安分局应向孙某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C.乙区公安分局不予赔偿的决定是合法的

D.对乙区公安分局的决定,孙某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B
《国家赔偿法》第21~24条。

第7题:

黄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拘留5日。黄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某区公安分局在给予张某拘留处罚后,应及时通知其家属
B:张某之妻为本案的第三人
C:本案既可以由某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黄某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D:张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

答案:A,D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故选项A的说法正确c本题中,虽然事件起因与张某之妻有直接关联,但张某之妻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张某被拘留5日)无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张某之妻不宜列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而可以作为证人参加诉讼。故选项B的说法错误。《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诉解释》第9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而本题中,受到拘留处罚者是张某,而提起行政诉讼者则是受害人黄某,故不适用特殊地域管辖。故选项C的说法错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申请暂缓执行拘留决定的条件是,被处罚人本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而本题中提起行政诉讼者是受害人黄某,而不是被处罚人张某,故张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故选项D的说法正确。

第8题:

黄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拘留五日。黄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某区公安分局在给予张某拘留处罚后,应及时通知其家属

B.张某之妻为本案的第三人

C.本案既可以由某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黄某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D.张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


正确答案:AD
[考点]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行政诉讼第三人、行政诉讼地域管辖、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
[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行政机关给予张某拘留处罚之后,应当及时通知其家属,这符合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规定,选项A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的相关规定,要成为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必须满足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这一条件。本案是受害人黄某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张某所作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加害人张某可以作为本案的第三人,而张某之妻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是本案的第三人。选项B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由区公安局作出,区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据此,选项C前半句话正确。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许多考生根据本法条,认定作为被告的区公安局所在地和作为原告的黄某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从而错误地选择了C项。这是对法条的理解不全面造成的。《行诉解释》第9条第1款明确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据此,我们可以看出:这里的原告是被限制人身自由者本人而非受害人。本案中,黄某作为受害人提出行政诉讼,其未被限制人身自由,其所在地的法院无权管辖。选项C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决定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缴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据此可知,暂缓执行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多选1.AD(1)被处罚人本人不服行政拘留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2)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3)暂缓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4)需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注意:担保人或保证金不要求同时具备。有一项即可)。本案中,提起行政诉讼的是黄某,而破处罚人张某并未提起行政诉讼,不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的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选项D正确。
[陷阱点拨]本题的陷阱如下:其一,出题者转变出题角度,将平时最常见的被处罚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起诉,转变为受害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起诉,由此引起对第三人、管辖法院等一系列的变化,考生如果没有深刻理解该法条的规定,很容易选错答案。其二,行政拘留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关系及《行政诉讼法》第18条的适用。在实践中以及司法考试中,行政拘留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都被认为是广义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措施,都适用《行政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但是,要注意在行政法上行政拘留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不是同一概念:(1)前者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后者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一种临时性限制。(2)前者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必然以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违法为前提;后者不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与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是否违法没有联系。(3)前者是一种最终行政行为,它的作出表明该行政违法案件已处理完毕;后者是一种中间行为,它是保证最终行政行为的作出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它没有达到对事件最终处理完毕状态。(4)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显然,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可分为以下两类:一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二是限制财产流通的行政强制措施。其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有:留置盘问、传唤、管束或约束身体、扣留、强制戒毒、强制收治、医学留观、强制隔离等。

第9题:

某市某区公安分局接到检举张某播放黄色影碟的举报,遂将影碟机和部分影碟带到公安分局接受审查。公安分局干警在用该影碟机放影碟时,因为不了解该影碟机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致使影碟机彻底报废。后经审查,张某并无播放黄色影碟之情况,遂通知张某到公安分局领取影碟机,张某提出,公安分局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不仅损坏了其影碟机,而且造成他停机一个月,经济损失6000余元,要求公安分局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安干警的行为是治安管理的需要,符合法定程序,不予赔偿
  • B、公安干警违法行使职权造成了张某影碟机损坏,应当赔偿张某影碟机的修复费用,其他损失则不予赔偿
  • C、公安干警的违法行使职权行为造成了张某财产的损失,不仅应赔偿其为修理影碟机而花费的费用,而且还应赔偿其停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 D、公安干警的行使职权行为给张某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失,不仅应赔偿其为修理影碟机而花费的费用,而且还应赔偿张某被停业审查其间为政党运营所支付的费用。

正确答案:D

第10题:

刘某是A市某乡镇派出所的一名公职人员,因与该乡镇的居民张某有私怨,遂以张某盗窃他人财产为由对张某作出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事后,张某提出证据证明其并未实施盗窃行为,该项行政行为违法。如果张某要求对该限制自己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进行赔偿,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由刘某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 B、由该乡镇派出所承担赔偿责任,派出所赔偿损失后不可以向刘某追偿
  • C、由该乡镇派出所在县的公安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公安机关赔偿损失后不可以向刘某追偿
  • D、由该乡镇派出所在县的公安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公安机关赔偿损失后可以向刘某追偿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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