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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日本川崎株式会社与南通崇德服装有限公司(简称“南通公司”)签订了女式工装2000件的合同,合同规定由日方无偿提供纽扣等服装辅料。随后,日方通过某快递公司寄送了所有服装辅料,并通知南通公司做好进口清关准备工作。据此,南通公司可以委托()办理进口报关事宜。A进口口岸的报关行B日本川崎株式会社C南通三友服装辅料有限公司D快递公司

题目
多选题
日本川崎株式会社与南通崇德服装有限公司(简称“南通公司”)签订了女式工装2000件的合同,合同规定由日方无偿提供纽扣等服装辅料。随后,日方通过某快递公司寄送了所有服装辅料,并通知南通公司做好进口清关准备工作。据此,南通公司可以委托()办理进口报关事宜。
A

进口口岸的报关行

B

日本川崎株式会社

C

南通三友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D

快递公司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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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劳务公司与某服装厂签订了委托加工服装合同,合同规定,服装厂提供原材料20000元,辅助材料1000元,受托加工费5000元,该合同双方应缴纳印花税为( )元。

A.7.8

B.9

C.8.8

D.13


正确答案:C
(20000+1000)×0.3‰+5000×0.5‰=6.3+2.5=8.8(元)。

第2题:

国内某研究所与某日商签订了一项进口合同,欲引进一台精密仪表。合同规定9月份交货,但到9月7日,日本政府宣布该仪表属高科技产品,禁止出口,自宣布日起7天后生效。后日方来电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问,日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如何处置较为妥当?
日方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日本政府颁布的禁令的生效日在合同规定的最后交货日之后,因此,不构成履约的“不可抗力”。日方完全可以在9月份装船发货,履行合同。因此,日本政府的禁令对本合同不符合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日方要求不合理,我方可向日方回电拒绝其无理要求,敦促其尽快履约。

第3题:

2007年4月5日,某百货公司致函某服装厂,欲订购1000套女式西装,并提供了价格、单价,询问是否同意。同月同日,该服装厂也致函该百货公司,表示现有1000套女式西装,询问百货公司是否可以接受。双方收信后,均未给对方回复。4个月后,该服装厂向该百货公司发货,百货公司拒绝收货、付款。本案中百货公司与服装厂的关系应如何认定?()

A.合同关系未成立

B.合同关系成立

C.合同关系成立且生效

D.合同关系成立但未生效


参考答案:A

第4题:

供电所营业窗口岗位配置的劳保服装种类有()等。

  • A、春秋工装
  • B、夏季工装
  • C、短袖衬衫
  • D、棉服

正确答案:A,B,C,D

第5题:

南通被誉为“教育之乡”,请简述南通中学及杰出校友代表。


正确答案:江苏省南通中学,创建于1909年,是由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集资兴办的。经几代人的努力,学校办学业绩斐然,已成为万千学子向往的学府圣地。该校以“诚恒”为校训,为祖国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著名数学家杨乐、导弹专家保铮、著名书画家范曾、导弹专家保峥、著名画家袁运普、袁运生、等等。

第6题:

某工艺服装厂承接一万套服装来料加工合同,加工期两年,成品全部返销日本,合同规定, 商无偿提供一套价值2. 5万美元的专用设备。合同期满加工成品全部出口后,该厂向海关办理合同核销手续,该设备也随之解除海关监管。 ()


答案:错
解析:
该专用设备不属于保税货物,而属于特定减免税货物。海关对不同特定减免税货物规定了不同的监管年限,只有年限到期方可解除海关监管。根据海关现行规定,该专用设备的监管年限应为5年,到期退运,不退运的,办理有关手续。

第7题:

2013年2月,南通中远川崎设计建造的13000TEU集装箱船顺利通过苏通大桥。该桥有效宽度内相应通航净空高度是()米。

  • A、58
  • B、60
  • C、62
  • D、64

正确答案:C

第8题:

我国山东渤海公司与日本东洋株式会社在万国博览会上签订了一份由日方向中方提供BX2—Q船用设备的买卖合同。其中价格条款为USD832000/DES。运输途中由于不可抗力导致船舶起火,虽经及时抢救,仍有部分设备烧坏。之后双方就设备损失赔偿发生争议并申请仲裁。你认为应该由谁来承担烧坏设备的损失()

A.东洋株式会社

B.山东渤海公司

C.船公司

D.保险公司


参考答案:A

第9题:

【背景材料】2000年7月,××医院与××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协议约定由××公司从日本为××医院购买成套医疗设备,××医院负责技术谈判和机器选型,××公司负责承办进口设备的全部手续并协助医院做好设备的验收工作。 2000年9月,××公司与日本某公司签订了医疗设备主机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供货商于2001年6月提供合同项下的设备并负责日后安装调试,对发生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裁决。 由于日方公司只能生产医疗设备主机,无法生产附机和附件,在××公司的协调下,××医院又与国内某工厂签订了购买医疗设备配套装置的合同。××医院随后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额分别向日本和国内供货商支付了预付款。 2001年6月,医疗设备主机和配套设备分别运抵××医院。为了保证医疗设备安装调试顺利进行,2001年8月,××医院、××公司、日本和国内供货商共同在××医院签署安装调试医疗设备协议。协议约定,设备的安装由日本公司和国内供货商负责进行,应在2001年10月前交付使用;安装调试后,由××医院使用10日后进行性能验收;如设备发生质量问题,分别由日本和国内供货商负责。 协议未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日本供货商提供的主机设备中的球管与中国规格不相符,致使国内供货商的配套设备无法与日方提供的主机相匹配,导致设备安装始终无法正常进行,至协议规定应交验使用日期,仍未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医院与日本和国内供货商产生纠纷,日方厂商认为其供应的主机完全符合与××公司签订的协议。2001年11月,日方将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撤走,致使调试工作中断。2002年2月,××医院以日本和国内供货商为被告向中国法院起诉,以医疗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为由,要求被告重新提供符合约定的医疗设备并赔偿原告的各项经济损失。设备主机买卖合同规定了仲裁条款,医院能否起诉日本供货商?


正确答案: 医院可以起诉日本供货商。
理由有两个:
①设备主机买卖合同主体是××公司和日本供货商,合同不约束××医院;另外,合同内容仅涉及设备主机的供应和质量,所以,设备主机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对××医院无法律拘束力,医院起诉日本供货商不违反“或裁或审”原则。
②××医院起诉日本供货商的依据是医疗设备安装调试合同,作为合同权利人可以对义务人违约行为主张权利,具有合法的诉讼主体资格。由于设备安装调试合同的签订地和履行地均在中国,中国法院有管辖权,可以受理本案。

第10题:

我是南通人,之前在上海总部上班。现在离开上海转南通分部上班。后续单位开始在南通缴纳公积金。不知之前在上海缴存的公积金能否提取?提取时候需提供哪些资料?


正确答案: 如果您仍旧和上海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那么您无法办理离沪提取的相关手续。如果你与上海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则可以办理离沪提取公积金。办理时候需提供身份证、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户口本、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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