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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A国务院B中央军委C省法院D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题目
多选题
()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A

国务院

B

中央军委

C

省法院

D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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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在审查中认为行政法规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参考答案:正确

第2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A、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二十日


答案:C

第3题:

根据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级人大常委会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 )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全国人大


参考答案:A

第4题:

如果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某项单行条例同宪法、法律相抵触,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下面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处理方式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由常委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B.由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认为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C.若专门委员会认为该项行政法规确实同宪法、法律抵触,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D.若专门委员会认为该项行政法规确实同宪法、法律抵触,也可以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正确答案:ACD
「考点」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合宪性、合法性的监督和审查制度「解析」《立法法》第90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时,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要求,由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它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的书面审查建议,由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该法第91条规定,若专门委员会认为该项行政法规确实同宪法、法律抵触,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也可以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所以CD项也正确

第5题:

( )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A、国务院

B、中央军委

C、省法院

D、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


参考答案:ABD

第6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在审查中认为地方性法规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参考答案:正确

第7题: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之间认为对方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第8题:

公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常委会工作机构应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参考答案:错误

第9题:

近期,几位法学教授撰文指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部分内容与我国现行宪法相抵触。依据我国宪法和法律关于宪法监督的规定,他们可以( )。

A.向国务院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B.向最高人民法院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C.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D.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正确答案:D

第10题:

 以下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各种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某一重大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可以作出撤销有关解释的决定

C、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北京市司法厅的质询案

D、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决定撤销省长、副省长的职务


C

随题解析:本题考点是有关人大常委会监督权的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39条的规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只能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组织调查委员会,对一些虽然重大但不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它不能行使这项权力,因此 A选项不正确。根据该法第32条、第33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虽然有法定的监督权,但却没有权力使用“直接撤销”这种监督方式。因此B选项不正确。该法第3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5人以上联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该法第 44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决定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职务;可以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可见,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并没有撤销省长职务的法定监督权。因此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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