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
第1题:
2012年《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所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为(),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算起。”
第3题:
公民甲某2012年12月20日因企业排污受到损害,准备于2015年12月21日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企业赔偿,向律师咨询法院会否受理。律师告知甲某,按法律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A、一
B、二
C、三
第4题:
第5题:
A、2年
B、3年
C、5年
D、8年
第6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7题:
下列关于环境损害赔偿纠纷处理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解决环境损害赔偿纠纷,必须先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处理,这是向人民法院起诉之前的必经程序
B.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处理决定不服的,既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C.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
D.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第8题: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四年
第9题:
第10题:
根据2012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对环境污染、损害社会共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