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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会计师事务所与其分支机构作为共同被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分支机构的责任承担()A 50%的责任B 全部责任C 连带赔偿责任D 不承担责任

题目
单选题
会计师事务所与其分支机构作为共同被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分支机构的责任承担()
A

50%的责任

B

全部责任

C

连带赔偿责任

D

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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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造成会计师事务所债务80万元。对该笔债务,甲、乙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应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责任承担。根据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行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2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不足部分由当事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全部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3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 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9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D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第4题:

在事务所侵权赔偿案件中,人民法院应列为共同被告的民事主体包括( )。 A.利害关系人拒不起诉的被审计单位 B.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且事后未补足的被审计单位出资人 C.利害关系人提起诉讼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所属会计师事务所 D.提供包含虚假信息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正确答案:AC
利害关系人提出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且事后未补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出资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AC是恰当的。

第5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不足部分由当事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


正确答案:×
全部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题:

根据案例,回答 16~17 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遇到了关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问题。针对下列事项.请代为作出正确的专业判断。

第 16 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利害关系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提起诉讼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对其分支机构的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会计师事务所因过失而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规定与被审计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C.利害关系人提出被审验单位的出资人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抽逃资金。且事后未补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出资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被审验单位未足额出资,但会计师事务所依然出具不实验资报告而导致利害关系人产生损失的,即便是出资人在登记后已补足出资,会计师事务所依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选项A错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分支机构的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选项B错误。只有因欺诈情形即出现《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的情形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规定与被审计单位承担连带责任;选项D可以作为有效的免责条款。

第7题: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造成会计师事务所债务80万元。对该笔债务,甲、乙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应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8题: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时,其分支机构的注册会计师也应计算在内。 ( )


正确答案:×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时,应当具有20名以上符合相关条件的注册会计师,但数量不包括其分支机构的注册会计师。

第9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利害关系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提起诉讼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对其分支机构的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会计师事务所因过失而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规定与被审计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C.利害关系人提出被审验单位的出资人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抽逃资金,且事后未补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出资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被审验单位未足额出资,但会计师事务所依然出具不实验资报告而导致利害关系人产生损失的,即便是出资人在登记后已补足出资,会计师事务所依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解析:选项A错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分支机构的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选项B错误,只有因欺诈情形即出现《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的情形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规定与被审计单位承担连带责任;选项D可以作为有效的免责条款。

第10题:

下列关于社会审计人员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包括( )。

A.会计师事务所在其不实审计金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B.在会计师事务所因过失出具不实报告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情形下,会计师事务所在其不实审计金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C.在会计师事务所因故意出具不实报告而承担连带责任情形下,会计师事务所在其不实审计金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D.在会计师事务所因故意出具不实报告而承担连带责任情形下,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最高赔偿额的规定
E.会计师事务所故意出具不实报告,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答案:B,D,E
解析:
在会计师事务所因故意出具不实报告而承担连带责任情形下,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最高赔偿额的规定,事务所应当承担的赔偿额由具体案件中利害关系人的损失数额和其他责任主体赔偿能力决定,选项A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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