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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国法院欲请我国法院协助完成一刑事司法协助事项,在符合下述( )条件下,我国法院才可以协助完成请求事项。A甲国与我国缔结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B甲国与我国共同参加了相关的国际公约C甲国与我国在该事项上有互惠关系D甲国向我国支付了相关费用

题目
多选题
甲国法院欲请我国法院协助完成一刑事司法协助事项,在符合下述( )条件下,我国法院才可以协助完成请求事项。
A

甲国与我国缔结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B

甲国与我国共同参加了相关的国际公约

C

甲国与我国在该事项上有互惠关系

D

甲国向我国支付了相关费用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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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司法协助的相互性特点和我国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实际情况,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有是( )。

A.我国检察院和外国检察院

B.我国公安机关和外国警察机关

C.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

D.我国的监狱部门和外国的监狱部门


参考答案:ABC

第2题:

外国法院请求司法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

A.暂缓协助

B.协商解决

C.不予执行

D.驳回请求


参考答案:C

第3题:

对同我国没有司法协助条约关系的国家的法院请求我国提供司法协助的,可()。

A:由当事人直接提出

B:由外国法院直接提出

C:通过外交途径进行

D:通过协商途径解决


参考答案:C

第4题:

下列关于刑事案件法院之间司法协助叙述正确的是:( )

A.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提供司法协助的,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同意
B.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提供司法协助的,应当经司法部审核同意后转有关法院办理
C.我国法院请求外国提供司法协助的,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同意
D.我国法院请求外国提供司法协助的,应当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报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同意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刑事案件的司法协助程序。根据《刑诉解释》第41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提供司法协助,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同意。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提供司法协助,属于人民法院管辖权范围的,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同意后转有关人民法院办理。因此选项A、B、D错误,选项C正确。

第5题:

甲国秋叶公司在该国法院获得一项胜诉的判决,并准备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该判决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该判决可以由甲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对外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承认,我国采取裁定方式

对与我国缔结司法协助条约的国家的法院判决,我国法院均应予以执行

  


诉意见318、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如果该法院所在国与中国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也没有互惠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判决,予以执行。]
319、与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协议又无互惠关系的国家的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

第6题:

A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起诉到我国法院。我国法院对甲公司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中正确的是:( )

A.通过中国与A国之间的司法协助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B.通过我国驻A国的领事代为送达

C.邮寄送达,如果A国不反对邮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

D.向A国驻我国的分支机构送达,并可以留置送达


正确答案:ACD
【考点】域外文书的送达方式
【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5条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七)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迭。领事送达的对象只能是我国国民,而不能是外国人,故B项表述错误。本题选ACD三项。

第7题:

美国与我国签订了司法协助协定。如果我国的法院向美国的法院请求代为一定诉讼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通过下列哪个机关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同意?( )。

A.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机关

B.刑事司法协助指定的机关

C.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D.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


正确答案:C
《高法解释》第326条的规定,请求与我国签订司法协助协定的国家的法院代为一定诉讼行为的,必须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同意。根据法律的规定,C选项是正确的。

第8题:

甲国与我国签订有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现甲国欲向一中国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传票,由于两国在民事司法协助方面无互惠关系,甲国驻华使馆遂将传票直接寄给某高级人民法院,请求代为送达。某高级人民法院应当:( )

A.直接将该民事传票送达当事人

B.委托某基层人民法院将该民事传票送达当事人

C.委托某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民事传票送达当事人

D.将该民事传票退回甲国驻华使馆


正确答案:D
【考点】国际司法协助
【解析】根据《民法意见》第319条的规定,与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协议又无互惠关系的国家的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故选D。

第9题:

对同我国没有司法协助条约关系的国家的法院请求我国提供司法协助的,可( )。

A.通过外交途径进行

B.由外国法院直接提出

C.通过协商途径解决

D.由当事人直接提出


参考答案:A

第10题:

下列有关刑事司法协助的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不包括刑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B: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途径向国外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必须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
C: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法院代为送达诉讼文书,由该国驻华使馆将法律文书交我国外交部主管部门转最高人民法院审核
D: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不适用惯例

答案:A,B,C
解析:
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是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包括调查取证、送达诉讼文书、移交物证书证等,但不包括承认和执行刑事判决,所以A当选。《刑诉解释》第413条规定:“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途径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受送达人送达法律文书,所送达的文书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发出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主管部门转递。外国法院通过外表途径请求人民法院送达刑事诉讼文书的,由该驻华使馆将法律文书交我国外交主管部门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后认为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且可以代为送达的,应当转有关人民法院办理。”所以BC正确。《高检规则》第689条规定:“我国边境地区人民检察院与相邻国家的司法机关相互进行司法合作,在不违背有关条约、协议和我国法律的前提下,可以按惯例或者遵照有关规定进行,但应当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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