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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阐述奏体用途的文种的演变阶段和大致过程。

题目
问答题
阐述奏体用途的文种的演变阶段和大致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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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民国时期令文种的设置。阐述令体文种所经历的两方面变化、四次重要变动及其特色,以及这一演变在公文学上的启示。
令是民国时期沿袭古代公文而设置的下行文种。
民国时期“令”文种之始设。1912年1月26日,南京临时政府颁发《公文程式》,规定令的用途为:“上级公署职员行用于下级公署职员”;“公署职员行用于人民”。把“令”设置为普遍运用的下行文种。
此后令文种经历了两个方面变化:其一是运用领域的变化:由既用于上对下又用于官对民演变为只用于上级对下级。其二是种类的变化:依据令的各项用途,被解析为若干文种;再逐渐归并、简化。
第二方面演化过程,又着重体现于四次重要变动。 第一次重要变动。袁世凯北京政府把封建等级观念揉入公文文种设置,依据作者等级和用途类型,将“令”这一文种分解为七个文种:
(1)大总统令:由大总统用于公布法律、教令、国际条约、预算及任免官员等。
(2)院令:由国务总理使用。
(3)部令:由各部总长使用。
(4)委任令:用于上级官对下级官有所差委。
(5)训令:用于上级官对下级官有所指挥。
(6)指令:用于上级官对下级官因呈请而有所指挥。
(7)处分令:用于行政各官署对于特定人民,就特定事项做出安排。
袁世凯北京政府解析“令”文种的实质,就前三种而言,是对辛亥革命的反动;就后四种而言,体现了行政实践对公文文种所提出的扩张要求。
第二次重要变动。1914年5月26口,袁世凯为适应推进复辟帝制的政治准备之需要,在同日发布的三个公文程式中,对令体公文文种再度作出重大改变:
(1)把“大总统令”一种公文,解析为“大总统策令”、“大总统申令”、“大总统告令”、“大总统批令”四种。以突出大总统的特殊地位,以及由大总统直接控制、指挥各部政务之需要。
(2)将原“院令”,改造为“封寄”、“交片”两种公文,以适应取消国务院、设置大总统政事堂之需要。
(3)将“部令”、“委任令”、“训令”合并为“饬(chi)”一种公文。用于上级官署或职官,对于下级官署或职官有所指挥、监督、委任。
(4)将“指令”、“处分令”的用途合并进“批”,用于上级官署或职官对于下级官署或职官,及官署对于人民陈请的准驳。
这次改变的特点有二:第一,将原“大总统令“和”院令”三种公文,改设为大总统及大总统政事堂使用的六种公文。第二,明确了“伤”与“批”的用途和相互区分。(饬为上级对下级主动行文;批为上级对下级的被动行文;饬不仅用于有隶属关系的上级对下级;还用于没有直接隶属关系的高级别官署和官员对低级别官署、官员;批兼用于上级对下级,官对民。 第三次重要变动。袁世凯死后,黎元洪于1916年7月29日公布《公文程式》,将令体公文大体恢复到1912年11月的(即第一次变动后的)状况。细微差别是,“部令”扩大为“各部院令”,取消了“处分令”。这时的令体公文设为六种:大总统令、国务院令、各部院令、委任令、训令、指令。
这一格局,可看对于北洋政府前期在令体公文设置上的反动逆流,这时有所退潮。 第四次重要变动。1927年8月13日,国民党南京政府发布《公文程式条例》,完成了民国时期令体公文的归并、收缩。
(1)将“大总统令”、“院令”、“部令”合并为“令”一种公文。用于公布法令、任免官史、有所指挥。
(2)将“委任令”合并进“训令”。从而使训令用于长官对于所属官吏有所谕饬或差委。
(3)沿前设置“指令”,用于长官对于所属官吏因呈请而有所指示。其后,1928年、1942年的《公文程式》,对令体文种均如此设置。 可以这样认为:这一设置格局,消除了北洋政府依发文者特定级别设置文种的封建等级观念。既维护了辛亥革命中南京临时政府重视依行移方向设置文种的原则;又批判地继承了袁世凯北京政府初期依用途适当区分的合理因素。前者表现为“令”的归并;后者体现于“训令”与“指令”的分工:上级主动发文用训令,上级被动发文用指令。
民国时期令体公文的演化说明:
(1)公文文种设置不是一成不变的,而要求随着政务实践的需要而演变。
(2)公文文种演化受内在规律制约。这就是,由行政实施体系所决定的行文关系和行移属性;由实际政务活动所决定的公文用途类型。
(3)违背客观实际需要的一时人为因素,经不起历史考验。

第2题:

阐述奏体用途的文种的演变阶段和大致过程。
奏体用途的文种经过漫长的发展演化过程,演化阶段及大致过程如下:
第一阶段:秦汉是奏的原生期。臣下向君主有所陈说,主要使用“奏”文种。
第二阶段:南北朝、唐、宋、元是奏体文种的蜕变期。单纯以“奏”作为名称的公文数量锐减,而出现了用途与“奏”类似的多种公文名称。(如宋代臣僚上殿奏事用奏札、没有资格用奏札的官员用奏状;西汉以来,历代使用的奏疏。它们实质上都是奏的变体。)
第三阶段:明清是奏体文种的重新规范期。
明朝初年,把奏文体定名为奏本。永乐年间,又创设题本,与奏本分工并行。清代除沿用奏本、题本外,又创设奏折。
清朝中期至末期,奏体文种的类型日渐减少。乾隆间年“改奏为题”,废止奏本,将原来适用奏本的事宜都改用题本。到光绪年间“改题为奏”,废止题本,将原来适用题本的事宜都一律改用奏折。奏折就成为向皇帝陈述庶政的唯一上奏文种。
奏体用途的文种为历朝所沿用,直到宣统三年停废奏折,可谓与我国封建皇权相始终。

第3题:

谈谈汉字从古到今字体演变的大致过程。


参考答案: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隶书、行书、楷书。

第4题:

试阐述批复文种对应性演变和设置批示文种的意义。


正确答案: 批复文种对应性演变:
(1)建国初批复对应于报告;
(2)现行工作中批复对应请示。
1957年设置批示文种的意义:
(1)适应了由“批复批报告”到“批复批请示”的变化,作为报告的对应文种,批示填补了批复移位后遗留的空间,从而巩固了报告与请示的区分。
(2)将转发、批转第一次正式列入设置文种时应考虑的重要用途。
(3)拓宽了“还可以主送其他应该遵照办理的有关机关”这一行文关系。

第5题:

什么是奏?奏文种始设于何时?
奏是我国封建社会中由臣僚上于皇帝陈述庶政的重要公文文种。奏文种始设于秦始皇26年“改书为奏”。

第6题:

试析札转化为公文的演变阶段;与“札子”成为文种名称的过程。
札转化为公文的演变阶段:
(1)札的本意,是小块的竹木书写载体材料。
(2)至迟在南北朝,将写于小简的文书直接称为“札”。
(3)宋朝,才发展为以“札子”为名的公文。
“札子”成为文种名称的过程:“札子奏”本属上奏文种之名。宋初政事堂沿用唐代宰相颁下的判事公文堂帖,后来改称“堂札子”。这一变革的实质:袭札子之名,承堂帖之实。由于“堂札子”名称为三字格,称谓不便。故时人又称之为“省札”、“中书札子”、“札子”。

第7题:

阐述清代禀由书札演变为公文的原因。简答禀未设置为正规文种的原因。
禀由书札演变为公文的原因,可从两方面考察:
其一,外在影响因素正式设置的上行文种详文,对实际公务的推动方式,难以适应需要。
具体而言:
(1)清代用详颇为慎重。事非重大,不宜用详。
(2)详要求呈于直接上司,如果需要申报更高级的衙门,必须由直接上司按组织系统层层转详,故而运转程序繁复。
(3)详须请上级批示。为避免因上级不批准而有失颜面,宜采用非正规之文作为替代。其二,作为书札的禀文,程式用语大为简化,不必使用例行的公文套语,书写较为自由。在行文关系上,也不受既定公文运转程序的制约。禀文对实际公务的推动方式较为合理、适应性能较强,是得以演变为公文的内在原因。
禀未设置为正规文种的原因:禀虽转化为公文并普遍使用,但由于清政府的保守性,一直未在典章法规中将其明定为正规文种。

第8题:

简述奏文种用途的基本共同点和显著特点。
奏文种各种具体用途的基本共同点是用于实际公务,其用途的一个显著特色是“奏以按劾”。

第9题:

阐述教材观的演变过程。


正确答案: 传统的教材观是一种封闭式的、崇尚权威的教材观。
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后现代课程理论,将教材视为教师与学生之间进行建设性对话的“文本”和“材料”,促进了新的教材观的形成。

第10题:

奏与并行的其他文种相比较,奏用途的一个显著特色是()。


正确答案:奏以按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