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S专题

问答题试述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

题目
问答题
试述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审判监督程序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法定程序 B.审判监督程序是诉讼的独立审级 C.审判监督程序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 D.审判监督程序是第二审程序


正确答案:A
审判监督程序只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法定程序,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独立审级,所以BC错误;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所以D项错误。

第2题: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的区别有()。
A.审理对象不同
B.期限不同
C.审理的法院级别不同
D.提起理由不同


答案:A,B,C,D
解析:
A审理的对象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经生效的裁判,包括已经执行完毕的裁判。对于未执行完毕的生效裁判,如未裁定撤销原裁判或者中止执行,不停止对原裁判的执行;而二审程序审理的只限于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存在需要中止执行的问题。
B有无法定期限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如果要改有罪为无罪,程序上一般无法定期限限制;二审程序的上诉、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逾期而无正当理由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C审理法院的级别不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法院,既可以是原审的第一审法院或第二审法院,又可以是提审的任何上级法院以及由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任何下级法院:而按二审程序审理案件的,只能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D提起的理由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必须经过审查,有充分的根据和理由认定生效裁判确有错误,才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审理;而二审程序只要有合法的上诉或抗诉就能引起,不论上诉或抗诉的理由是否充分,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均必须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

第3题:

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是什么?


参考答案:(1)提起的主体不同;(2)提起的条件不同;(3)有无期限限制不同;(4)审理的主体不同;(5)审理的对象不同;
(6)程序的性质不同;(7)审理的对象不同;

第4题:

试比较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


正确答案: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主要区别是:
1、审理的对象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经生效的裁判,包括已经执行完毕的裁判。对于未执行完毕的生效裁判,如未裁定撤销原裁判或者中止执行,不停止对原裁判的执行;而二审程序审理的只限于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存在需要中止执行问题。
2、提起的机关和人员不同。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二审程序的是当事人(被害人除外)及其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近亲属,以及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地方人民检察院。
3、提起的条件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必须经过审查,有充分的根据和理由认定生效裁判确有错误,才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审理;而二审程序只要有合法的上诉或抗诉就能引起,不论上诉或抗诉的理由是否充分,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均必须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
4、有无法定期限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如果要改有罪为无罪,程序上一般无法定期限限制,主要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随时发现,随时纠正,即使裁判执行完毕,也可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重审;二审程序的上诉、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逾期而无正当理由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审理法院的级别不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法院,既可以是原审的第一审法院或第二审法院,又可以是提审的任何上级法院以及由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任何下级法院;而按二审程序审理案件的,只能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6、有无加刑限制不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案件,不论是什么机关和人员提起的,既可以减轻被告人的刑罚,也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不受“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的限制;而二审程序必须严格遵守“上诉不加刑”原则,在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情况下,第二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5题:

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就是二审程序


正确答案:错误

第6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区别?

A: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合议庭的组成形式不尽相同
B:适用第二审程序以开庭审理为原则,而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以书面审理为原则
C:第二审程序中法院可以以调解方式结案,而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不适用调解
D:适用第二审程序作出的裁判是终审裁判,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作出的裁判却未必是终审裁判

答案:A,D
解析:
二审合议庭必须由审判员组成,而原来是一审的审判监督程序合议庭中可以有人民陪审员,故A项正确。无论是第二审程序还是审判监督程序都以开庭审理为原则,故B项错误。在审判监督程序中也可适用调解,故C项错误。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当事人可以上诉,故D项正确。

第7题:

试述审判监督程序与一审、二审程序由何不同?


正确答案: 1是补救性质的程序。
2是特殊纠正程序。
3由特定主体提起。
4审理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
5程序的性质不同。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是两个独立的审级,而再审程序不是一个独立的审级,对案件进行再审既可能按第一审程序进行审理,也可能按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
6审理的法院不同。一审案件的管辖法院因案件的性质不同而不同,二审案件的管辖法院只限于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而再审案件的管辖法院则包括凉审法院和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
7裁判的效力不同。依第一审程序作出的裁判,当事人可以上诉,依第二审程序作出的裁判,是生效的裁判,而依再审程序作出的裁判能否上诉取决于再审时所适用的具体程序。

第8题: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是什么?


参考答案:

①提起的主体不同;
②提起的条件不同;
③有无期限限制不同;
④审理的主体不同;
⑤审理的对象不同;
⑥程序的性质不同。


第9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是两个完全互相独立的程序,没有联系
  • B、提起主体相同
  • C、基层法院不可能适用第二审程序,而基层法院可能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 D、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都可以适用调解

正确答案:C,D

第10题:

简述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关系。


正确答案: 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有着密切的联系。两者审理的直接对象,都是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判决、裁定;两者审理的目的,都是为了审查纠正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判决、裁定可能存在的错误。但是,两者也有明显的区别:
(1)提起的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当事入,而再审提起的主体是原审人民法院的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再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一审的判决、裁定,也可以是二审的判决、裁定。
(3)提起的理由不同。第二审程序的提起只要上诉人主观上认为第一审判决、裁定有错误,就可以提起上诉;而再审的提起,是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法院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规定,确有错误,方可决定是否开始再审程序。
(4)提起的时间不同。第二审是第一审的继续,上诉的期限有一定的限制。而再审提起的期限,行政诉讼法未作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是在原审判决作出两年内,因此再审的提起期限是相当长的。
(5)审理法院不同。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再审案件,即可以是原审人民法院,也可以是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还可以由更高级别的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