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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对户型的配租有什么规定?

题目
问答题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对户型的配租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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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住房救助的方式有( )。

A.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B.配租廉租房
C.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D.农村危房改造
E.安排购买经济适用房

答案:A,C,D
解析: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38条规定,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实施。

第2题: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对住房面积的限制是多少?


正确答案: 申请人家庭必须是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2006年我市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住房控制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第3题:

住房救助通过多种方式实施,不包括( )。

A.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B.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C.农村危房改造

D.分配集体产权房


参考答案:D

第4题: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和分配主要程序有哪些?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和分配程序:
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提交申请→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登记、发轮候号码→居委会组织调查、资格审查并公示7日→街道办审核→区民政局审核租金补助金标准→市公房管理中心复核→市国土房产局审批并组织公示15日→符合条件的约谈并选房→签订《选房意向书》或《选房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市公房中心签订租赁合同→与区民政局签订租金补助合同→市公房中心开具《入住通知单》→到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第5题:

什么是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是指政府向中低收入家庭和特定对象提供的,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补助标准,具有保障性质的租赁住房。

第6题: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如何轮候配租?


正确答案: 首批申请的轮候号码不以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产生,按以下程序公开进行并确定:
①市国土房产局公布首批受理申请的截止时间。
②截止时间到即停止受理首批申请,市公房管理中心关闭登记系统并统计。
③市国土房产局会同监察、公证等部门,对首批申请对象以计算机系统随机排序的方式确定申请人的轮候号码并公示。
首批受理申请的轮候号码确定以后,长期有效并不得更改。在此以后的轮候号码,按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从首批受理申请的轮候号码的最大号数往下续接。

第7题: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对家庭成员有何要求?


正确答案: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夫妻户籍均在本市的必须共同申请,未成年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申请。由共同指定的一个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参与申请的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单身达到计划生育晚婚年龄的,可独立申请。

第8题:

《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可以采取三种保障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以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

B.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住房补贴和租金核减为辅

C.租金核减为主,实物配租和租赁住房核减为辅

D.实物配租为主,租赁住房核减和租金补贴为辅


正确答案:A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以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

第9题:

哪些对象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可以优先配租?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实行分类轮候配租制度,孤寡、残疾、优抚对象、军烈属等可单列轮候,优先配租。

第10题: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承租人入住时,应注意什么?


正确答案: 承租人应及时向供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部门申请办理开户及变更等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照相关规定独立承担,自行缴纳,相关部门应提供方便,保证正常使用。承租人应保护好房屋及其设备并合理使用,若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备的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