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屋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
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
第1题:
小李夫妻就共同房屋进行产权分割时将涉及到的问题向理财规划师咨询,下列关于这些问题描述不恰当的是( )。
A.夫妻一方在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则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B.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则该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的个人财产
C.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且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则该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D.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且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则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2题: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产生的债务是否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依法由夫妻双方负无限连带责任,而夫妻一方经营自己个人财产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范畴,但由于其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或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非经营一方享受了收益,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但其承担的清偿义务,应以收益中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为限,承担的是有限清偿责任,而非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婚后一方个人财产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原则上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应由夫妻以收益的共同财产进行清偿。
第3题: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个人债务的情形,可否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国外,当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个人债务时,通常允许债权人请求法院宣告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物权法》仅仅规定“共有人”有权提出分割共有财产的请求,相应地,在婚姻关系中,只有夫妻一方才有权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债权人不具有该请求权。
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来看,只规定了两种情形,属于封闭性的条款。故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个人债务时,不属于能够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第7题:
第8题: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吗?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