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中央在京单位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引进单位应当向()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第2题:
北京市的市、县(区)植物保护站对调入北京市的农业植物、农产品,可以进行()。
第3题:
北京市的市、县(区)植物保护站设植物检疫员,由北京市农业局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规定的条件审查批准,报农业部备案后,发给()。
第4题:
北京市的市、县(区)植物保护站对调入北京市的农业植物、农产品,可以进行复检,发现带有检疫对象的,调入单位或个人应按市、县(区)植物保护站的要求处理,并对运输工具、包装物、存放场地以及其他可能附着检疫对象的物品进行()处理。
第5题:
原种场、良种场等农业植物种、苗繁育单位,应在无检疫对象地区建立种、苗繁育基地。种、苗繁育基地的农业植物产品,由市、县(区)农业植物保护站进行()。
第6题: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农业植物检疫,必须全面执行《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和《北京市()实施办法》。
第7题:
在隔离试种期内,由市、区(县)植物保护站负责检疫。经试种观察未发现检疫对象的,准予()。
第8题:
北京市各级植物保护站依据哪些植物检疫对象名单施行检疫和签发检疫证书?
第9题:
凡北京市单位和个人需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入农业植物种子、苗木及其繁殖材料的,必须事先向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及其授权的县(区)植物保护站提出()。
第10题:
北京市调出农业植物种子、苗木及繁殖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调出前7日内,凭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植物检疫部门的()文件,向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及其授权的县(区)植物保护站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