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的出票日期可以授权补记
甲公司出票时未记载出票日期,乙公司在提示付款前自行记载与甲公司记载具同等法律效力
该支票无效
乙公司持该支票提示付款时,甲公司开户银行应及时与甲公司确认出票时间,若确在10日之内,则应履行付款责任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关于甲公司签发的未记载收款人名称支票的有效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收款人名称和金额都是可以授权补记的事项
B.甲公司签发的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支票无效
C.甲公司签发的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支票有效
D.乙公司在提示付款时补记的,该支票可以得到付款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甲公司于2006年10月20日向王某签发一张转账支票,出票日期为10月20日,付款人为乙银行,支票金额为10万元。甲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授权王某自己补记。王某补记收款人名称后,向其开户银行丙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丁银行未要求甲公司提供相关的付款依据,王某的开户银行丙银行也未要求王某提供相关的收款依据。
要求: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能否使用该支票支取现金?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在出票时,出票日期10月20日应当如何记载?
(3)甲公司在出票时,应当如何签章?如果甲公司的签章不符合规定,该支票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授权王某自己补记。该支票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出票时,哪些记载事项不得更改,否则支票无效?
(6)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丁银行未要求甲公司提供相关的付款依据,王某的开户银行丙银行也未要求王某提供相关的收款依据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