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7
226
225
232.2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甲汽车销售公司2014年度销售小汽车取得不含税收入9000万元,出租闲置仓库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接受其他企业捐赠的一批材料,取得捐赠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转让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取得收入80万元;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30万元。该公司当年实际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80万元,则甲汽车销售公司2014年度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万元。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是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会计上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会计上不确认收入而税法上需要确认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会计上的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收入、转让机器设备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和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
销售(营业)收入=9000+200=9200(万元),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80×60%=48(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5‰=9200×5‰=46(万元),
所以甲汽车销售公司2014年度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46万元。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某制造企业2014年取得商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出租设备租金收入200万元,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18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在计算当年纳税金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万元。
A.10.8
B.15
C.16
D.18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