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律》
《晋律》
《北魏律》
《北齐律》
第1题:
、合《刑名》、《法例》为《名例》篇,下列哪篇置于律首?
A.《曹魏律》
B.《晋律》
C.《北魏律》
D.《北齐律》
D.《北齐律》
第2题:
关于中国古代的法典结构的沿革变化,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大明律》和《大清律例》中的名例律相当于近代刑法的总则部分,最早来源于《法经》的“杂法”,其作用是“具其加减”。
B、《魏律》把“具律”改为“刑名”,置于篇首,《晋律》在刑名后增加了“法例”律,把“刑名律”和“法例律”分别置于法典的第一篇和第二篇。
C、北齐时在法典的修订过程中,把刑名和法例合为一篇,从此中国后世封建法典中的“名例律”就形成了。
D、《开皇律》、《永徽律》、《宋刑统》、《大明律》为12 篇,第一篇都为名例律。
、【答案】AD
【考点】本题考点是中国古代的法律演变
【解析】名例律最早来源于《法经》的“具法”;《大明律》是7 篇体例。《法经》共有六章,其中“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重从轻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刑法典中的总则部分。而“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所以A选项错误,《法经》、《魏律》、《开皇律》、《永徽律》、《宋刑统》、《大明律》都是重要的法典,要掌握他们的具体内容和前后历史的演变,很多考生没有准确把握中国古代重要法典的演变过程,所以做错。
第3题:
下面关于我国古代重要法典结构变化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曹魏律》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B.《晋律》,又称泰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律总则的内容
C.《北齐律》将刑名与法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律总则,提高了它的地位且精炼了刑律分则
D.《宋刑统》一改传统刑律体例,更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袼局,用以适应强化中央集权的需要
第4题:
A、《魏律》
B、《晋律》
C、《北魏律》
D、《北齐律》
第5题:
名例律是我国古代律典总则部分的名称。它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下列关于这个过程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名例律的形成最早可以追溯到战国李悝《法经》的“具法”篇
B.三国时期的《曹魏律》将“具法”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C.《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D.《北魏律》全面总结立法经验,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
第6题:
将《刑名》、《法例》合为一篇并置于律首的是( )。
A.《北齐律》
B.《新律》
C.《大律》
D.《泰始律》
第7题:
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几部法典的结构体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
B.《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
C.《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
D.《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十二篇三十卷
第8题:
下面关于我国古代重要法典结构变化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曹魏律》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B.《晋律》,又称泰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律总则的内容
C.《北齐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律总则,提高了它的地位且精炼了刑律分则
D.《宋刑统》一改传统刑律体例,更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格局,用以适应强化中央集权的需要
D。将传统的篇目首次改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各律的是《大明律》
第9题:
下列说法对“具律”到“名例律”的演变历史描述正确的是:
A.《法经》首次将“具律”载人法典
B.《北魏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
C.《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篇首
D.《开皇律》将刑名与法例合为名例律一篇
第10题:
将《刑名》、《法例》合并为《名例》篇,并置于律首的是()。
A.《新律》
B.《晋律》
C.《北魏律》
D.《北齐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