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问答题简要谈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的认识。

题目
问答题
简要谈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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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关于法治、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法治意味着法律之治,即通过法律治理国家,同时它也是依法合理配置权力与权利的社会状态

B.法治理念是法治的理性化观念,它是关于法治的本质属性、基本内涵和根本要求的思想观念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引导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理性化观念体系,它由依法治国、

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构成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吸收与借鉴了西方法治文明的因素


正确答案:C
2.【答案】C 【考点】法治、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构成,所以C错误,为应选项。

第2题:

实施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人类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而法治理念对法治实践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和推动作用。下列有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征的理解,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

A.法治理念体现法治的本质属性及根本要求

B.缺少法治理念,法治就难以根本实现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这五大内容构成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我国的立法、执法、司法与守法的全过程


正确答案:C
【做题技巧与方法】
强烈建议做题的方法是:审题时用笔在题目下轻划,眼光跟着笔动,这样防止眼睛快速飘过而不审题。在审题的时候如果是题干说的是要选错误的或者是不正确的,你在题干后面打个(ⅹ),要选正确的就在后面打(√)。在看选项的时候,认为是对在后面打(√),错的打(×),做完后,看题干要是选错就把叉的写上去,选对的就选打(√),这样能防止题目做多了,失误,本来要选正确的选错误的了,少选或者多选。
做题技巧:
1.排除法
排除法是解答客观题的一种常用方法,也是解答客观题的较为有效的一种方法。排除法,就是从反面 处罚,把明显错误的选项排除,在剩下的选项中进行思考,选出答案,这就大大降低了试题的难度。排除法 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1)如果选项中有些选项本身就是 错误的,则可以直接排除,然后在剩余的本身说法正确的选项中选出正确答案。(2)选项本身的表述是正确的,但不符合题意与题干无关,则可排除。(3)如果是单项选择题,因此选项中若有某几个选项意义重复,是同一含义 的不同表述,则可同时排除。(4)如果选项中有自相矛盾的选项,立即排除一个。有些题目,即使不能通过排除法直接选出答案,也可以降低试题的难度, 提高答案的正确率。
2.去同存异法
这种解题技巧适用于考生对题目不能做出准确判断的情况。当考生发现某些选项有某种共性,只在部分位置存在差异的时候,就可以将其排除掉,然后从差别较大的选项中选出正确答案。
3.第一印象认定法
第一印象认定法是指根据第一印象来选择答案。考生读完一道考题的题干和各选项后,各选项对考生大脑的刺激程度是不同的,那些似曾熟悉的内容必然会在头脑中最先形成正确的印象。一般来说,第一印象做出的答案概率大。在考试中已经做出的答案,没有绝对把握,一般除非是审错题,不要轻易改答案。
4.否定绝对选项发
否定绝对选项法,即说法绝对 的选项基本上错误的,说法相对的选项则往往是不正确的。绝对选项包括,全部,完全,只有,必须,即为,不得。相对选项包括可能、不一定、有时候、也许。
5.比较法
在解答单选题时,考生可以讲各个选项题目要求进行纵向比较,并根据各自题意要求差异的大小来确定最符合题意要求的答案。
6.猜测法
如果运用其他方法读无法确定正确答案,可以通过猜测来选择答案,这样可以避免考生在一道考题上过分深究,花费较多的时间。影响自己的注意力和情绪,同时也有一定的命中率。
1.【答案】C
【详解】C项错误,因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依法治国“执法为民”(而非“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这五大内容构成。A、B、D项正确。
【相关考点梳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


第3题: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B.“三个至上”包括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C.坚持党的领导,意味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各项实践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D.坚持“三个至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内在需要,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要求


参考答案:ABD

第4题:

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特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体系 B.法治理念是关于法治的本质属性、基本内涵和根本要求的思想观念,可以说,法治理念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一国法治事业的兴衰成败 C.所谓法治,就是通过法律使权力和权利得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征是政治性、人民性、科学性


正确答案:D
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的定义陈述和特征的陈述,可知ABC项说法正确,不选。D项因缺少开放性而错误当选。

第5题: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A.对

B.错


参考答案:A

第6题:

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的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将服务大局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确认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彻底的人民性,将执法为民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属性,确认政府是法治的主体

C.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和关键

D.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高度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党的事业是关键,人民利益是根本,宪法法律是保障


正确答案:B
3.【答案】B 【考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解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彻底的人民性,将执法为民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属性,确认人民是法治的主体,所以B错误,为应选项。

第7题:

坚持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简要谈谈你的理解。


正确答案: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主要是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
(1)坚持党的领导是党的先进性决定的。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根本的体现在于能够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始终走在时代潮流的前列,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是由于党的先进性,使中国共产党具有作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领导核心的资格和能力,从而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2)坚持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革命斗争中逐步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直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并推动的,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果。法治建设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切实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才能将法律所确定的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经济事务和文化事务的根本利益落到实处。
(3)坚持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的艰巨性决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历史证明,在中国这样一个深受封建主义传统影响且有着l3亿人口的多民族大国,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会使国家陷入内斗不断、四分五裂的状态,既谈不上实现民主。也谈不上依法治国。

第8题:

实施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人类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而法治理念对法治实践有非常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说法哪一个是不正确的?( )

A.法治理念体现法治的本质属性及根本要求

B.缺少法治理念,法治就难以真正实现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构成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我国的立法、执法、司法与守法的全过程


正确答案:C
3.答案:C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由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构成,而不是“司法为民”。因此,选项C错误。其他选项的表述均是正确的。

第9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不包括下列哪个选项?

A.依法治国

B.人民当家作主

C.公平正义

D.党的领导


正确答案:C
[考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答案及解析]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包括: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三者是高度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党的事业是关键,人民利益是根本,宪法法律是保障。党的事业归根到底,也是为了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利益,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的法治保障。因此,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实质上是一致的。作为有机统一体的“三个至上”紧密相连,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标志,共同反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C项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第10题:

从法的正义价值角度出发谈谈你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的理解。


正确答案:
[考点]公平正义[参考答案]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价值追求。其基本内涵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合法合理、程序正当、及时高效。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公平正义是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在当代和谐社会的建设当中,我们尤其需要公平正义理念。
正义在法的价值中占有首要地位,法只有体现正义的时候才能称为良法。正义是始终与法相伴随的基本价值,正义作为社会价值,始终是衡量法律良恶的标准。正义对法律进化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作为法律的最高目的之一,始终是法律进化的精神驱力。实现法的正义价值的途径包括:施行良法以实现正义、分配权利以确立正义、惩罚和赔偿以保障正义。
因此可以说,法的正义价值被蕴涵和内化在社会法治理念当中,成为我国法治理念的核心价值追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法的正义价值的概括和拔高,将对法的正义价值的追求提升为整个法治社会建设的终极目标。因此,我们不仅仅在制定法律时要以公平正义为标准制定良法善法,在执法、司法过程中,也要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公平正义作为最终标尺,从而促使正义在整个社会层面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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