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单选题对下列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2006年真题]A 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B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C 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的D 组织卖淫的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迫使其卖淫的

题目
单选题
对下列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2006年真题]
A

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B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

C

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的

D

组织卖淫的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迫使其卖淫的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3项规定,奸淫被拐卖的妇女是拐卖妇女罪的加重事由,系拐卖妇女罪的结果加重犯,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B项,《刑法》第259条第2款规定,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23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应认定为强奸罪
C项,《刑法》第300条第3款规定,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的,依照《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应认定为强奸罪
D项,《刑法》第358条第3款规定,强奸后迫使卖淫不属于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的加重事由,应当与强奸罪数罪并罚
【说明】原司法部答案为AD。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与强奸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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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乙、丙三人密谋对某女实施轮奸行为,后三人将该女骗至密林中,甲和乙当场对其实施了强奸行为,丙觉得于心不忍,故放弃了奸淫行为。三人的行为:( )

A.不构成强奸罪共犯

B.甲、乙构成强奸罪,丙不构成犯罪

C.甲、乙成立强奸罪既遂,丙成立犯罪中止

D.甲、乙、丙成立强奸罪既遂


正确答案:D
【考点】共同犯罪的处理原则
【解析】考查的是共同犯罪中“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丙没有消除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影响,故应对甲和乙的行为负既遂之责。

第2题:

对下列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

A.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B.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

C.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的

D.组织卖淫的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迫使其卖淫的


正确答案:AD
【考点】强奸罪与作为加重情节的强奸行为
【解析】A项中,根据《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三)项的规定,奸淫被拐卖的妇女是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情节,故A应选。D项中,根据《刑法》第358条第l款第(四)项,强奸后迫使卖淫是组织卖淫罪的加重情节,故D也应选。B项,《刑法》第259条第2款规定,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依照《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C项,《刑法》第300条第3款规定,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的,依照《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BC均以强奸罪定罪处罚,故AD为应选项。

第3题:

从业人员有自残行为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对

第4题:

关于强迫卖淫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罪的对象既包括妇女,也包括幼女,还包括男子
B.本罪的行为内容是迫使他人卖淫
C.行为人强迫妇女仅与自己发生性交,并支付性行为对价的,应认定为强奸罪,而或强迫卖淫罪
D.在组织他人卖淫活动中,对被组织者实施强迫行为的,只认定为组织卖淫罪


答案:A,B,C,D
解析:
A、B、C、D
考点:强迫卖淫罪
讲解:关于A项。强迫卖淫罪,是指税使用暴力、威胁、虐待等强制方法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本罪的对象既包括妇女,也包括幼女,还包括男子。因此,A项正确,当选。
关于B项。本罪的行为方法必须具有强迫性,表现为在他人不愿意从事卖淫活动的情况下,使用各种强制性手段迫使其从事卖淫活动。行为的内容必须是迫使他人卖淫。因此, B项正确,当选。
关于C项。行为人强迫妇女仅与自己发生性交,并支付性行为对价的,应认定为强奸罪,不得认定为强迫卖淫罪。原因在于:一方面,被害妇女的行为完全不符合卖淫的特征; 另一方面,如果将这种行为认定为强迫卖淫罪,那么,以金钱、财物引诱妇女与自己通奸的 行为,也成立引诱卖淫罪,但这恐怕不合适。但是,如果行为人强迫他人从事卖淫,并在他人卖淫的过程中,与其发生性交或者实施其他猥亵行为的,或者为了强迫妇女卖淫而强奸妇女的,则应认定为强迫卖淫罪。因此,C项正确,当选。
关于D项。在组织他人卖淫的活动中,对被组织者实施强迫行为的,只认定为组织卖淫罪;但如果被强迫者与被组织者不具有同一性的,则应以组织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实行数罪并罚。因此,D项正确,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第5题:

下列行为中,不能认定为强奸罪的是

A.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B.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
C.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的
D.组织卖淫的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迫使其卖淫的

答案:A
解析:
根据《刑法》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因此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直接认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结果加重犯,不再认定为强奸罪。A选项应当选:根据《刑法》第259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j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B选项应认定为强奸罪,不选。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手段多种多样,只要是使妇女不能反抗、不知反抗、不敢反抗,违背了其真实意志,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罪。迷信手段奸淫妇女,是使妇女不知反抗,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志,构成强奸罪。C选项不选:根据《刑法》第358条第3款,犯组织,强迫卖淫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这是《刑法修正案(九)》的重大修改.因此D选项可以认定为强奸罪,不选。

第6题:

《刑法》规定,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仅定拐卖妇女、儿童罪。l5周岁的甲在拐卖幼女的过程中,强行奸淫幼儿。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没有规定15周岁的人对拐卖妇女、儿童罪负刑事责任,所以,甲不负刑事责任

B.拐卖妇女、儿童罪包含了强奸罪,15,11岁的人应对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认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

C.15周岁的人犯强奸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认定为强奸罪

D.拐卖妇女、儿童罪重于强奸罪,既然15周岁的人应对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就应对拐卖妇女、儿童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与强奸罪实行并罚


正确答案:ABD

第7题:

甲伪造军官身份,蒙骗了多名妇女与之发生性关系。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强奸罪
B.招摇撞骗罪
C.强奸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D.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答案:D
解析: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所谓招摇撞骗,是指假冒军人名义,进行炫耀,利用他人对军人的信任,实施欺骗活动。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行骗,等等。本题中,甲伪造军官身份,冒充军人,蒙骗多名妇女与之发生性关系,成立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D选项正确。甲不成立强奸罪,因为妇女与甲发生性关景是自愿的,妇女同意发生性关系的动机不影响罪名的认定,只要同意,即不成立强奸,A、C选项错误。招摇撞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存在法条竞合,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适用特别法,排除一般法,甲不成立招摇撞骗罪,B选项错误。

第8题:

关于事实二的定性,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乙行为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强奸罪,应当实行并罚

B.乙行为仅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因乙将周某当作妻子,故周某不能成为乙的强奸对象

C.乙行为仅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因乙将周某当作妻子,故缺乏强奸罪的故意

D.乙行为仅成立强奸罪,因乙收买周某就是为了使周某成为妻子,故收买行为是强奸罪的预备行为


正确答案:ABCD

第9题:

对下列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A: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B: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
C: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的
D:组织卖淫的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迫使其卖淫的

答案:A,D
解析:
A项中,根据《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三)项的规定,奸淫被拐卖的妇女是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情节,故A应选;D项中,根据《刑法》第358条第1款第(四)项,强奸后迫使卖淫是强迫卖淫罪的加重情节,故D也应当选。B项,《刑法》第259条第2款规定,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C项,《刑法》第300条第3款规定,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的,依照《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BC均以强奸罪定罪处罚,故AD为应选答案。

第10题:

(2008年真题)简述强奸罪(未遂)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区别。


答案:
解析: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强奸罪是以与妇女发生性交行为为目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不是以与妇女发生性交行为为目的。这是区分二者的关键所在。(2)客观方面的行为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对妇女实施性交行为以外的猥亵、侮辱行为,没有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则是对妇女实施性交行为。即使由于行为人自身原因而致性交行为未能完成,也应认定为强奸罪(未遂)。(3)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实行犯既可以是男子,也可以是妇女;强奸罪目的行为(即与妇女的性交行为)的实行犯则只能是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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