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多选题下列关于法的价值及价值冲突的解决原则,说法正确的有(  )。A正义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是法的价值的顶端B秩序作为法的重要价值,其不受自由、正义标准的约束C个案平衡原则用于解决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原则的冲突D比例原则用于解决较为优越的法的价值对次优越的法的价值侵犯的情况

题目
多选题
下列关于法的价值及价值冲突的解决原则,说法正确的有(  )。
A

正义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是法的价值的顶端

B

秩序作为法的重要价值,其不受自由、正义标准的约束

C

个案平衡原则用于解决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原则的冲突

D

比例原则用于解决较为优越的法的价值对次优越的法的价值侵犯的情况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原则没提到的是()。

A.判定原则

B.比例平衡原则

C.优先性原则

D.定义排除


参考答案:A

第2题:

法律价值冲突的解决原则包括()。

A.苦乐原则

B.利害原则

C.价值位阶原则

D.个案平衡原则


参考答案:A, B, C, D

第3题:

司法考试 下列关于法的价值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下列关于法的价值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法的价值具有预见性
  • 法的价值具有应用性
  • 法的价值具有普通性
  • 法的价值载体具有特定性


你好,本题考察的是法的价值的特性。法的价值即这个客体满足本身需要的积极意义或法的有用性。它提现了法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具有应用性、普遍性,且法的价值的载体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是特定的。A项的错误在于法的价值不一定有特定性。

第4题:

下列关于贷款风险分类方法,说法正确的有( )。

A.净现值法中贷款组合价值的确定包括贷款的所有预期损失及盈利的净现值

B.净现值法遵循的原则是匹配原则

C.有市场价格时,合理价值法可与市场价值法互相取代

D.贷款风险分类的方法包括历史成本法、市场价值法、净现值法和合理价值法

E.合理价值法是在非强制变现的情况下,贷款按买卖双方自主协商的价格所确定的价值


正确答案:ADE
解析:B项遵循匹配原则的是历史会计法而不是净现值法;C项合理价值法与市场价值法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相互取代,但是当有市场价格时,市场价值法要优先使用。

第5题:

论述法的价值并结合实例论述法价值冲突的解决。


正确答案:
【参考答案】法的价值的种类:1.自由。自由是法律最本质的价值,法律以自由为最高的价值日标。自由不仅是评判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更重要的是它体规了人性最深刻的需要。法律必须确认、尊重、维护人的自由权利,没有自由,法律就仅仅是一种限制人们行为的强制性规则。2.秩序。法学上所言秩序,主要指社会秩序。即通过法律机构、法律规范、法律权威所形成的一种法律状态。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是法的其他价值的基础,没有秩序,其他价值的存在就会因缺乏必要的保障而无现实意义。秩序本身又必须以合乎人性、符合常理作为其目标。如果秩序是以牺牲自由、平等为代价的,那么这种秩序就是不可取的秩序。现代社会所言的秩序还必须接受正义的规制。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原因有三:第一,任何社会统治的建立都意味着一定统治秩序的形成;第二,秩序本身的性质决定了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第三,秩序是法的其他价值的基础。3.正义。正义是法的基本标准。法律只有合乎正义的准则时,才是真正的法律。正义也是法的评价体系。正义是法律必须着力弘扬与实现的价值,正义可以成为独立于法之外的价值评判标准,正义也极大地推动着法律的进化。
法的价值冲突及处理原则:法律的基本价值包括自由、正义、秩序等诸多方面。法律的各个基本价值之间可能会出现相互间的冲突。在协调上述冲突的过程中,法律能够发挥独特的作用。解决法的基本价值之间的冲突包括如下三个主要原则: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和比例原则。
孙志刚案的出现导致我国废除了实行已久的收容遣送制度。这种结果说明,法的各种基本价值之间存在着冲突,而且各种价值之间也是存在着价值位阶的。收容遣送制度断送了一个年轻的生命。收容遣送制度关注的法的价值在于秩序,而生命权属于自由权的范畴。我国以孙志刚案为契机废除了收容遣送制度,恰恰是自由具有高于秩序的价值位阶的理论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

第6题:

下列关于贷款风险分类方法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净现值法中贷款组合价值的确定包括贷款的所有预期损失及盈利的净现值 B.净现值法遵循的原则是匹配原则 C.有市场价格时,合理价值法可与市场价值法互相取代 D.贷款风险分类的方法包括历史成本法、市场价值法、净现值法和合理价值法 E.合理价值法是在非强制变现的情况下,贷款按买卖双方自主协商的价格所确定的价值。


正确答案:ADE
遵循匹配原则的是历史会计法而不是净现值法;合理价值法与市场价值法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相互取代,但是当有市场价格时,市场价值法要优先使用。

第7题:

下列关于法的价值种类及其冲突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

A.法的价值包括自由、秩序、正义

B.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先于在后的价值

C.处于同一位阶上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特定的案情来解决

D.当为保护某种较优越的法的价值而须侵害另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


正确答案:ABCD

第8题:

下列关于法的价值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法的价值具有预见性 .法的价值具有应用性 .法的价值具有普通性 .法的价值载体具有特定性


法的价值具有应用性 .法的价值具有普通性 .法的价值载体具有特定性

出题的人明显自己在发明概念
预见性 .应用性 .普通性
法的价值的特征
1.法的价值主体的普遍性
由于法的价值主体的多样性, 我们不可能、也不必要分别就不同的主体—个人、团体、阶级、国家、全社会成员—一来讨论法的价值。对法的价值的讨论最重要的是要以全体社会成员不作区分为价值主体、以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具有的最基本的需要为出发点。因而法的价值具有主体的普遍性。
2.法的价值的载体的特定性
由于在选择法的价值载体背景时, 以实在法为载体背景所讨论的法的价值实际上与法的作用很难区别。所以,对于法律实践最为重要的是讨论以未来的、特定的法或待改的法为载体背景的情况下的法的价值。
3.法的价值对法的附从性
这种意义上的价值不同 于孙国华先生所说的“ 法所中介的价值” 和沈宗灵先生所述的“ 法所促进的价值”。两位先生所说的“ 法所中介的价值”和“ 法所促进的价值”都是意指法律之外的社会状态、属性, 并非意指法自身的状态、属性。由于它们是与法相分离的, 所以, 从严格意义上说, 它们不是法的价值。我们所规定的法的价值是指法自身即将或应当具有的性状、属性。
4.法的价值的应有性
这种意义上的法的价值是在主观指向意义上对法所应当具有的性状、属性、作用的探索。这种规定意味着既有的实在法肯定尚未完满地具有我们所希望它具有的性状、属性。这种规定并不排除我们所讨论的法的价值已部分地在既有的实在法中得到体现、实现的事实。
5.法的价值范畴的原初性
法的价值不同于有的学者所讨论的无所不包的法律价值。我们要强调的是我们所讨论的法的价值是一些最基本的价值范畴, 它们表现为法具有的最基本的性状、属性、作用, 这些最基本的性状、属性、作用是与我们全社会成员的最基本的需要、要求相洽、互适的。
6.法的价值的理性
法律应当具有某种、或某些性状、属性、作用, 完全可能、可以并且应当是在理性的基础上提出的要求或主张。这种要求、主张不是任何什么人心血来潮、念头一闪就可以提出的。它是人们在长期、大量的考虑、观察的基础上所提出的, 是人们在运用理性思维对自己的各种需要作辨别、排序、比较、遴选的基础上, 根据那些最主要、最重要的需要所提出的。由于这种要求、主张的提出是在理性思维的主导下进行的, 所以, 它们当然是理性的。

没有买三大本,不知道有没有这段话:

法的价值的特征
1.法的价值主体的普遍性
由于法的价值主体的多样性, 我们不可能、也不必要分别就不同的主体—个人、团体、阶级、国家、全社会成员—一来讨论法的价值。对法的价值的讨论最重要的是要以全体社会成员不作区分为价值主体、以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具有的最基本的需要为出发点。因而法的价值具有主体的普遍性。
2.法的价值的载体的特定性
由于在选择法的价值载体背景时, 以实在法为载体背景所讨论的法的价值实际上与法的作用很难区别。所以,对于法律实践最为重要的是讨论以未来的、特定的法或待改的法为载体背景的情况下的法的价值。
3.法的价值对法的附从性
这种意义上的价值不同 于孙国华先生所说的“ 法所中介的价值” 和沈宗灵先生所述的“ 法所促进的价值”。两位先生所说的“ 法所中介的价值”和“ 法所促进的价值”都是意指法律之外的社会状态、属性, 并非意指法自身的状态、属性。由于它们是与法相分离的, 所以, 从严格意义上说, 它们不是法的价值。我们所规定的法的价值是指法自身即将或应当具有的性状、属性。
4.法的价值的应有性
这种意义上的法的价值是在主观指向意义上对法所应当具有的性状、属性、作用的探索。这种规定意味着既有的实在法肯定尚未完满地具有我们所希望它具有的性状、属性。这种规定并不排除我们所讨论的法的价值已部分地在既有的实在法中得到体现、实现的事实。
5.法的价值范畴的原初性
法的价值不同于有的学者所讨论的无所不包的法律价值。我们要强调的是我们所讨论的法的价值是一些最基本的价值范畴, 它们表现为法具有的最基本的性状、属性、作用, 这些最基本的性状、属性、作用是与我们全社会成员的最基本的需要、要求相洽、互适的。
6.法的价值的理性
法律应当具有某种、或某些性状、属性、作用, 完全可能、可以并且应当是在理性的基础上提出的要求或主张。这种要求、主张不是任何什么人心血来潮、念头一闪就可以提出的。它是人们在长期、大量的考虑、观察的基础上所提出的, 是人们在运用理性思维对自己的各种需要作辨别、排序、比较、遴选的基础上, 根据那些最主要、最重要的需要所提出的。由于这种要求、主张的提出是在理性思维的主导下进行的, 所以, 它们当然是理性的。

如果没有,超纲了。

第9题:

法的价值评价标准的作用有()

A、价值确认

B、价值平衡

C、价值冲突

D、价值表现


参考答案:A,B

第10题:

“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的价值必须侵犯另外一种价值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这体现了解决法的价值冲突的哪一原则?

A.价值位阶原则

B.个案平衡原则

C.比例原则

D.平等保护原则


正确答案:C
[考点] 法的价值冲突
[答案及解析] C。价值位阶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个案平衡是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D项不是解决法的价值冲突的原则。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