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单选题甲公司向某区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返还货款15万元,并请求依法保全乙公司价值10万元的汽车。在甲公司提供担保后,法院准予采取保全措施。二审法院最终维持某区法院要求乙公司返还货款10万元的判决。甲公司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发现诉讼期间某区法院在乙公司没有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已解除保全措施,乙公司已变卖汽车、转移货款,致判决无法执行。甲公司要求某区法院赔偿损失。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A 《国家赔偿法》未明确规定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解除保全措施应承担赔偿责任,故甲公司的请求不成立B 违法

题目
单选题
甲公司向某区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返还货款15万元,并请求依法保全乙公司价值10万元的汽车。在甲公司提供担保后,法院准予采取保全措施。二审法院最终维持某区法院要求乙公司返还货款10万元的判决。甲公司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发现诉讼期间某区法院在乙公司没有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已解除保全措施,乙公司已变卖汽车、转移货款,致判决无法执行。甲公司要求某区法院赔偿损失。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国家赔偿法》未明确规定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解除保全措施应承担赔偿责任,故甲公司的请求不成立

B

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应包括依法不应当解除而解除保全措施

C

就某区法院的措施是否属国家赔偿范围问题,受理赔偿诉讼的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D

甲公司应当先申请确认某区法院解除保全措施的行为违法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ABC三项,《国家赔偿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1条(2012年《国家赔偿法》第3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而第3条则规定,违法采取保全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的下列行为:①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②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形除外;③明显超过申请人申请保全数额或者保全范围的;④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毁损、灭失的,但依法交由有关单位、个人负责保管的情形除外;⑤变卖财产未由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⑥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案中,区法院的行为属于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区法院违法解除保全措施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系强制性规定,不得进行调解
D项,2012年新《国家赔偿法》取消了国家赔偿程序中的确认违法程序,当事人知道权利受侵害时可以直接请求赔偿
【说明】原司法部答案为BD,因法律变动,现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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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货款纠纷发生诉讼,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并应在判决生效15日内给付甲公司100万元。判决生效一周后,甲公司获悉乙公司正准备转移财产,于是到法院申请保全。对此

A.法院可以依甲公司的申请,做出保全的裁定

B.即使甲公司没有申请,法院也可以做出保全的裁定

C.甲公司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

D.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三日内开始执行


正确答案:ABC

第2题:

甲地甲公司向乙地乙公司购买钢材 100 吨,履行地点在丁地,价格 100 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丙地丙公司应甲的要求为其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乙公司在丁地交付货物后,甲公司未能按约付款,丙公司也拒不承担保证责任。 问:现在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和丙承担责任,它应当向何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乙公司只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则其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


参考答案:(1)乙公司起诉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责任,可以向甲地(甲公司住所地)或者丁地(合同履行地点)人民法院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相对于丙公司的担保合同,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被称为主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本案中,甲地是甲公司的住所地,丁地是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且乙公司已履行交货义务。
(2)乙公司只起诉丙公司承担责任,则应该向丙地(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本案中,丙地是丙公司的住所地

第3题:

位于北京海淀区的甲电脑公司与位于西城区的乙电子设备厂有合同纠纷。甲公司通过别的渠道扣留了乙厂价值70万元的配件,以此要求乙厂还债。乙厂立即起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返还扣留的配件。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出反诉,要求乙厂还债。乙厂又得知甲公司准备将扣留的配件发送到广州销售,遂向法院申请查封或扣押这批配件。人民法院采取了下列财产保全措施,其中哪些是正确的?( )。

A.扣押甲公司准备运往广州的配件

B.查封甲公司的办公经营大楼

C.冻结甲公司的全部银行账户后的第6天才通知甲公司

D.甲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后,仍不解除财产保全


正确答案:A
《民事诉讼法》第94条第1款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本题中,乙公司的请求范围是“查封或扣押这批电子产品”,因此,A项当选,B项不应选。C错,《民事诉讼法》第94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D错,《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4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产品,丙公司以其房产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因甲公司未按约支付120万元货款,乙公司向A市B县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向甲公司发出支付令,甲公司拒绝签收。甲公司未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以乙公司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为由向A市C区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拒绝签收支付令,法院可采取留置送达

B.甲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应裁定中止督促程序

C.乙公司可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甲公司的财产

D.乙公司可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丙公司的担保财产

答案:A,C
解析:
选项 A 正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选项 B 错误。《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四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选项 C 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三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50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选项 D 错误。甲公司请求法院签发支付令要求的是乙公司支付货款,所以乙公司不能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丙公司的担保财产。

第5题: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300万元,银行要求其提供保证人以保证偿还银行贷款.甲公司于是找到乙公司为其做保证人,银行经审查后认为乙公司不具备清偿300万元债务的能力,要求甲公司另加保证人.甲公司又找到股东丙公司.后乙公司、丙公司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丙公司对甲公司向银行申请的300万元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提供保证责任.贷款届清偿期后,甲公司无力还款.此时,银行依法可以采取以下哪些做法?【】

A.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承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

B.向法院起诉要求股东丙公司其承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

C.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和股东丙公司共同承担贷款本金和利息

D.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正确答案:ABCD

第6题:

2006 年,位于天津海河区的甲公司和位于河北唐山丰润区乙公司在北京西城区订立了一份钢材供销合同。合同约定:“运输方式:由甲公司代办托运;履行地点:甲公司在北京石景山区的仓库。”甲公司依约履行了合同,乙公司尚欠甲公司 200 万元的货款。两个月后,乙公司在当地报纸上刊登了“大幅度降价处理钢材”的广告。同时,着手准备分立为两个公司。为此,甲公司以乙公司的行为影响货款的偿还和乙公司即将分立为由,向天津海河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冻结乙公司银行存款 200万元,同时提供了同等数额的资金担保。人民法院审查以后依法作出了冻结存款的裁定。后由于乙公司向该法院提供了同等数额的财产担保,法院依法作出解除冻结的裁定。后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中,被告乙公司反诉要求原告甲公司承担由于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问:(1)哪个法院对于本案有管辖权?为什么?

(2)如果乙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在何时间提出?

(3)甲公司能否在诉前申请财产保全?


参考答案:(1)河北唐山丰润区人民法院、北京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本案中,河北唐山丰润区是被告人乙公司所在地,北京石景山区是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
(2)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3)甲公司可以在诉前申请诉讼保全。甲公司提出保全符合诉前保全的实质要件,即情况紧急,如果等到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由于相对人的主观原因会导致甲公司利益受损,同时会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 2

第7题:

甲、乙两公司发生债务纠纷,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查封了已公司运输汽车一辆。但甲公司在法定期间内却未对乙公司起诉,并且因保全给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依照民诉法,已公司应如何处理?()

A.向采取诉前保全的法院申请解除保全

B.向采取诉前保全的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予以赔偿

C.向采取诉前保全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解除保全

D.向采取诉前保全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予以赔偿


参考答案:B

第8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 91~93 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存在债务纠纷。甲公司设计扣留了乙公司价值50万元的货物,以此要求乙公司偿还债务。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返还扣留的货物。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出反诉,要求乙公司偿还欠款。乙公司得到证据说甲公司准备将所扣留的货物运出本市出售,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查封或扣押这批货物。甲公司聘请律师丙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丙作为甲公司的全权代理参与诉讼”。

第 91 题 假定人民法院根据乙公司的申请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下列做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扣押甲公司准备运出本市出售的货物

B.冻结甲公司的账户,并于次日通知甲公司

C.法院要求乙公司提供必要的担保后,才对甲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D.查封甲公司的生产车间


正确答案:AC
本题考查财产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因此AC是正确答案。

第9题:

甲、乙、丙三人投资成立了 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以价值 50万元的房屋出贵。
后甲和丙因公司连续两年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而向法院提起解 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受理了该蚩件。公司解散后,甲、乙、丙组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甲向法皖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后,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三人又分别提出了不同的 申请,法院作出了不同的处理;其中正确的是( )。
A.甲提起诉讼请求的同时又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箅,法院一并受理
B.甲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且未提供担保,法院予以保全
C.甲把乙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法院驳回了其对乙的起诉
D.丙申请作为共同原告,法院准许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2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 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A项错误。该解释第3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 法院申请財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 院可予以保全。B项错误。该解释第4条规定,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 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_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 其他股东的起诉。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 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 予准许。C项错误,D项正确。

第10题:

天南公司因浦东公司拖欠其货款300万元与浦东公司协商未果,欲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之前,天南公司向浦东公司所在的A县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甲市A县法院根据甲公司的申请,查封了乙公司的厂房。后天南公司向合同履行地甲市B县法院起诉浦东公司,要求支付货款人民币300万元。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天南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后,须在30天内起诉,否则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B.浦东公司提出以冻结其300万元存款为条件申请法院解除对厂房的保全,法院可以准许
C.如果天南公司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A县法院应当解除对浦东公司厂房的保全措施
D.天南公司的保全给浦东公司造成损失的,浦东公司可以向A县法院或者B县法院起诉天南公司赔偿损失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诉前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 《民诉解释》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 《民诉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一)保全错误的;(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民诉解释》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向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以外的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全手续移送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诉前保全的裁定视为受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因此,应由甲市B县法院来解除保全措施,C选项说法错误。 《民诉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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