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不定项题外国某著名化妆品公司认为我国某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起诉到法院。法院查明案情后,发现《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本案的情况下没有可以援引的规定,但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时,发现公报中刊登了一个十分类似的案例。于是法院依照该案例对本案作出了判决。对上述事实,以下说法错误的是哪一或哪些?()A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刊登的典型案例,是对法律适用的重要解释说明,是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之一B法院在该案件中适用的法律推理属于演绎推理C对被告行为的性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法治原则,不应判决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D该事例说明

题目
不定项题
外国某著名化妆品公司认为我国某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起诉到法院。法院查明案情后,发现《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本案的情况下没有可以援引的规定,但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时,发现公报中刊登了一个十分类似的案例。于是法院依照该案例对本案作出了判决。对上述事实,以下说法错误的是哪一或哪些?()
A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刊登的典型案例,是对法律适用的重要解释说明,是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之一

B

法院在该案件中适用的法律推理属于演绎推理

C

对被告行为的性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法治原则,不应判决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

D

该事例说明法律漏洞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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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案情:甲县居民刘某与乙县诚信房地产公司在丙县售楼部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诚信公司在丁县所建住房一套。双方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向甲县法院或者丙县法院起诉。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刘某欲向法院起诉。问题:刘某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为什么?


参考答案:

刘某应向丁县法院起诉。因为这是涉及不动产的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即丁县法院。


第2题: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A.本案管辖法院应为甲市乙区法院B.黄某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应受理C.黄某的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当受理D.法院可以指派某审判员独任审理本案


正确答案:AC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是在甲市乙区作出的行政行为,因此,A项说法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1条、第42条、第43条的规定.行政诉讼时效应当分为以下两种:
第一,一般诉讼时效。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特殊诉讼时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黄某的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当受理,B项错误,C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因此,D项说法错误。

第3题:

某化妆品公司生产的化妆品中含铅超标,致使很多顾客脸部受到伤害,一部分顾客联名起诉该化妆品公司,要求赔偿损失。法院发出公告,要求受到损害的顾客到法院进行登记。某顾客在公告后第28日前往登记,被告知登记时间已过,不予登记。顾客乙因遗失了购买化妆品的发票,也不予登记。在公告期间共有543人进行了登记,法院遂指定了最先起诉的小王作为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法院审理结束后,又有19位错过了登记的顾客起诉该化妆品公司,法院将他们作为共同原告,开庭审理后做出了新的判决。本案中法院的做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

A.拒绝登记顾客甲

B.拒绝登记顾客乙

C.指定小王作为诉讼代理人

D.对l9位顾客的请求进行了开庭审理


正确答案:ACD
《民诉意见》第63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公告期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确定,最少不得少于三十日。”故选A。《民诉意见》第61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本案中,法院没有按照程序直接指定代表人,故选C。《民诉意见》第64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的当事人,应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受到的损害。证明不了的,不予登记,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人民法院的裁判在登记的范围内执行。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定其请求成立的。裁定适用人民法院已作出的判决、裁定。”本案中,乙无法证明其与化妆品公司存在法律关系,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故不选B;法院应直接适用已经做出的判决,故选D。

第4题:

下列哪种行为构成对国家豁免权的放弃?

A、甲国与某外国公司签订环保开发合同,该合同中没有关于国家豁免权的条款
B、乙国在某外国法院出庭,要求该法院宣布判决无效
C、丙国在某外国领土范围内从事商业活动
D、丁国在某外国法院对该国某公司提起诉讼

答案:D
解析:
A项中甲国并没有在合同中明确放弃豁免权,仅仅签订商业合同本身不构成对国家豁免权的放弃。D项中丁国的起诉构成了对国家豁免权的默示放弃。国家在外国领土范围内从事商业活动本身并不意味着豁免的放弃。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为主张或重申国家的豁免权,对外国法院的管辖作出反应,出庭阐述立场或作证,或要求法院宣布判决或裁决无效,都不构成豁免的默示放弃。因此,B、C两项错误。

第5题:

A市东区居民朱某(男)与A市西县刘某结婚,婚后双方住A市东区。一年后,公司安排刘某赴A市南县分公司工作。三年之后,因感情不合朱某向A市东区法院起诉离婚。东区法院受理后,发现刘某经常居住地在南县,其对该案无管辖权,遂裁定将案件移送南县法院。南县法院收到案件后,认为无管辖权,将案件移送刘某户籍所在地西县法院。西县法院收到案件后也认为无管辖权。关于本案的管辖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

A.东区法院有管辖权
B.南县法院有管辖权
C.西县法院有管辖权
D.西县法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地域管辖与裁定管辖。就本案而言,根据《民诉解释》第4、12和21条规定,本案可以由原告朱某住所地(A市东区)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刘某住所地管辖,但是刘某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当由其经常居住地A市南县法院管辖,故A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移送管辖只能移送一次,西县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应当报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故D选项错误。

第6题:

甲化妆品公司认为乙广告公司代为制作的广告不能反映其化妆品特点,甲化妆品公司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广告公司退还所收取的广告制作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过甲化妆品公司的同意,乙广告公司将其为甲化妆品公司制作广告的合同转让给了丙广告公司。此时,如果甲化妆品公司不同意将被告乙广告公司更换为丙广告公司,人民法院应当:( )

A.告知甲化妆品公司重新起诉

B.裁定驳回甲化妆品公司的起诉

C.判决驳回甲化妆品公司的起诉

D.判决驳回甲化妆品公司的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B
B。当事人错列而原告不同意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第7题:

中国某公司与甲国Rerp公司因一宗投资项目产生争议,Rerp公司向甲国法院起诉中国某公司并获得胜诉判决。中国某公司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Rerp公司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Rerp公司的主张构成对中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
B.中国法院对中国某公司的起诉没有管辖权
C.中国法院可以受理中国某公司的起诉
D.中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

答案:B
解析:
,《民事诉讼法》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仅在我国国内有效,除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外,外国法院的生效判决并不影响我国法院对同一争议的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并作出我国法院的判决,C正确。D错,当今国际社会中,没有一个国家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典型的例子是外交豁免,说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是不符合国际法以及我国已经制定的法律的。

第8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A.秦某与甲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B.甲某与乙某合伙纠纷一案,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判决后,乙某不服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区法院认为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重审此案件

C.王某诉陈某与李某共同侵权纠纷一案,区法院认为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D.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开发游戏软件纠纷一案,区法院受理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简单改为简易程序独任审理


正确答案:ABD
《简审民事案件规定》第1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根据《民诉意见》第2条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为简易程序仅能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所以A应选。《民诉意见》第171条规定:“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第174条规定:“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所以B、D应选。本题答案为ABD。

第9题:

甲化妆品公司认为乙广告公司代为制作的广 告不能反映其化妆品特点,甲化妆品公司向某县人民 法院起诉,要求乙广告公司退还所收取的广告制作费。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过甲 化妆品公司的同意,乙广告公司将其为甲化妆品公司 制作广告的合同转让给了丙广告公司。此时,如果甲 .化妆品公司不同意将被告乙广告公司更换为丙广告公 司,人民法院应当:( )
A.告知甲化妆品公司重新起诉
B.裁定驳回甲化妆品公司的起诉
C.判决驳回甲化妆品公司的起诉
D.判决驳回甲化妆品公司的诉讼请求


答案:B
解析:
。当事人错列而原告不同意变更的,人民法 院裁定驳回起诉。

第10题:

下列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受案范围的有()

  • A、某县政府拒绝向张某提供其申请的政府信息,张某提起诉讼
  • B、李某向某市政府申请提供公开出版的市政府公报,遭到拒绝向法院起诉
  • C、甲公司认为某工商局向乙公司公开的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向法院起诉
  • D、孙某认为某环保局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其申请中要求的内容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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