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师
李老师
白老师
赵老师
第1题:
张老师经常向校长反映学校存在的问题,有的人理解,而有的人却认为张老师是在打小报告,其实张老师是在()。
A.履行教师义务
B.履行教师职责
C.行使教师权利
D.行使公民权利
第2题:
王先生举办的生日晚宴有客人缺席,王先生说:“小李、老赵、小潘和老马四个人中最多来了两人。”王太太说:“亲爱的,我认为你说的不对,我认为你说的与实际情况不一样。”如果王太太说的不对,以下哪项不是真的?
A.小李、老赵、小潘和老马四个人中最少来了两个。
B.小李、老赵、小潘和老马四个人都没来。
C.小李、老赵、小潘和老马四个人都来了。
D.除了小李、老赵、小潘和老马四个人以外,其他人都来了。
E.如果小李、老赵来了,那么小潘和老马也来了。
第3题:
苟家庄村村民由于环境污染一案向阳晋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于村民人数太多,决定进行代表人诉讼,下列推选诉讼代表人的方式正确的是:( )。
A.当村民没有推选时,法院提出陈某和乔某可以担任,经过协商,获得村民同意
B.在协商不成后,法院直接指定陈某和乔某担任诉讼代表人
C.苟家庄召开全体村民大会,选举苟某和高某为诉讼代表人
D.由于选举中村民之间出现纠纷,于是乡党委直接指定李某和赵某担任诉讼代表人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A.学校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
B.校长是学校行政的最高负责人
C.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
D.校长对外代表学校
E.校长有指挥权,教代会和学校党组织行使决策权
第7题:
第8题:
张老师是个让领导头疼的人物,他总是挑领导的“不是”。学校工作有时难以避免出现一些问题,张老师就抓着不放。张老师的教学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极强,在学校里很有影响力。学校交给他的工作他都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信任、家长放心,但他那股直冲冲 的傲气让人难以接受。学校该实习了,王校长按惯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教务主 任依次排列,最后考虑到要有个能干的组员,于是请到了张老师。张老师爽快地答应了, 并讲到了自己对实习的设计,听得王校长一个劲地点头。最后张老师提出条件:“要我干, 我一定干好,但要给我一定的权力。”最后,王校长考虑再三,终于同意了他的要求,任命他为实习小组副组长。他果然不负众望,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问题:根据以上案例,你认为张老师向校长提出给予权力的要求是否正当?
(1)张老师的要求是正当的。校长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给予张老师一定的权力,让他担任实习小组副组长的做法是正确的。(2)这里涉及领导用人原则的问题。领导用人要用人不疑,并用其所长,重在使用,注意责、权、利的结合。(3)案例中的张老师是学生信任、家长放心的老师.对这样业务成熟的教师,领导要适当给予一定的权力,这样既利于教师积极性的发挥,更利于工作的完成
第9题:
第10题:
论述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本特征。
办学自主权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办学自主权是教育机构特有的、基本的权利,是学校成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前提。不论学校是否具有独立财产,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都应具有办学自主权。不享有此种权利,也就意味着在法律上不享有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资格和能力,也即不成为教育机构。
第二,办学自主权在本质上是一种公共权力,即学校行使此种权力时,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和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得根据自己的主观意志,任意行使,但也不得放弃和转让。一旦发现学校滥用此种权力,违背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有严重的渎职行为,侵害了受教育者、教师、职工的合法权益,主管机关可以分别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理,必要时逐项剥夺此种权利,直至勒令停办。
第三,办学自主权是一种与民事权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权利。区别主要表现在,民事权利是民法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与财产关系和人事关系密切相关的权利。民事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独立意志,行使民事权利,甚至可以放弃某些民事权利。联系之处主要表现在,学校享有民事权利,特别是享有财产权利,有助于办学自主权的顺利行使。如果学校办学经费严重困难,必然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惊醒,妨碍办学自主权的行使。另外,学校享有的使用、管理财产和办学经费的民事权利,本身也是办学自主权的一个具体体现。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