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具备自己生活的能力
小王未满16周岁,不应单独居住
有利于小王自立能力的发展
父母应经常给小张打电话
第1题:
小学生丽丽今年九周岁,她的父母常年外出务工,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丽丽已经上小学了,可以自己照顾自己
B.丽丽的父母忙于务工挣钱,所以不必履行监护职责
C.丽丽的父母因外出务工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应当委托丽丽的同桌小明代为监护
D.丽丽的父母因外出务工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第2题:
小王是肌肉萎缩症患者,需要使用轮椅代步。因居住的小区没有无障碍通道,小王外出受限,生活圈子狭窄。小王的父母很爱面子,不愿意将儿子的情况告诉别人。社会工作者尝试运用增强权能理论协助小王及其家人。下列说法中,符合该理论基本假设的利( )。
A.小王的无力感是由于环境障碍造成的
B.小王的无力感主要是源于个人的不幸
C.小王住所的环境是可以改变的一
D.小王的能力是可以通过互动不断提高的
E.小王和家人是有能力和有价值的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小张今年15岁,其父母经常外出经商,让小张一个人在家单独居住,小张父母实在是回不来,这样做是可以的。判断对错
第7题:
第8题:
张某和李某在A市打工期间结识,恋爱结婚后二人回乡务农,婚后育有甲、乙、丙三子。三人成年后各自成家。张某和李某随年纪渐大,身体健康状况愈差,无力耕作,没有其他经济来源,迫于生计向三个儿子提出索要赡养费。甲认为自己虽然是长子,但自己最早外出打工,没有向父母要过钱,故对父母无赡养义务;乙认为自己是三兄弟中家境最差的,生活也不宽裕,没有能力赡养父母;丙虽然同意父母与其一起居住,但表示不负担任何生活费用。
问:甲、乙、丙三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甲、乙、丙三人的说法不正确。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本案,张某和李某夫妇基本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其三个儿子均已成年,因此甲、乙、丙均有赡养义务,可根据甲、乙、丙不同的负担能力共同承担赡养费用。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