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多选题甲施工企业误将应当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丙材料供应商,关于甲、乙和丙之间债的发生根据及其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A丙应当将货款返还给乙B甲向乙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C丙获得货款后属于无因管理之债D乙和丙之间没有债权和债务关系E丙获得货款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题目
多选题
甲施工企业误将应当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丙材料供应商,关于甲、乙和丙之间债的发生根据及其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

丙应当将货款返还给乙

B

甲向乙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

丙获得货款后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D

乙和丙之间没有债权和债务关系

E

丙获得货款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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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施工单位与 A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 B材料供应商,随后施工单位索要回货款支付给A供应商。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向A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B.向B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A、B供应商之间原本没有债的关系
D.B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E.B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A,C,E
解析:
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会产生大量的买卖合同,主要是材料设备买卖合同。材料设备的买方有可能是建设单位,也可能是施工单位。他们会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产生债。在侵权之债中,最常见的是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产生的侵权。如施工噪声或者废水、废弃物排放等扰民,可能对工地附近的居民构成侵权。此时,居民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是债务人。

第2题:

某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随后,该施工单位向乙材料供应商索要货款支付给甲供应商。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施工单位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B.施工单位向乙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甲、乙供应商之间原本没有债的关系
D.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E.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A,C,E
解析:
本题旨在区分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之间的关系。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关系,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因此,选项B错误。由于本题不存在无因管理,也不形成无因之债,选项D错误。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故选项A、C、E正确。参见考试用书2Z201052。

第3题: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出售苹果20000斤,乙向甲支付货款5万元。甲负责运输。2月10日,甲将货物交付给丙运输公司,由丙负责运至乙处。根据债的相关理论,下列关于买卖合同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丙是债的主体

B.甲向乙出售的苹果是债的内容

C.乙向甲支付货款的行为是债的客体

D.丙向乙要求受领的权利是债的内容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债的关系。债是相对的,买卖合同是甲乙双方签订的,就这个合同而产生的债来说,甲和乙是债的主体。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D错误。债的内容是指债权和债务,而苹果是债的标的物属于债的对象。所以,选项B错误。

第4题: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材料买卖合同,但施工企业误将应支付给甲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了乙材料供应商,关于该货款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能由法院确定归属
B.施工企业可以要求乙材料供应商返还不当得利
C.甲材料供应商应当向乙材料供应商进行索赔材料款
D.施工企业不再承担材料款责任

答案:B
解析:
施工企业和甲材料供应商属于合同之债,施工企业应当向甲供应商支付材料款,施工企业和乙材料供应商构成不当得利之债,可以要求乙材料供应商返还不当得利。甲乙之间没有直接关系。

第5题:

甲施工企业与乙供应商于2008年4月1日签订了水泥供应合同,约定2008年5月1日前交货。乙供应商随即与丙水泥厂签订了一份水泥买卖合同,要求丙水泥厂于2008年4月20日前交货。后来由于原材料紧张,丙水泥厂于2008年5月8日才将水泥交付给乙供应商。乙供应商收到货物后立即办理托运手续发货。2008年5月11日,货物在运输途中因不可抗力灭失。关于本案的违约责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乙供应商对甲施工企业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施工企业只能要求乙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C.甲施工企业可以要求乙供应商和丙水泥厂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由于是丙水泥厂迟延交货造成的,乙供应商对甲施工企业不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176 / 2019版教材P175
(4)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承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题中,甲与乙之间存在买卖合同,乙与丙之间存在买卖合同,而甲和丙之间没有合同关系,所以是丙向乙承担违约责任,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第6题: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材料买卖合同,但施工企业误将应支付给甲材料供应商的贷款支付给了乙材料供应商。关于该货款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能由法院确定归属
B.施工企业可以要求乙材料供应商返还不当得利
C.乙材料供应商应当返还给甲材料供应商
D.甲材料供应商可以依据买卖合同要求乙材料供应商返还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不当得利的内涵。

第7题:

某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签订了建材购买合同,但是施工单位误将货款支付给了乙供货商,本事件中,说法正确的是()。

A.甲供应商可以直接向乙要货款
B.乙供应商因侵权,应当赔偿施工单位的损失
C.乙供应商不当得利,施工单位有权要求其返还
D.施工单位与乙供应商之间是合同之债

答案:C
解析:
“施工单位误将货款支付给了乙”,乙得到“意外之财”,非主观,使施工单位受损,属于乙的不当得利。因此施工单位有权利要求乙返还货款。但是甲和乙之间没有关系。甲不能直接向乙请求权利。

第8题:

某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材料供应商与甲施工企业签订了建材买卖合同,但误将建筑材料发货给了乙施工企业。针对该笔款项说法正确的是( )。

A:材料供应商和施工企业乙之间形成了合同债
B:材料供应商和施工企业甲之间形成了侵权债
C:如果乙在材料供应商取回货物之前代为保管了货物,材料供应商和施工企业乙之间还形成了无因管理债
D:甲有权直接要求乙移交该建筑材料

答案:C
解析:

第9题:

(2019年真题)甲施工企业误将应当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丙材料供应商,关于甲、乙和丙之间债的发生根据及其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丙应当将货款返还给乙
B.甲向乙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丙获得货款后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D.乙和丙之间没有债权和债务关系
E.丙获得货款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B,D,E
解析:
P22-23
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故甲向乙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B正确;甲与乙有合同之债,乙与丙无合同关系,则丙的不当得利应返还给甲,A错误,D正确。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C错误,E正确。

第10题:

甲施工企业误将应支付给乙供应商的贷款支付给了丙供应商。关于该笔贷款的返还,丙与甲之间债的产生根据属于( )。

A、不当得利
B、侵权
C、合同
D、无因管理

答案:A
解析:
教材P22
【知识点】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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