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缺陷”仅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所谓“缺陷责任期”一般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具体约定期限
所谓“质量保证金”,是指通过承包合同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责任期内,工程发生缺陷,经鉴定为承包人原因的,发包人可以按照约定没收质量保证金
缺陷责任期到期后,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请求返还质量保证金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A、主体结构工程终身保修
B、防水工程保修5年
C、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
D、缺陷责任期终止前返还质量保证金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