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

问答题简述裁判工作的原则。

题目
问答题
简述裁判工作的原则。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裁判离婚的立法原则。


参考答案:

从离婚立法的发展历史来看,在裁判离婚的立法原则上,出现过三个基本原则或称三个主义,分别是过错主义、目的主义和破裂主义。(1)过错主义。所谓过错主义,是指夫妻一方得以夫妻关系存续中他方有违背婚姻义务的特定过错行为,作为诉请离婚的依据。过错的理由由法律规定,一般包括通奸、重婚、遗弃、谋害、酗酒、吸毒、犯罪等。由于这些过错行为致使对方无法与之共同生活而提出离婚,造成婚姻关系解除的责任在于过错一方,故又称为有责主义的离婚立法原则。(2)目的主义。所谓目的主义,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了不可归责于当事人自身的客观原因,致使夫妻双方无法共同生活,婚姻目的难以达到的,当事人双方或者另一方可以诉请离婚。这些客观原因包括:一方有恶疾、一方有不可治愈的精神病、不能人道、一方失踪达一定年限等。(3)破裂主义。所谓破裂主义,是指夫妻双方得以双方婚姻关系破裂(我国现行法律称为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破裂主义总的精神在于,不问离婚原因和理由,只看婚姻关系或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只要婚姻关系实际上已经破裂了,就应当准许离婚。但是在如何认定婚姻关系是否破裂的问题上,各国法律规定不一,情况比较复杂。裁判离婚的原则虽可以分为三种,但在一个国家中单纯适用一个原则的情况并不多。很多国家往往是把三个原则中的两个甚至三个综合在一起适用。


第2题:

简述拳击比赛时台上裁判员主要工作有哪些。


正确答案: (1)如果双方实力悬殊,有权决定胜负
(2)如果某运动员受伤,可随时终端比赛,经医生诊断后决定是否继续比赛
(3)在比赛中给与运动员劝告、警告、甚至取消比赛资格
(4)在规则的允许范围内,解释规则或处理规则中没有规定的未尽事宜

第3题:

简述刑事裁判文书的分类。


参考答案:1)按照处理问题的不同性质,可分为刑事裁判类、决定类、命令类、票证类、笔录类、诉状类等文书。
  2)按照解决纠纷的方式,可分为刑事判决书、刑事调解书。
  3)按照审判程序,可分为一审刑事裁判文书、二审刑事裁判文书、再审刑事裁判文书、死刑复核裁判文书和执行文书等。
  4)按照文书的难易程度,可分为叙议类文书、填空类文书、表格类文书。

第4题:

证据裁判原则


正确答案:证据裁判原则:又称证据裁判主义,其基本含义是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第5题:

简述裁判员的工作特点与心理特点。


正确答案: 工作特点:1、独立性:个人判断、评价与判定以保证场上的严格执法统一尺度、合理规范,以保证竞赛的公平性和判罚结果的准确性。2、复杂性:竞赛场上的千变万化,裁判在执法中的判断(合理的、隐性的犯
规)和评定(判罚尺度的衡量与评定)的选择性、合理性要求,使裁判工作变得复杂。3、实践性:临场裁判对规则和裁判法的运用、对场上复杂多变的情况需要的一种思维定式是裁判员进行准确、合理判罚的基础,它只能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从工作实践中历练。从入门→提高→熟练一般需要3~6年
心理特点:1、热爱体育,热心裁判工作,敬业精神;2、尊重事实、实事求是的心态(一切从实际出发,有规必依,有则必据、有错必纠,追求快速、准确、公正评判的结果);3、具有鲜明的自我意识(由其作用和执法地位形成鲜明的自我意识和强烈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强调自我控制、自我监督、自我监督、不断进取)

第6题:

简述场上主裁判及助理裁判员在执裁过程中的跑动要求?


正确答案:主裁判:1、大“S”形跑。2、跟踪跑。3、小“S”形跑。4、直线跑。助理裁判员:1、本方半场内边线活动。2、较多使用滑步跑、倒退跑、面向场内跑动。 3、与本方半场内的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保持平行位置。

第7题: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

  • A、原则上停止裁判的执行
  • B、不停止裁判的执行
  • C、可以停止裁判的执行
  • D、应当停止裁判的执行

正确答案:B

第8题:

证据裁判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参考答案:

证据裁判原则,又称证据裁判主义,其基本含义是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随着诉讼理论的发展,证据裁判原则的内容不断地发展与充实。(4分)答:在现代诉讼制度下,证据裁判原则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1)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2分)(2)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具有证据资格的证据;(2分)(3)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经过法庭调查和质证的证据。(2分)


第9题:

简述西周的裁判规则。


正确答案: 西周的裁判规则主要有:
⑴法官裁断案件态度要谨慎,不枉不纵,于法有据;
⑵法无罪名,允许类推;
⑶禁止适用废法;
⑷量刑要中正,不偏不倚。

第10题:

“禁止拒绝裁判”原则


正确答案:是指法律禁止法官借口没有制定法或制定法不明确、不完备而拒绝受理案件的原则。主要发生在民法领域,刑事法上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