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

问答题简述行政监督的特点。

题目
问答题
简述行政监督的特点。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监督主体的多样性;
(2)监督对象的双重性;
(3)行政监督内容的双向性;
(4)行政监督主体的层次性;
(5)法律地位的独立性。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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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晚清时期的行政监督制度?


正确答案:(1)都察院行政监督功能的强化。晚清,由于时局变迁,都察院的行政监督功能无从发挥。因此,清政府在宣布预备立宪的同时,即决定整顿都察院,强化都察院的行政监督功能。1907年1月,清政府颁布了《都察院整顿变通章程》,主要内容如下:一、改革都察院内部机构;二、简化监督程序;各部院只须就紧要事体向都察院陈奏,不必每事必报。三、改革御史推荐办法。通过整顿,都察院的行政监督功能有所加强。
(2)资政院、咨议局的行政监督资政院、咨议局是作为清朝中央和地方议会的预备机关而设立的,所以,它们对于行政的监督与议会监督行政相类似,也是通过议事权、咨询权和纠核权来实现的。
(3)弼德院的行政监督清政府在成立仿“责任内阁”时,设立了弼德院,作为皇帝的咨询机构,并用以制约内阁。
(4)行政裁判院和审计院的筹建清末预备立宪过程中,曾准备设立行政裁判院和审计院,分别作为中央行政司法机构和审计监督机构。行政裁判院和审计院的筹建,是近代中国行政管理中的大事,它说明了行政监督的法制化已是大势所趋。由于清政府很快就被辛亥革命推翻,上述两个行政监督机构也就胎死腹中了。

第2题:

下列属于行政监督的特点有()

  • A、监督主体的多样性
  • B、监督对象的特定性
  • C、监督内容的广泛性
  • D、行政监督的法制

正确答案:A,B,C,D

第3题:

简述行政监督主体构成。


参考答案:(1)法定监督主体。(2)法律、政策的授权的行政监督主体。(3)委托监督主体。

第4题:

简述行政监督的意义和作用。


正确答案:意义:(1)、加强行政监督,是迎接经济全球化挑战的需要
(2)、加强行政监督,是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
(3)、加强行政监督,是政府勤政建设的需要
(4)、坚强行政监督,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
(5)、加强行政监督,是建设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
作用:(1)、预防作用
(2)、控制作用
(3)、不就作用
(4)、评价作用

第5题:

行政监督有哪些特点?


正确答案: 1.行政监督体现着权力的制约,它是以权力作为后盾的。
2.行政监督是一种外部力量的制约,是行政监督主体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种限制性活动。
3.行政监督具有强制性。
4.行政监督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5.行政监督的多样性。
6.行政监督具有整体性。

第6题:

简述西周的行政监督形式?


正确答案:西周的行政监督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天子、诸侯各自对其下属“邦国”的监督,二是天子、诸侯、卿大夫各自对其直接辖区的监督。
(1)对邦国的监督。由于等级君主制国家结构的限制,上级无法在下属的领地设置专门监察机构执行监察任务,于是利用朝觐、巡狩方式进行,或委派监国、上卿进行。
(2)天子、诸侯对其辖区的监督和检查主要依靠官员进行。西周初年,对王畿实行分片管理制,陕西以东由周公负责,陕以西由邵公主管,以“巡行”视察的方式监督地方政务。此外,各高级职能官员如司徒、司空等以“循行”方式对其主管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

第7题:

行政监督的特点是()。

  • A、行政监督主体的层次性
  • B、法律地位的独立性
  • C、行政监督内容的双向性
  • D、监督主体的多样性
  • E、监督对象的双重性

正确答案:A,B,C,D,E

第8题:

简述行政监督的特点。
(1)监督主体的多样性;
(2)监督对象的双重性;
(3)行政监督内容的双向性;
(4)行政监督主体的层次性;
(5)法律地位的独立性。

第9题:

简述行政监督的类型。


正确答案:(1)、按监督主体的不同划分: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
(2)、按监督作用的不同划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
(3)、按监督内容的不同划分: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4)、按监督方式的不同划分:一般监督和专业监督

第10题:

简述行政监督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


正确答案:行政监督机关的领导体制是指行政监督机关与其权力管辖范围之外的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和行政监督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所构成的制度体系的总称。我国行政监督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即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监督机关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督机关的双重领导,监督业务以上级监督机关领导为主。行政监督机关这种双重领导体制,是适合我国行政管理体制需要的领导制度,是我国行政监督领导制度的历史经验的总结。这样的领导体制,有利于地方各级监督机构获得上级监督机关的强有力的业务指导,有利于获得本级政府从本地情况出发提出的要求,以及组织人事、物质条件等方面的支持,有利于各级监督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但是,行政监督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消弱了行政监督机关的独立性。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一个完善的、成熟的行政监督体制应具有以下三个最基本的客观条件:一是必须对其监督对象进行全面的监督;二是监督制约的力度必须与监督对象的职位和权力相适应;三是监督制约过程必须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行政监察体制可以有多种模式,最典型的就是垂直领导体制。就目前来看,我国各级行政监督机关仅是同级政府下属的一个常设机构,其法律地位与其它职能部门平列,很容易受到各种“横向”干扰,不能放开手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甚至出现监督主客体地位的倒置问题。